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匿名使用者
1、《侵權責任法》第四十九條明確規定:「因租賃、借用等情形機動車所有人與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時,發生交通事故後屬於該機動車一方責任的,由保險公司在機動車強制保險責任限額範圍內予以賠償。不足部分,由機動車使用人承擔賠償責任;機動車所有人對損害的發生有過錯的,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據此,如果你借車時沒有任何過錯,事故受害方不能要求你承擔責任,只能要求你朋友擔責。除非你明知借車人沒有駕駛證照或者借出的車輛存在安全隱患或者明知對方喝酒後借車等情形仍將車輛出借,此時你才承擔相應賠償責任。 2、出借人跟借車人一起對事故受害人負責是舊的法律規定,也早修改了,所以不用擔心。
3、你們那份協議違反法律對這方面的規定,所以無效,如果你借車時有過錯,即使有這協議,你還是得承擔相應責任;反過來如果你沒有過錯,即使不籤這份協議,也沒事,你都不用賠。
希望能幫到你!覺得可以請採納!謝謝
2樓:匿名使用者
您好,那樣只能報警處理了
3樓:明生愛
太原有專業的幫人找車的人嗎?
我的汽車借給別人開,結果現在連車帶人都找不到,怎麼辦?
4樓:拱景平
車是我老婆的名字胡琴現車找不到丁
5樓:滾滾紅塵好呵呵
我也是這樣的事情,報警也是不受理,我想問下你後來是怎麼處理的
6樓:匿名使用者
這種情況只能報警處理了。
7樓:來寒楣
專業找車團隊,把您帶到車跟前
我的車借給朋友現在找不到人怎麼辦用什麼方法拿回車輛
8樓:一棵頑強的梭梭樹
你好,通過你的描述,目前看只有三種方法,一是通過親友想辦法找到對方,估計比較難,否則也不會來這裡問。二是向**報案,如果對方是以借車的名義盜取車輛,就已經涉嫌構成犯罪了。三是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要求返還原物。
建議採取第二種方式,如果公安機關不處理則提起民事訴訟。
9樓:
車借給朋友人和車都找不到我要整麼辦才找得到車
朋友借了我的車現在找不到人怎麼辦?派出所不立案
10樓:你路過我身邊
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對方賠償其所造成的損失,當然也包括車輛未能續保所造成的損失。按照民訴法的規定,被告下落不明的情況是可以適用公告送達的,各地法院所採取的方式與方法不盡相同,正規的程式是要在被告戶籍所在地或經常居住地的居委會或村委會出具此人長期不在此居住的證據才行。
而派出所立案必須同時具備兩個條件:
一、有犯罪事實
指客觀上存在著某種危害社會的犯罪行為。這是立案的首要條件。有犯罪事實,包含兩個方面的內容。
1.要立案追究的,必須是依照刑法的規定構成犯罪的行為。立案應當而且只能對犯罪行為進行。如果不是犯罪的行為,就不能立案。
沒有犯罪事實,或者根據《刑事訴訟法》第15條第1項的規定,有危害社會的違法行為,但是情節顯著輕微,危害不大,不認為是犯罪的,就不應立案。
由於立案是追究犯罪的開始,此時所說的有犯罪事實,僅是指發現有某種危害社會而又觸犯刑律的犯罪行為發生。至於整個犯罪的過程、犯罪的具體情節、犯罪人是誰等,並不要求在立案時就全部弄清楚。這些問題應當通過立案後的偵查或審理活動來解決。
2.要有一定的事實材料證明犯罪事實確已發生。包括犯罪行為已經實施、正在實施和預備犯罪。
二、需要追究刑事責任
指依法應當追究犯罪行為人的刑事責任。只有依法需要追究行為人刑事責任的犯罪事實,當有犯罪事實發生,並且依法需要追究行為人刑事責任時,才有必要而且應當立案。
根據《刑事訴訟法》第15條的規定,雖有犯罪事實發生,但犯罪已過追訴時效期限的;經特赦令免除刑罰的;依照刑法告訴才處理的犯罪,沒有告訴或者撤回告訴的;犯罪嫌疑人死亡的;其他法律規定免予追究刑事責任的,均不追究刑事責任。
11樓:鴻世繪
當然不立案了!沒別的意思,你這麼說啊 說你朋友把你車偷走了 或者詐騙了!這樣他們就去偵察了,要帶著證據去。
12樓:雞蛋醬醬
找不到他人找他家人!!不信堵不到他!
13樓:匿名使用者
先去報偷竊或遺失.速度
車被人借走沒還,人也找不到這官司去哪打
14樓:城南城北啊
請問你的車找到了嗎?現在是什麼樣的一個情況,是怎麼處理的
我現在也發生了 同樣的事情,跟你說的一模一樣,不知道該怎麼辦了,別的不怕,就怕發生大型事故,自己承擔不了,望回覆,謝謝
15樓:黃意誠
車被人借走沒還,人也找不到可以直接去法院起訴如果是熟人或朋友(陌生人你是肯定不會的)借的,在交涉無果的情況 下,可以報警立案!
法制國家,這樣的人可以講無視法律!您就算沒有「借據」等證據方面的東西,只要車子還在他手裡,您找得到他本人和自己的車子,通過行駛證、購車發票、車輛登記證書等相關證件隨時可以打**報警取回。
以後多注意財物的借或租的物件,特別是車輛等涉及安全方面的工具。就算他以後會還你,但如果對方駕駛車輛 時出現交通事故(象您借車出去的此人,可以說是極無責任感型別),在對方無力承擔或是逃逸的情況下,您要負連帶責任或是全部責任的。。。
車被朋友借走了一直不還,現在車和人都找不到了,報警派出所說立不了按,法院找不到人送不了傳我該怎麼辦
16樓:李保忠律師
到法院訴訟立案後,可以公告送達,然後再缺席判決。
17樓:匿名使用者
對方有沒有家庭住址?
借給別人開的車違規扣分怎麼處理?
18樓:
如果是現場抓到的,當事人處理,對於非現場查獲的違法行為,如果不能確認違法的駕駛人,交警部門將一律以車輛所有人的名義進行處理。把車借給別人,如果找不到違法者,被罰的可能就是車主自己了。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四條規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根據交通技術監控記錄資料,可以對違法的機動車所有人或者管理人依法予以處罰。對能夠確定駕駛人的,可以依照本法的規定依法予以處罰。」
車輛出借人無法向交警證明違章時的實際駕駛人,則對車輛登記人進行處罰。
原則上來說是誰違章處理誰。但是是你的車,他不去處理最終還是要你去處理的,所以車輛一般不要借給他使用,即使要借給他人使用也要提醒他,違章了,要開車的人自己處理,否則你就要負連帶責任的.
19樓:海藍時聽鯨語
回答一、 別人開自己車違章怎麼處理?
別人開車,電子眼拍到的違章也是記在車主頭上的,可以協商讓朋友承擔罰款和扣分。根據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處理程式規定:到期不繳納罰款的,每日按罰款數額的3%加處罰款,加處罰款總額不得超出罰款數額等規定,最高可加處1倍罰款。
同時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規定,機動車駕駛人在一個記分週期內記分未達到12分,所處罰款已經繳納的,記分予以清除;記分雖未達到12分,但尚有罰款未繳納的,記分轉入下一記分週期。需要提示的是,無論是現場處罰還是非現場處罰(即違法停車貼條、電子警察攝錄等),只要交管部門已對該違法行為進行裁決,駕駛人就應該按照「處罰決定書」規定時間在15日內去繳納罰款,否則就會因逾期被加處罰款,同時,記分還可能會被轉入下一個記分週期。
4、如果是在外地違章了是個比較麻煩的事情,一般要在違章當地的交警隊或車管所處理違章,異地處理的話有兩種方法,一個是自己去辦理,此方法比較麻煩。另外一個是託朋友辦理,託人辦理的話要把自己的資料寄過去。
希望我的回答能夠幫助到您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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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您的車被朋友開走了,無論是您朋友把車子是偷走的還是借走的,到期您都得換車。還不了就得承擔全部的賠償責任。您可以去找一下朋友的家人,問問情況,協商解決一下,實在不行可以起訴您的朋友。如果他是借走的,您可以告他侵佔罪,如果是未經您允許開走的,可能涉及到盜竊了。在您對車主承擔責任之前您就可以告他。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