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匿名使用者
= =!!!看你寫的···總感覺那個女的像在寫我···但是我後來接受了他····可是我不覺得快樂··因為我發現自己不喜歡他,雖然他總是說有我就夠了···我也總會暗示自己,他對我很好,這就夠了···可是我真的不覺得開心,或許我該學你喜歡的那個女人那樣,堅持下去,不去接受,會比較安心···我覺得你還是放棄吧···無論結果怎樣··我覺得都不會快樂···
2樓:
一個女人既然不愛你!那你幹嘛何必這麼去追求一個不愛你的女人,聽我一句話。好好的找一個地方旅遊一下,放鬆一下心情。
也許你還能遇到自己喜歡的女生。何必要單戀那朵你心裡是花,在我們心裡卻不算什麼的花呢?
3樓:
唉,你是對的,哥們。愛情總會有的,人家不喜歡就是不喜歡。生活就是這樣,何必太痛苦。
我追我的初戀,追了八年,呵呵。八年抗日都打下來了。可是你要知道,小日本總是要回去的。
所以你的心情哥們我比你啊,理解的還要深。
你想想,既然一個人和你都認識你4年了,說明彼此還是對對方的心裡的世界餓很瞭解的。既然這樣瞭解還不能走到一起,很定時不合適了。所以,凡是要想開點,今年夏天哥們我也要對自己的戀情做個了斷,重新開始生命中新的征程。
哥們,你要相信愛情使你感到痛苦,但在以後的生活中你會更有把握愛情和自己幸福的能力。
4樓:匿名使用者
建議你去找個心理醫生,你在這裡是找不到你要的答案的!
遇到這樣的老婆,好累,好想離婚啊,活得實在窩囊。
5樓:蘇嘉琪寶貝
《婚姻法》bai 第三十二條規定:「du男女一方要求離婚zhi
,可由有dao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版
接向人權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是指起訴離婚。
我國《婚姻法》第32條第2款規定:"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准予離婚。"這一規定說明,我國訴訟離婚的法定條件的基本構成要件有兩個方面:
一是實質要件,感情確已破裂;而是程式要件,經調解無效。感情確已破裂,在離婚的法定條件中占主導地位,而調解無效,僅僅處於輔助地位。因此,我們可以分析得出婚姻法堅持訴訟離婚的唯一法定條件,即破裂主義原則。
6樓:楓林灬寂寞徘徊
還是離婚吧
bai你就
說你眼裡根du本就沒有我沒有這個家
財產zhi什麼的我的還dao是我的 你的還是你內的你就天天和容你老爸老媽開心的過日子吧!
女兒也繼續歸你管,本來就不是我的,我想給你們溫暖的家 你偏偏自己要毀了這個家
別怪我狠 要怪就怪你自己不珍惜!!!!!!!!!!!!!!
7樓:不曾離開你
離婚! 要誰誰不離啊!
這樣的偏激類女人,值得去堅持嗎?我感覺好累啊
8樓:璇夢愛久
不管你說什麼,她都認準她的理。以後生活在一起怎麼溝通,既然沒有力量去改變她的偏激,分吧,給自己個空間,總會找到適合自己的。
9樓:匿名使用者
其實你有沒有發現這樣的女孩與眾不同的地方呢?
問題在於你,因為你缺乏智慧和足夠情商。既然這樣,你只能放棄。
當你有能力發現這樣的女孩魅力的時候,也許你會覺得自己是最幸運也是最幸福的。
要知道有些女生全面考慮的時候,讓人覺得她的愛裡有多假。
如果你還不想放棄的話,嘗試一下智慧溝通
10樓:匿名使用者
受過傷,太敏感了
就會如此
如果愛,就深愛她,改變她吧
11樓:匿名使用者
放棄 堅決的放棄 你和她在一起以後會經常吵架 經常有矛盾 這樣你們的日子過不下去的
12樓:清風溢宇
得看這個女人值不值得去愛,你為這個價值又是否願意堅定愛。
該怎麼對待一個讓我心累的女孩子。,
13樓:匿名使用者
你問她為什麼心累,然後就可以開始了
面對這樣的男人我該怎麼辦,面對這樣的男人該怎麼辦
大叔每天都要面對這樣的問題真的很頭痛。其實本來要說,一個人在心理不成熟的情況下戀愛都會或多或少的出現這種狀況,畢竟每個人並不是一生下來就懂得如何去戀愛。但是問題已經發生了我們就要去面對。解決辦法有二 一 放縱自己,既然知道和他沒有結果但自己又喜歡,那不如自己就這樣喜歡下去,不過將內心的包袱放下,做好...
這樣的女人我該不該繼續在一起,這樣的女人我還該不該繼續愛
找個更好的就把她忘了 其實你現在已經不是很喜歡她了 之所以沒和他分手 是因為你沒遇到更好的。不是她怎麼樣,而是你對她的感覺變了 本事為重,有了本事什麼女人都有,不過現在女人比男人還要花心哦 其時這都是你太愛她的原因,我想如果你現在和她分了,你還沒找到別的女友之前會感到後悔的,不過當你找到了,也就覺得...
這樣的男人,我該怎麼辦,遇到這樣的男人我該怎麼辦?
用手機發一條簡訊給她 他 就行了。這樣誰也不會難堪。祝你好運,我是真誠的也是誠肯的,希望能換來你的肯定。離婚吧,既然深愛的男人不珍惜你,你還有什麼好為他留戀的?深呼吸,努力尋找屬於自己的那一份愛,相信定有一個愛你而珍惜你的男人在某個角落等著你。加油.不要忍,你要明白你現在的顧慮是年齡對吧,沒必要這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