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糾紛撫養權的問題會怎麼判決

2022-07-18 12:17:01 字數 930 閱讀 5526

1樓:張偉傑律師

參考:《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對子女撫養問題,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二十九條、第三十條及有關法律規定,從有利於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權益出發,結合父母雙方的撫養能力和撫養條件等具體情況妥善解決。根據上述原則,結合審判實踐,提出如下具體意見:

1、兩週歲以下的子女,一般隨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隨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子女不宜與其共同生活的;

(2)有撫養條件不盡撫養義務,而父方要求子女隨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確無法隨母方生活的。

2、父母雙方協議兩週歲以下子女隨父方生活,並對子女健康成長無不利影響的,可予准許。

3、對兩週歲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隨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優先考慮:

(1)已做絕育手術或因其他原因喪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隨其生活時間較長,改變生活環境對子女健康成長明顯不利的;

(3)無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隨其生活,對子女成長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於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與子女共同生活的。

4、父方與母方撫養子女的條件基本相同,雙方均要求子女與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單獨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並且有能力幫助子女照顧孫子女或外孫子女的,可作為子女隨父或母生活的優先條件予以考慮。

5、父母雙方對十週歲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隨父或隨母生活發生爭執的,應考慮該子女的意見。

6、在有利於保護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雙方協議輪流撫養子女的,可行准許。

2樓:把房子變成家

1,看孩子的年紀和意願。

2,看那一方條件和環境更適合孩子的成長。

離婚案件中的子女撫養權問題,離婚子女撫養權法律上是怎樣規定的?

離婚後,哺乳期內的子女,一般隨女方生活 哺乳期後的子女,由雙方協議,如雙方因撫養問題發生爭執不能達成協議時,由人民法院根據子女的權益和雙方的具體情況判決。根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 規定 第三十六條 父母與子女間的關係,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離婚後,子女無論由父或母直接撫養,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離婚後...

離婚判決時孩子的撫養權,離婚判決時孩子的撫養權

關於孩子的撫養權,雙方可以首先就撫養權歸屬進行協商,協商不成起訴的,兩歲以下嬰幼兒的,一般歸女方撫養,除非女方確實無撫養能力,或者確實不適宜撫養孩子的情況,譬如吸毒 服刑等等。孩子的撫養權,雙方可以就孩子的撫養權歸屬做協商,協商不成的,法院依據究竟由誰來撫養孩子對於孩子的成長比較有利作出判決。如你想...

關於離婚孩子撫養權的問題,關於離婚孩子撫養權的問題

撫養費是給孩子的,不論孩子歸誰另一方自然要出撫養費,不給的話算違法的,除非對方不要 至於在法院爭孩子撫養權的話,四個月的小孩子對女方有利,一般3歲以內的小孩歸女方 如果你想要孩子的話,你沒什麼可爭的,除非對方不要 你只有從對方不利於孩子成長這方面著手,列舉證據 而且要特別不利於孩子成長的 如果孩子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