我老公跟小三跑了,我家土地被他家倆哥哥偷偷辦了土地證,我能要回嗎

2022-04-04 15:09:18 字數 4708 閱讀 7363

1樓:

只要真是你的就能要回來,這個問題你必須通過法律解決,你要有足夠的證據來證明土地是你家的,然後去找個律師起草訴訟狀遞交法院,通過法律來解決問題,不能胡來。

2樓:陽光的碣石客

是你的土地,他們怎麼能辦土地證?

如果不給,就打官司。

3樓:仲夏的

這個需要你舉證說明土地歸屬權是你家或者你的,然後起訴即可!

4樓:彌冰真

只要沒離婚,在婚姻存續期間,你是有權利追回夫妻倆共有財產,包括自己的宅基地等土地使用權,但前提是需要有一定的證據證明土地之前歸你夫妻倆共同擁有,人證、物證均可,這樣法院在受理案件時,才能有利於你方。

5樓:

能要回來,要是不給就去法院起訴。

6樓:

結婚多久了孩子幾歲了

7樓:盤元

如果他哥哥通過正規機構,合法的證件,辦的土地證。你要回來的可能性不大。望採納。

8樓:養斌蔚

可以要回來,你去村委會諮詢,如果村委會不給調解你可以去法院起訴解決,你老公的哥哥沒有權利繼承屬於你們的土地,村委會也沒有權利變更屬於你們土地的權利。

法律規定性生活是合法夫妻應盡的義務嗎?

9樓:匿名使用者

法律沒有規定性生活是合法夫妻應盡的義務。這是出於自願的行為,不過性生活是夫妻生活的重要組成部分,是人類生存和繁衍的需要。也有因為不和諧而導致的離婚問題。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十三條 夫妻在家庭中地位平等。

第十四條 夫妻雙方都有各用自己姓名的權利。

第十五條 夫妻雙方都有參加生產、工作、學習和社會活動的自由,一方不得對他方加以限制或干涉。

第十六條 夫妻雙方都有實行計劃生育的義務。

10樓:熱情的陽光

您好,很榮幸來回答您這個問題:

婚姻法規定如果雙方分居兩年,一方可起訴離婚。說明婚姻維繫的基礎是包含性生活的。

肯定是存在權利義務的。希望我的回答能對您有所幫助,

如果還有什麼不明白,可進行追問!

11樓:979476586黃q群

義務就是個體對他人或社會做自己應當做的事,個人在社會生活中,需要履行各種義務,包括政治義務,經濟義務,法律義務。總之是與權利相對的。包括作為義務和不作為義務。

法律規定性生活是合法夫妻應盡的義務嗎?

12樓:

法律沒有規定性生活是合法夫妻應盡的義務。這是出於自願的行為,不過性生活是夫妻生活的重要組成部分,是人類生存和繁衍的需要。也有因為不和諧而導致的離婚問題。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十三條 夫妻在家庭中地位平等。

第十四條 夫妻雙方都有各用自己姓名的權利。

第十五條 夫妻雙方都有參加生產、工作、學習和社會活動的自由,一方不得對他方加以限制或干涉。

第十六條 夫妻雙方都有實行計劃生育的義務。

法律上是否規定丈夫只能跟妻子過性生活

13樓:民商法苑

法律對此並無明確規定,但婚姻法明確規定夫妻之間應當互相忠實。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

第三條  禁止包辦、買賣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為。禁止借婚姻索取財物。

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員間的虐待和遺棄。

第四條  夫妻應當互相忠實,互相尊重;家庭成員間應當敬老愛幼,互相幫助,維護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關係。

14樓:匿名使用者

婚姻法規定夫妻忠實義務,只是原則規定,並沒有強制的處罰。當然涉及到治安處罰或是構成刑事犯罪的除外

15樓:側傾轉彎

沒有這一說法,但建議遵守。特殊情況下可以例外。

求助:法律上對已婚男性勾引未婚女性發生性關係有相關規定嗎?

16樓:匿名使用者

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三)實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17樓:劍鳴視點

在20多年前可以被認為道德敗壞。現在,只要不違背婦女意志,男女之間發生性行為,一般認為是屬於個人隱私範疇,不再過多加以干預。

法律上共同生活是同居還是性生活

18樓:過無日期

夫妻關係具有特殊性bai,他人只能證明未du見到zhi夫妻有共同生

活,但不能就dao此證明沒回有共同生活。除非能夠有共同生答活的其他家庭成員出具證言。

這裡的共同生活不是指一兩次的共同居住,而是指而長期.穩定的共同生活,如長期一起吃住,生活用品在一起等。一般多個無利害關係人的證言既可證明。

共同生活可以證明,要證明不共同生活到是有點難度的

如未共同生活,是否可以證明經濟未融合,從而各人收入都歸各人所有?

是一個旁證。如想證明未共同生活,只需證明其中一人在此期間與其他人共同生活即可。

根據誰主張誰舉的原則的,也許需要對方就共同生活舉證。你最好將情況說祥細一點,好讓大家有針對性的幫你分析一下。

若對方均不承認這一點,可以要求親友、鄰居、居委會、村委會、物業等證明。

19樓:匿名使用者

共同生活但沒有結婚證的被稱為非法同居,法律上沒有所謂性生活這個名詞。

中國《婚姻法》規定妻子是否有義務配合丈夫過性生活

20樓:小沫斂辰

沒有明確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

第四條夫妻應當互相忠實,互相尊重;家庭成員間應當敬老愛幼,互相幫助,維護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關係。

第十六條

夫妻雙方都有實行計劃生育的義務。

擴充套件資料《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

第三十二條

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准予離婚:

1、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2、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3、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

5、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出離婚訴訟的,應准予離婚。

第四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1、重婚的;

2、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3、實施家庭暴力的;

4、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21樓:匿名使用者

法律對此並無明確規定,但婚姻法明確規定夫妻之間應當互相忠實。

法律依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

第三條  禁止包辦、買賣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為。禁止借婚姻索取財物。

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員間的虐待和遺棄。

第四條  夫妻應當互相忠實,互相尊重;家庭成員間應當敬老愛幼,互相幫助,維護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關係。

第十三條 夫妻在家庭中地位平等。

第十四條 夫妻雙方都有各用自己姓名的權利。

第十五條 夫妻雙方都有參加生產、工作、學習和社會活動的自由,一方不得對他方加以限制或干涉。

第十六條 夫妻雙方都有實行計劃生育的義務。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

第十九條 夫妻可以約定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採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十七條、第十八條的規定。

夫妻對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約束力。夫妻對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第三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財產清償。

第二十條 夫妻有互相扶養的義務。一方不履行扶養義務時,需要扶養的一方,有要求對方付給扶養費的權利。

第二十一條 父母對子女有撫養教育的義務;子女對父母有贍養扶助的義務。父母不履行撫養義務時,未成年的或不能獨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給撫養費的權利。子女不履行贍養義務時,無勞動能力的或生活困難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給贍養費的權利。

禁止溺嬰、棄嬰和其他殘害嬰兒的行為。

第二十二條 子女可以隨父姓,可以隨母姓。

第二十三條 父母有保護和教育未成年子女的權利和義務。在未成年子女對國家、集體或他人造成損害時,父母有承擔民事責任的義務。

第二十四條 夫妻有相互繼承遺產的權利。父母和子女有相互繼承遺產的權利。

第二十五條 非婚生子女享有與婚生子女同等的權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視。不直接撫養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應當負擔子女的生活費和教育費,直至子女能獨立生活為止。

婚內強 暴,至少判三年!是真的嗎,有沒有法律原文啊,就是哪個啥法第幾几几條咋滴咋滴的 20

老公不願跟小三斷

那你就去跟他離婚,這樣的男人想一腳踏兩船,最好不要慣著他,最好是多要家產的,斷了吧,這明顯就是在你和她之間選擇了她 現代社會,雖然提倡 家庭和睦 萬事興!但是 也不能拿自己和孩子的幸福而忍受這些!你現在更多的 應該考慮到孩子的 想法和 健康的成長的問題,如果作為一個男人,在外面有女人,從婚姻的角度來...

小三懷了老公的孩子,我該怎麼辦,小三懷了老公的孩子,老公認錯了,但是小三不肯打胎,我們能怎麼辦??

不離婚,不給小三機會,孩子和小三都不給錢不養不認!把錢抓住 你想挽回老公?維護家庭對嗎?不管別人說什麼,首先你是否信任你老公?你是否相信自己?不管怎樣都不能與老公大吵大鬧,如果你老公與 小三 沒事,而你問他,他會覺得你不信任他 如果有這麼回事,而他卻又重視家庭幸福,你與他對質會使他拿跟 小三 你對比...

老公有小三了也不願離婚,我老公有小三,被我發現了,不肯跟我離婚,也不肯跟小三分手,我們分居一個星期了也沒聯絡我,他什麼意思

他都背叛你在外面找小三了,還舌不知恥的當你面說對不起小三!這種男人還能與他繼續生活下去嗎?現在不是他想不想離婚的問題,而是你是否願意過這樣的生活,繼續受止羞辱的問題。離婚的主動權掌握在你的手上!你老公就是花心,兩個人女人都想要,你讓他選一個,要小三就離婚,不離婚就離開小三。就睜一隻眼閉一隻眼,何必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