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奔跑中的憤青
那也不是重婚罪啊,他們沒有領證啊,你們分居兩年法院就可以判定自動離婚了,
2樓:匿名使用者
證據就是小孩的dma,可以告重婚罪,因為他和外面的女人已經構成事實婚姻。你的理據是很充分的,舉證也相當容易。
3樓:魯志香
你確定那是他們倆的孩子?要是確定那就是最好的證據。直接起訴!
婚姻法第一條第2節客觀方面表現為有配偶而又與他人結婚,或明知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行為。實踐中重婚有兩種情況:一是法律婚,二是事實婚。
事實婚:
雖沒有進行登記結婚,但卻公開以夫妻名義長期共同生活在一起,形成事實上的婚姻關係,對這種事實婚,在婚姻法上是不予保護和認可的,在刑法上是要追究刑事責任的,即事實重婚應以重婚罪論處。最高人民法院在2023年12月14曰作出的《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婚姻登記管理條例》施行後發生的以夫妻名義非法同居的重婚案件是否以重婚罪定罪處罰的批覆》規定:「有配偶的人與他人以夫妻名義同居生活的,或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以夫妻名義同居生活的,仍應按重婚跫罪處罰」。
由此可見,在刑法上事實重婚姻重婚罪論處,是為了更好的懲罰犯罪,保護一夫一妻制的婚姻家庭關係,並非是對事實婚姻的法律承認。
有配偶而重婚的,或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希望採納 謝謝
4樓:丿逆灬天丿
找不到,因為她們沒登記 不會有重婚罪 頂多也就是外語保養二奶 你最多可以申請離婚要求賠償 但你必須要有證據證明他們的關係
5樓:荒野
親子鑑定報告把它做出來
6樓:獨博利
傻了吧 他們的孩子就是重婚的有理證據
7樓:尼古拉斯
讓你丈夫和那孩子做dna
8樓:
去找你的好朋友想一想???讓它去跟蹤你丈夫家???然後想一個好時機???把小孩抱出來去做親子堅定呀???
9樓:手機使用者
要想人不知,除非己莫為。你都知道了,找證據應該不難啊。
10樓:
這樣的男人你不覺得噁心嗎!要它...!幹啥
11樓:世海為家
你們自己有沒有領結婚證?
我們在一起八年結婚了離婚又生活在一起後來他不愛我了可是我深深愛著他怎麼辦
他們都說的對,我贊成。如果你需要點什麼來幫你做出決定的話,我這裡給你說個故事。故事裡的蠟燭就是我們芸芸眾生。看完之後希望你明白誰是你生命中最亮的蠟燭。深夜,寺裡一人一佛,佛坐人站。人 聖明的佛,我是一個已婚的人,但是我狂熱地愛上了另一個女人,我真的不知道該怎麼辦。佛 你能確定你現在愛上的那個女人,就...
我知道我的愛人在外面和別的男人生活在一起,可是我沒有辦法,請
第一,你可以選擇報警 第二,你可以選擇暗中收集證據 第三,你可以選擇起訴離婚 第四,你可以選擇通過其他方式來挽回你的婚姻 我是個有孩子和丈夫的人,可是我被著老公在外面跟別的男人開房睡覺了,結果沒過多久被我老公知道了,我老 安慰話就是你去承認錯誤!不在外遇!好好過日子!實在的話就是你檔改知老公受打擊了...
前夫在外面借錢,雖然已經離婚還生活在一起,別人起訴得到我嗎
您好 朋友 只要不是你們婚內的債務 那麼這個和你沒有關係的 你們目前只是同居的關係 不是夫妻關係 只要離了婚的,就和你沒關係 丈夫和妻子以離婚還生活在一起,丈夫又借錢和妻孑一起開個菜店,現在丈夫跑了,錢能問妻子要嗎?姐當然不能像他妻子要了,因為他畢竟妻子已經離婚了,她都沒有任何的關係,所以說很好碰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