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風從雲合
這裡首先要解決的是責任認定的問題:
1、該婦女是否屬於限制行為能力人(精神病);
2、你父的行為是否屬於正當防衛,有無防衛過當。
前者,需人民法院認定的省級人民醫院出具證明,若屬於限制行為能力,則其法定監護人必須對其進行監護,從材料中,顯然不存在很好的監護行為,其法定監護人應承擔一定的責任,若不屬於限制行為能力,則其自己應對其行為負責。
後者,你父的行為有否構成防衛過當,視實際情況而定。她家要求賠償的理由也是從這一點出發的。其時,醫藥費及其它補償,應由你父(若屬於防衛過當)與她的法定監護人共同承擔;而後遺症的認定,需要醫院出具相關的證明。
所以,是否賠錢,賠多少,要看具體的情況;若涉及訴訟的,可以考慮請律師。
事實上,若現在私下調解,付出補償後,對方仍有權提起訴訟,這樣有點被動。
謹供參考。【可以向律師諮詢,尋求法律援助】
2樓:來自留雲亭深邃的梭子魚
正當防衛是不應當進行賠償的。
3樓:小蕖
因為是她先拿鐵鍬打你爸,所以你爸算正當防衛
如果她是精神病的話,就是他們家的人沒盡到監護責任,與你們無關
出醫藥費已經足夠了,不用再賠三萬
4樓:匿名使用者
因為他的 家人沒有盡到監護人的責任 所以你們沒有 賠償的義務
如果因此對你們造成了 損失 你門還有權利要求其監護人賠償!
5樓:湧立軒
這是法律問題,一般人是不會給你很正確的回答的。建議你在網上搜一搜有沒有免費法律諮詢的。打個**諮詢一下。還是專家的建議比較好一些阿,你說是不是?
法律問題,大家都來幫幫忙!很急很急啊!
6樓:唐律疏議
你朋友的情況應該屬於互毆,雙方都有過錯,恐怕任何一方都無法要求對方賠償。但是關鍵在於如果對方告你們的話,你們能否證明是他先動的手?
或者換個思維方式:那個人能否證明是你朋友先動的手?能否證明是你的朋友先侵犯了他?
如果他無法證明這一點的話,那麼你們根本不用怕。他只是嚇唬嚇唬你們罷了。因為沒有證據,法院很難支援他的。
如果他竟然能有證據(不管是不是真的證據)證明是你朋友先侵犯他。那麼你們得認真對待了,說不定得真的請個律師之類的問問該怎麼辦,得想辦法證明他的證據是假的。
和別人打架的問題,求大家幫幫忙
7樓:匿名使用者
1、公安局的決定合理。因為對方由「足夠的證據」,你也沒有其他證據去反駁他們。你也可以要求公安局去拘留對方,但首先你有足夠的證據證明是對方的過錯,並且你弟弟是出於自衛。
2、如果對方上法院起訴,你們只能應訴。且你們要準備對你弟弟有利的證詞,以及證人等。既然是輕微傷醫療費不可能有那麼多,應該包括營養費、精神損害費、車費等費用,法院肯定會要求醫院的鑑定報告以及相關資料。
即使你們敗訴,也不可能給判那麼多。
3、當然你也可以先起訴,但你要確定你方由足夠的證據是對方的過錯。不要輕信律師的話,現在很多律師為了掙錢即使是打不贏的官司,也會說一定能打贏。上法院起訴的程式:
(1)準備起訴狀及相關證據材料(2)身份證及相關證件(3)上法院的《立案庭》立案(4)法院確定立案後會通知你們。
4、那得看誰勝訴了。如果敗訴當然得賠償。最好的辦法是找到可以反駁他們證人證言、相關證據的證據。其次就是上法院,法院肯定會先試著讓你們雙方調解。調解不成再判決。
8樓:匿名使用者
回答完你的問題後,我再提出我的建議。
1 公安的拘留決定只要程式合法即成立。如不服認為其不合理,可向其上級機關或派出機關提起行政複議,要求撤銷公安的拘留決定。公安不拘留對方,你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訴其行政不作為。
2 積極應訴,委託律師,收集相關證據。
3 可以,也可以在對方提起訴訟之後提出反訴。
4 具體怎麼賠償,賠償多少,何時賠償,由法院在審查兩方證據和事實之後作出裁決,現在我們說的全部不能為依據。
我的建議:
1 行政拘留決定一定要撤銷,不管是找關係還是走法律途徑。
2 儘量與對方達成和解,對1有幫助。
3 法院的判決很可能各打五十大板,互相賠償損失。對方的醫療費較高,對你可能不利。
9樓:安之曲
法律看證據。不是看實際情況。(也看不到)被誤判的人多了。
他咬你也咬。看誰嘴巴利,他告也你告。到一方累和怕為止。或者調解。他找證據你也找。分化他做偽證的人。
。。。。。。。。。。。。
這就是所謂的民事案件啊。。。
。。。。。。。。
如果鬥不過就老老實實認吧。這世界就這樣。
10樓:中華流星雨
你也可以找些事發在場者當證人,讓這些人證明是對方先動的手。
當前你們 的立場不是很有優勢,及時打官司勝訴的機率也不是很大(畢竟對方受的傷嚴重)
最好找個好的律師,把這個情況給他說一下(律師的本事很大的,能把該死的人說活)上次我認識的一個人和人打架,把人家的腿給打傷了,本來該拘留15天,罰款2000元的。結果花了3000元請了律師一起訴,反而打贏了官司,讓對方賠了400元的蓄意傷害人費
本來這事是我朋友的責任,可是律師的力量把這責任給推卸掉了,lz你該知道律師的作用了吧,最好請個好律師,有一定機率使你弟弟逃過此劫難,運氣好還能倒贏點精神損失費的~~~~~~~~~~
關於一個打架鬥毆刑事案件的觀後心得體會怎麼寫,急急急!大家幫幫忙
11樓:哦多
讓一步,風平浪靜,忍一時,海闊天空吧.!.建議你學會控制,每次生氣發火前,停兩秒,提醒自己不要太過,平常口氣說話,提醒自己發火會讓事情變更壞。就不會想再發脾氣哈~多發善心,多做好事。
刑事賠償問題,請大家幫幫忙,謝謝! 50
12樓:正氣長春
如果你朋友是在工作場所,因工作原因而被傷害的,可以要求用人單位申報工傷,並墊付醫療費用。
如果用人單位不墊付,或者不在一個月內申報工傷,你朋友可以向勞動機關投訴。
至於賠償,將來等司法機關處理後,才決定由誰賠償。
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二)工作時間前後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三)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
(四)患職業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間,由於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
13樓:農村娃
肯定賠!刑事附帶民事!
14樓:鄭州律師劉永強
你好:先治病,按照法律程式走。
法律案件幫幫忙啦大家,大家幫幫忙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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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與法律的問題啊,大家幫幫忙!慢慢會分的
宣告失蹤的條件 1.必須有公民下落不明滿兩年的事實,下落不明是指公民最後離開自己住所或居住地後去向不明,與任何人都無聯絡,杳無音訊。認定公民下落不明到起算時間,應當從公民離開自己的最後住所地或居所地之日起,連續計算滿兩年,中間不能間斷,如有間斷,應從最後一次出走或最後一次來信時計算 戰爭期間下落不明...
請大家幫幫忙啊!!謝謝,請大家幫幫忙!謝謝大家了
呵呵,你生財有道啊.就二室那麼點地方還租一套出去?這天熱了,穿著也不方便啊.人家幼教嗎,天真而單純喲.下次再出去時把你們的房門上鎖啊,相信不是真的天真的話,都明白平時開著,這次上鎖了是什麼意思.另外一個就是找和她有說的來的人,把你們的不快有意無意的讓帶過去點,相信應該有效.最後要都失敗,就只好找藉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