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匿名使用者
女方有可能觸犯重婚罪。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規定:
第三條 禁止包辦、買賣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為。禁止借婚姻索取財物。
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員間的虐待和遺棄。
第四十五條 對重婚的,對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受害人可以依照刑事訴訟法的有關規定,向人民法院自訴;公安機關應當依法偵查,人民檢察院應當依法提起公訴。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條規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重婚是指有配偶者又與他人結婚的違法行為即一個人在同一時間記憶體在兩個或兩個以上的婚姻關係。 構成重婚須具備兩個要件:
1、當是人一方或者雙方己存在有效的婚姻關係。這是構成重婚的前提條件。如果雙方之間均沒有婚姻關係的存在,是未婚,離婚或喪偶的人,不能構成重婚。
一方或雙方雖有婚姻關係,但其婚姻己被宣告無效或被撤銷,亦不能構成重婚。無效婚 姻和可撤銷婚姻必須經由法定程式認定。 對於無效婚姻或可撤銷婚姻的當事人, 在其婚姻未 經法定程式宣告無效或撤銷之前,仍屬於有配偶的人,若與他人結婚,構成重婚。
2、有配偶者與他人結婚,包括兩種形式:一是有配偶者又與他人登記結婚,這為法律上的重婚;二是雖未經結婚登記,但又與他人以夫妻關係同居生活,這為事實上的重婚。現實 生活中基本上是事實上的重婚為重婚的主要表現形式。
同居不等於重婚。 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是指有配偶者與婚外異性,不以夫妻名義持 續,穩定地共同生活居住。俗稱為姘居。
2樓:
女方結婚跟別的男人生了孩子:生了孩子領結婚證了嗎?沒有領證也是事實婚姻噯。
3樓:匿名使用者
這個犯重婚罪,有足夠的證據可以起訴她⋯
4樓:匿名使用者
當然是重婚罪,而且會判刑
女方在我結婚之前和別的男人辦過酒席生過孩子沒領證,我發現了,我們要離婚,女方需要承擔什麼責任?
5樓:棟採白
女方以前和別的沒有領結婚證,法律既不承認婚姻合法,她也不需要承擔什麼責任。如果你們現在一起感情挺好,希望維持下去,分離終將兩敗俱傷。
6樓:
上法院告她非法生育,也只會對她進行處罰,與你離婚無關。
7樓:yyl非凡
發現也是晚了,離婚吧,婚後財產分配兩人各半。至於她的行為你可以告她,不過也沒有什麼用,只是出點氣,這樣有可能分財產時她少要點,讓你別告了,你同意嗎?
8樓:枚天藍
不需要,因為是你自動結婚與離婚的,相反你還要給對方一個交代呢
9樓:
她隱瞞未婚生子的真相是她的不對,但在法律層面來說,她當初並沒有沒有領登記結婚,現在與你結婚她是合法的,根本沒有所謂的重婚罪之虞。所以,你要離婚就離婚好了,女方不會承擔任何法律責任的,頂多在道德層面廣受譴責罷了。
10樓:
也不需要承擔啥責任的,畢竟女方不是騙婚,最多就是對你隱瞞事實罷了,要說到責任,應該你也有責任,開始的時候你為啥不瞭解清楚?
11樓:普珈藍木
要離婚了,好聚好散吧,一日夫妻百日恩,女方是不需要承擔什麼責任的,沒有領證就不存在重婚,未婚生育也沒有什麼罪,只是孩子是黑戶,
你好,我想問下,那個如果女方結婚之後沒離婚,然後又和別的男人一起生活的話, 200
12樓:志存高遠
那個如果女方結婚之後沒離婚,又和別的男人在一起生孩子,已經構成重婚罪了,那個男人也應該受到譴責。
13樓:語未落下
你好,我想問下,那個如果女方結婚之後沒離婚,然後又和別的男人一起生活的話,還懷孕了,能告他重婚罪嘛?還有和她一起非法同居的男人需要負法律責任嘛?
14樓:黎祖南
這種情況下,都已經沒有感情,就趕緊了斷關係,離婚就是最好的選擇!
15樓:青蛙愛上**了
當然可以告他重婚罪的,因為她有婚姻還和其他男人同居還懷孕了。如果這個男人不知情,那麼人家不用負責任的!
16樓:逍遙觀人生
女方結婚之後沒離婚,然後又和別的男人一起生活,還懷孕了,可以告她重婚罪,和她一起非法同居的男人也需要負法律責任
17樓:匿名使用者
這個沒離婚與他人同居或者以夫妻名義生活都構成重婚罪,所以還是先處理好吧,女人要而且那男人明知你已婚還跟你保持不正當關係也是重婚罪。對自己負責活的才有尊嚴。
18樓:工業革命
如果夫妻雙方不相,不喜歡的話就像這樣就屬於那種雙方各自玩兒,然後需要自己的時候。需要對方的時候,然後又在一起,反正我不太喜歡這樣的婚姻觀。
19樓:我要
當然可以告你的老婆犯重婚罪。和她非法同居的男人如果不知道她有老公的話,雖然也要付一定的法律責任,但可能承擔的責任會小一點而已。
20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以夫妻名義生活在一起,那麼這個女的就犯了重婚罪。男的如果不知情的話,不用負責任的。
21樓:匿名使用者
女方結婚後沒離婚又和別的男人一起生活,只要收集證據,就可告她重婚罪,因為後面與其他男人生活一起構成事實婚姻,不過證據難得收集。
22樓:匿名使用者
你好,如果女方結婚之後沒離婚,然後又和別的男人一起生活的話,你就構成重婚罪。
23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女方結婚之後沒有離婚,又和別的男人住在一起。這就叫做非法同居。如果有和別的男的領結婚證的話,這就叫重婚罪了。
24樓:匿名使用者
這種也只能受到道德上的譴責,因為只要沒有再跟別人結婚她就沒有犯重婚罪。
25樓:逍遙魚好
如果是在雙方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又和別的男人一起生活,而且還懷孕生子的話就屬於重婚罪。
26樓:匿名使用者
雖然沒犯法,但也是不道德的行為,為人不齒!
27樓:七彩樂悠
不知道您是男生還是女生,如果您是男生,那我覺得您挺窩囊的,對這樣的妻子既然挽留不住,不如放開她。如果您是女生,那麼您挺不負責任的,您完全可以結束上一段婚姻之後,再開始下一段感情。
28樓:繁花妖月夜
那就犯了欺騙。男方要求你結婚,你怎麼辦?沒有感情了,可以給原配一個明白。
29樓:xu忘不掉過去
如果女方已經結婚,在沒有離婚的情況下,又和別的男人以夫妻關係生活在一起,就構成了重婚罪,要負法律責任的。只要朋友有證據,就可以去執法部門舉報她,她會受到法律的制裁的。
30樓:
我覺得這樣是不好的吧,他們還沒有離婚的話,是不能和其他人在一起的,這樣感覺很不道德。
夫妻有一個孩子離婚後孩子判給男方,女方再婚與別人又生一子,又離婚孩子判給女方。女方和男方復婚的話第
31樓:心理諮詢師蘇丹
你好!婚姻法規定,夫妻間可以生一個孩子,到現在為止,男女雙方有一方是獨生子女的還可以生第二胎。你和前夫生一個,離婚,再和別一男結婚,都屬於生第一胎。
你現在離婚後,和前夫復,你的第二個孩子是合理合法的。不會罰款的。
32樓:廬江半仙
只要第二丈夫沒有違反計劃生育政策,且第二個孩子已經落戶後,應該是不處罰的。
如果一個女人要和一個男人離婚,但是男方卻不同意,女方又不想鬧上法庭該怎麼做才能順利離婚呢?
33樓:匿名使用者
離婚的方式只有民政局協議離婚和法院訴訟離婚。採取後者的話,需要證據分居滿2年,而且是因感情不和而分居,這在實踐中幾乎證明不了。建議直接以夫妻感情破裂為由起訴離婚。
34樓:匿名使用者
給他錢直截了當,再者就是分局2年以上就可以離了
35樓:匿名使用者
貌似除了跟男人好好的商量,沒辦法呢。
36樓:匿名使用者
親愛的樓主
很高復興回答您的制問題
愛是包容而
bai不是放縱 愛是關懷du而不是寵愛 愛是相互交融zhi而不是單相思 愛是百味dao而不全是甜蜜... 真正的愛情並不一定是他人眼中的完美匹配 而是相愛的人彼此心靈的相互契合 是為了讓對方生活得更好而默默奉獻 這份愛不僅溫潤著他們自己,也同樣溫潤著那些世俗的心 真正的愛情,是在能愛的時候,懂得珍惜 真正的愛情,是在無法愛的時候,懂得放手 因為,放手才是擁有了一切… 請在珍惜的時候,好好去愛 在放手的時候,好好祝福… 真愛是一種從內心發出的關心和照顧,沒有華麗的言語,沒有譁眾取寵的行動, 只有在點點滴滴一言一行中你能感受得到。 那樣平實那樣堅定。
反之發誓、許諾說明了它的不確定,永遠不要相信甜蜜的話語。用心去感受吧
如果本人的回答有不準確的請見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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