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潛龍一現驚天下
確實沒有同居的,需退還彩禮。
婚姻法司法解釋二 第十條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彩禮的,如果查明屬於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援:
(一) 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
(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
適用前款第(二)、(三)項的規定,應當以雙方離婚為條件。
2樓:草民學法
1、已經辦理結婚登記,但是卻未共同生活,女方提出離婚的,男方要求返還彩禮的,依法會得到人民法院的支援。
2、一方要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經人民法院查證,屬於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以支援:
a、未辦理結婚登記。
b、辦理結婚登記,但卻未共同生活。
c、因給付彩禮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
符合第二、第三種規定情形的,應以離婚為前提。
3、依照上述司法解釋的原則,即便雙方辦理結婚登記,且共同生活,一方或雙方自願離婚,因給付彩禮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且給付人要求返還彩禮的,依法應予以返還。
所謂生活困難,在婚姻法司法解釋1第27條有詳細規定,是指當事人的經濟狀況不能滿足當地最低生活保障的情形。除此之外不屬於生活困難。
司法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2》10條
司法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1》27條
3樓:墨夷修為
那方的問題,如果是南方的問題的話,不需要,
4樓:正商觀察者
在雙方離婚時涉及彩禮問題的雙方可以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以通過訴訟的方式解決。 根據《婚姻法解釋(二)》第十條規定,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彩禮的,如果查明屬於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援:
(一) 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
(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
適用前款第(二)、(三)項的規定,應當以雙方離婚為條件。
共同生活應當理解為是指雙方當事人按照當地風俗舉行了婚禮、以夫妻名義公開同居,進行生產和生活,並且具有一定的連續性和長期性。雖未舉行婚禮但已經共同居住和生產的,也應認定為共同生活。
同時根據《婚姻法解釋》第十條第三款,判決返還彩禮應當以給付人因給付彩禮造成生活困難為前提。生活困難,指依靠個人財產和離婚時分得的財產無法維持當地基本生活水平,這種困難是一種絕對困難。確實生活困難應當考慮以下因素:
(1)給付人為締結婚姻,全家共同舉債,致使家庭揹負債務較多;
(2)家庭成員沒有固定收入;
(3)家庭成員中重大疾病;
(4)其他突發事件致使家庭生活困難;
按照舉證責任分配原則,給付人對自己生活困難的事由負有舉證責任。
返還額度的認定:
(1)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一般應當全額返還;
(2)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未共同生活的,一般應當全額返還;
(3)根據給付人的困難程度,酌定返還額度;
(4)根據結婚時間長短確定返還額度。結婚時間應以實際共同生活時間為標準。實際共同生活一年內提出離婚的,彩禮可在半數以上酌定返還額度;實際共同生活兩年內提出離婚的,可在半數以上酌定返還額度;超過兩年的一般不予返還。
(5)根據導致感情破裂的過錯責任確定返還額度。由於給付人的過錯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一般不予返還。確係因為給付彩禮造成絕對生活困難的,可酌情在半數以下酌定數額;因接受人的過錯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可相應酌定增加返還的數額。
返還方式的確定:
(一)接受人接受後,未用於置辦結婚物品的,返還彩禮時應當返還現金。
(二)接受人接受彩禮後,確用於置辦結婚物品的,女方以現金方式返還確有困難的,可以考慮分割共同使用的物品;
登記結婚已經有一年了,未同居過,男方提出離婚,女方要返還彩禮之類的嗎
5樓:維權律師
如果已經登copy記結婚,但bai又確實沒有共同生活的,男方提du出離婚,女方的彩禮zhi要進行dao返還。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
第十條 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於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援:
(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
(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
適用前款第(二)、(三)項的規定,應當以雙方離婚為條件。
沒有結婚證離婚女方要退彩禮錢嗎?結婚一年了,
6樓:華律網
沒有辦理結婚證,就不是合法的夫妻,在法律上就是沒有結婚,也就沒有離婚可言。法律有規定彩禮是要以結婚為前提的,在男女雙方沒有辦理結婚證,而最後兩個要分開,彩禮是要退還的,但退還的數額要視具體情況而定,並不是一概全部退還。
7樓:匿名使用者
都結婚一年了還不保證也沒孩子,你還要啥彩禮。
8樓:匿名使用者
沒有結婚證,你們就不算正式夫妻。法律不承認、就算鬧上法庭,你也不會贏。而且你還要承擔訴訟費用
9樓:匿名使用者
不用 因為你沒證據
10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有小孩了男方不讓你看小孩怎麼辦?
男方提出離婚要求女方退彩禮錢合理嗎
11樓:皆有可能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十條規定:「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於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援:(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
適用前款第(二)、(三)項的規定,應當以雙方離婚為條件。
2、如果沒有辦理結婚登記,且未同居,則可以要求歸還彩禮。彩禮的返還適用普通的訴訟時效,即兩年,過期也喪失勝訴權。
結婚不到一年女方提出離婚彩禮能拿回嗎
不能。只要當事人登記結婚了,一般情況下不可以要求對方退還彩禮。但是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於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援 1.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 2.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保確未共同生活的 3.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適用前款第1.第2項的規定,應當以雙方離婚為條件...
結婚一年半 小孩2月 女方提出離婚 女方條件沒南方好 小孩怎麼應給誰
孩子沒滿一歲跟女方的可能性比較大。你也可以參考一下下面撫養權的歸屬 1 兩週歲以下的子女,一般隨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隨父方生活 1 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子女不宜與其共同生活的 2 有撫養條件不盡撫養義務,而父方要求子女隨其生活的 3 因其他原因,子女確無法隨母方生活...
結婚一年,女方提出離婚,彩禮還要退還嗎?到時候法律怎麼判定
關於彩禮發生糾紛應當如何處理 彩禮返還的條件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 若干問題的解釋 二 下稱 婚姻法解釋 二 第十條規定 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於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援 一 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 二 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的 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