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居多年,一方仍不同意離婚,訴訟後,可以判離婚嗎

2022-07-19 23:29:58 字數 5432 閱讀 6660

1樓:正商觀察者

採取訴訟的方式離婚,不是一方不同意就可以影響法院的判決的。只要起訴離婚方的離婚理由充分,法院就會支援雙方離婚。決離婚法定原因或標準,是法院判決准予離婚的根據。

我國《婚姻法》(修正案)第32條第2款規定:「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准予離婚。」這一規定說明,男女一方提出離婚後,是否准予離婚,不取決於另一方是否同意離婚,而是法院依據夫妻雙方的感情是否確已破裂和調解有無效來決定。

可見「感情是否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是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確定準離與不準離的原則界限。它有兩層含義:一是如果夫妻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准予離婚;二是如果夫妻感情沒有破裂或沒有完全破裂,即使調解無效也不準離婚。

2樓:匿名使用者

對於人民法院是否會准予離婚,由人民法院按實際情況及相關法律規定進行確定。

3樓:迪米貝斯

分居2年可單方解除婚約(法院強制執行)

4樓:匿名使用者

可以,分居兩年,會強制離婚的

5樓:隨緣聚散

可以,分居超過半年就可以

6樓:手機使用者

可以的確實感情己破無法挽回法院也可判其離婚既使一方不到法庭也可

7樓:夏侯梓瑩

只要你們感情徹底沒有了,無法生活下去,可以訴訟離婚。

8樓:瑩小迷糊

分居一年就可以判離婚了

9樓:猶思琳

分居在半年以上可以的。

10樓:潛龍一現驚天下

分居滿二年,經調解無效的,法院會判決離婚。

婚姻法第三十二條 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出離婚訴訟的,應准予離婚。

離婚一方不同意。分居幾年法院可以判離婚。法院判了一方還是不同意怎麼辦?

11樓:匿名使用者

1、未辦理法律規定的離婚手續,分居多久都不會自動離婚。2、辦理離婚手續,如果雙方可以協商,就到民政部門協議離婚,領取《離婚證》,如果無法協商,就到法院起訴離婚。3、通常是夫妻分居兩年可以申請離婚,但並不僅此一個條件。

只要是夫妻感情確已破裂,就應判決離婚。婚姻法規定,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准予離婚的情形為:(一)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12樓:一隻男神經

按照《婚姻法》規定,夫妻分居兩年以上其中一方向法院起訴離婚,法院會在進行公示以後缺席判決離婚,如果法院下達了判決書就已經不存在合法夫妻關係了,

13樓:法妞問答律師**諮詢

因感情不和分居兩年是法院判離婚的情形。《婚姻法》第三十二條規定,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准予離婚。

如果分居兩年後,一方提出離婚,另一方不同意,法院會怎麼判?

14樓:遠航的帆船兒

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夫妻感情確已破裂,經調解無效的,應准予離婚。

一、分居應達兩年或兩年以上

如一對夫妻因感情不和,一方獨自另處生活,已達兩年十一個月,這期間除共同照顧子女的生活與教育外,夫妻間沒有履行任何夫妻義務,但在最後一個月中經親友從中調和,獨自生活的一方又重新回家與另一方共同生活,不管他們重新在一起生活時間長短,他們分居的期間應中斷。即使第二天又因感情不和處於分居狀態,夫妻間的分居時間應重新計算。

二、以夫妻感情破裂為前提

「分居兩年」只是一個參考條件,不是絕對條件。實踐中,有將「分居兩年」等同於夫妻感情破裂的誤論。有的夫妻是因對方有某種惡習影響了感情,造成分居達兩年或兩年以上,起訴離婚是因對對方改掉惡習缺乏信心。

如被告能夠表示改掉惡習,並有足夠的可能。這種情形應認定夫妻感情並未破裂,不應屬於應准予離婚的情形。

1、因感情不和分居兩年以上,是法院認定夫妻感情破裂判決離婚的標準之一,分居兩年只是離婚理由中一個,並不是必須的;

2、如果決定離婚,又沒開始分居,也沒有其他證據證明感情破裂,最好的辦法是直接到法院起訴。第一次判不離婚,6個月後再次起訴離婚,一般都會判決離婚。這樣比分居兩年離婚要快。

3、分居事實,最好要有證據證明。

15樓:匿名使用者

既然分居那麼長的時間在法院上是屬於離婚事實的 如果是一方不同意另一方可以起訴的 一般的話只要是有分居在兩年的證據都是會同意的額

16樓:匿名使用者

第四章 離 婚

第三十一條 男女雙

方自願離婚的,准予離婚。雙方必須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婚姻登記機關查明雙方確實是自願並對子女和財產問題已有適當處理時,發給離婚證。

第三十二條 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出離婚訴訟的,應准予離婚。

17樓:匿名使用者

已經分居了兩年,一方已經提出離婚,另一方不同意,到時是可以上法院起訴的,法院是會強制執行的.

18樓:做來沒

法律規定夫妻分居2年可以離婚,如何證明夫妻分居呢?

19樓:匿名使用者

只要你們分居夠兩年,或兩年以上,那法院就可以判你們離婚,一方不同意也可以離婚的。

20樓:匿名使用者

提供分居的證據,就算對方不同意離婚,法院也會判離的。

21樓:匿名使用者

夫妻分居兩年以上,拿出分居兩年的證據,就可以去法院起訴離婚了!

22樓:匿名使用者

分居2年以後一般都會直接判離婚的啊!

23樓:匿名使用者

只要有證據的話,分居兩年之後法院都會讓兩人離婚的,都分居兩年了,不離也沒什麼意思了

24樓:匿名使用者

判離唄,都分居這麼久了

25樓:匿名使用者

只要分居兩年就可以離了...

26樓:匿名使用者

非離不可了啊?勉強在一起的婚姻有意思嗎?這樣鬧下去,對誰都不好。

27樓:匿名使用者

經調解無效後判定離婚。

28樓:匿名使用者

同樣也是會判離婚的   ...

29樓:匿名使用者

離.......................

分居半年後起訴離婚,一方不同意,能判離婚嗎

30樓:心如鬆塔

第一,離婚有兩種方式,一是協議離婚,二是訴訟離婚。一方不同意離婚看來協議離婚不成,那就走訴訟離婚的途徑。

第二,你想離婚總是有原因的吧,是什麼原因導致你不想一起過了呢,得結合你具體的情況來定能否離婚,因為訴訟離婚需符合幾個條件之一者才可以離婚:一是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二是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族成員的,三是有賭博、吸毒等不良惡習屢教不改的,四是因感情不和而分居滿兩年的,五是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你自己對照一下是否符合上面幾條中的一條,如果符合且有證據的話,法院一般就會判離婚的。

續:既然你的情況接近於「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族成員的」,那你要做的就是取得他實施了家庭暴力的相關證據,如他打人時的證人、醫院醫治單據及處方等。

31樓:若影楓凌

我國婚姻法是以感情破裂作為判定離婚的標準的,而不是看是否有一方不同意,如果起訴離婚法官會考慮到這一情況的

建議儲存被毆打的證據,如果再遭遇這樣的事情建議報警,因為由**保留下來的證據效力會更強一些

如果一方不同意離婚,分居多久才可以離婚

32樓:華律網

對於分居多久才可以離婚,法律是沒有規定,不論分居多長時間,如果雙方都不提出離婚,婚姻不會自動解除的。如果起訴到法院離婚,分居滿2年,法院會支援離婚。雙方感情破裂,可以直接辦理離婚手續,如果雙方對財產分割、子女撫養等達不成一致意見的,可起訴到法院離婚。

33樓:愛喝粥

沒有法律規定必須分居才可以訴訟離婚。

長期分居兩年以上只是證明夫妻感情破裂。

但是判決還要看對方配合的承擔,雙方關於財產及子女扶養權等爭議的問題多少。

1、能判決離婚的條件很多,可參考婚姻法第32條有關規定,離婚的條件,不只是分居時間一條。

2、分居,即使達到兩年,如對方不認可,或是無相關證據證明,則法院仍可以不判決離婚,空耽誤兩年。

分居五年了,一方不同意,可以離婚嗎?

34樓:匿名使用者

可以。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判決離婚的標準是:感情確已破裂,經調解無效。

根據《婚姻法》的規定,男女雙方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經調解無效,應准予離婚。男女雙方分居五年,雙方的婚姻早已名存實亡,這樣的婚姻持續下去意義不大,只會給雙方造成更大的傷害。因此,如果一方不同意離婚,另一方向法院起訴,能夠證明雙方因感情不和分居五年的,法院應當判決准予離婚。

《婚姻法》第三十二條: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屢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出離婚訴訟的,應准予離婚。

35樓:淮南程律師

你好 ,如果協商不成可以起訴;分居滿2年,感情確已破裂的,准予離婚。

夫妻雙方有一方不同意離婚,分居多長時間可以自動離婚

通常是夫妻分居兩年,但並不僅此一個條件。只要是夫妻感情確已破裂,就應判決離婚。婚姻法規定,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准予離婚的情形為 一 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二 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 遺棄家庭成員的 三 有賭博 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 四 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 五 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離婚如果一方不同意怎麼辦,一方不同意離婚怎麼辦

回答起訴離婚的,人民法院在審理的過程中會組織雙方調解,達成調解協議的,應當在民事調解書上簽字,如一方不簽字的,視為對調解內容有異議,這時法院會繼續組織雙方調解,若調解不成的,只要對方未在判決下達15日內提起上訴,判決即生效。如果法院調解離婚,一方不簽字的,調解無效,由法院判決。辦理離婚登記的內地居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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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夫妻一方提出離婚另一方不同意怎麼辦。1 夫妻一方提出離婚另一方不同意,當事人可以向法院起訴離婚。法律規定如果一方有法律規定的情形的,並且經調解無效的情況下,應准予離婚。並且規定女方在懷孕期間 分娩後一年內或中止妊娠後六個月的時間內,男方不得提出離婚,以保護女方的合法權益。2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