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芳琪兒
煮豆持作羹,
漉菽以為汁。
萁在釜下燃,
豆在釜中泣。
本是同根生,
別人借我戶口本借錢叫我寫的借條錢不是我得這樣他屬於詐騙嗎
2樓:太平人壽
可別犯傻,這樣你自己肯定也有責任還債,在你也知道他借戶口本擔保借錢的情況下,詐騙一說不現實。如果事情已經發生,不要猶豫,報案的同事抓緊請專業律師吧,麻煩事情還在後面呢,如果欠款人逃逸,那麼就得您代為償還欠款,然後再向欠款逃逸人追償。個人理解,僅供參考。
3樓:戚廣利
這個你都知道,不是詐騙你應當承擔責任。對方起訴只要符合條件就能夠受理的。
《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九條規定:起訴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一)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係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
(二)有明確的被告;
(三)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
(四)屬於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範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
4樓:立春是冬
他不還,就是你的責任,你要替他還錢
為什麼我朋友向我借錢叫他寫個借條他就說不借了
本人給一朋友借錢但他轉借給了另一個人,現在我有他朋友寫給他的借條但是他當時沒有給我寫借條 本人給一
5樓:匿名使用者
通話記錄,聊天記錄,當時借錢有沒見證人,如果是轉卡,有轉卡記錄。這些都可以作為依據。
6樓:猶皓
孩子,你借錢也應該看物件吧!不要輕信別人
7樓:
暈~~~~~~~~~~~~~~~~~~~~~~~~~~~~沒法,你問你朋友要去!!!!
別人向我借錢,打了借條。說本人名字向我(名字)借多少錢,一個是小寫另一個寫大寫,利息註明,半年拿一
8樓:
你寫欠條的時候有沒有寫上要在定期的時間還清呀?如果沒有的話,寫了你名字在法律上也沒用的呀!
別人利用我和別人借錢,借條是我的名字,並讓我寫了假的房屋合同.我該承擔什麼責任?
9樓:潭珈藍禧
建議找律師諮詢。你的事情比較複雜,你這兩句話沒說清楚整個過程。
我幫別人借錢還寫了欠條 但是錢不是我用的 現在再寫一張證明條有用嗎?證明這錢是他叫我向別人借的
10樓:匿名使用者
沒有用,把原來的借條收回來,讓借錢的人重新寫一張好了。
11樓:楓葉飄零一釣蓑
沒用的,還是你借的,只是你又借給別人
朋友兩年前向別人借錢並寫了借條,當時我是擔保人,借條上沒有還款日期,後來朋友錢沒還,他又重新寫了借
12樓:匿名使用者
樓主你好
非常高興為你解答
說實話 雖然你現在手裡沒有他們重新寫借條的證據 並不代表你沒有擔保責任 為什麼這樣說呢 首先 兩年以前朋友借錢 寫了借條 你作為擔保人 按照相關法律規定 借條在法律上永遠只承認第一份借條 後面再寫幾份都不起作用 所有的依據以第一份借條為主 現在重新寫的這一份法律是不予受理的 所以你現在要做的就是趕快找到你這個朋友 要不然錢只有你替朋友還了 而且現在都兩年時間 如果算利息的話 應該也不少了
希望我的回答對你有幫助 如有不足 請繼續追問 如果滿意請釆納 謝謝
13樓:我叫心直口快
你不用負擔保責任了。因為新借條與你無關。
出生的但是我戶口本上是和
99年的 00年的假的 過都沒意思 還有4個月15歲 多可以,拿陽曆和陰曆說事 生日當然是過生出來的那個日子羅。年齡只能按照戶口簿的年齡了。因為這很難去改過的了。戶口本上登的我是2000年1月26日出生,我爸說我實際是1999年臘月二十出生。這個什麼農曆陽曆之 法律上規定,我國使用公元 陽曆 為法定...
孩子戶口在別人名下,現在遷到自己的戶口本上,人家要收費合理嗎
這個應該不是簡單的戶口遷移的問題吧,自己的孩子怎麼會在別人的戶口上呢?問題在這裡吧,能談就談談唄。走程式都麻煩。孩子在別人戶口上,如何轉到自己名下 在戶口所在地戶籍管理處開具新增人員接收證明,後再到對方戶籍處辦理遷移,要看到有接收地才辦理戶籍轉出,轉出後才可以落戶。辦理戶口遷移應持居民戶口簿 居民身...
別人拿了我家的戶口本有什麼危害,戶口簿在別人手裡有什麼危害?求指導!
一般沒有太大危害,畢竟單獨通過戶口本辦理什麼還是可能性不大 回答您好,您的問題已經收到,正在為您整理答案,請稍等兩分鐘。戶口本是你的私人資料,一定要看好呦,否則麻煩大了。已經發生的例子有 1 用你的身份證去銀行開戶進行詐騙或其他違法犯罪活動 雖然最後公檢法機關可能查清真相 洗脫你的罪名,但是在查清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