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改名的條件都有什麼,改名都需要什麼條件

2022-11-16 00:46:01 字數 6174 閱讀 7709

1樓:向日葵

《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第17、18條的規定,需更改名字,可向戶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請,並把需要改名的理由寫充分,到當地派出所戶籍室辦理。

本人申請

戶籍證明

單位或學校證明即可。未滿16週歲的未成年人只需由監護人提出申請並提供相關證明(戶籍證明,學校證明,出生證明或獨生子女證明)即可,如父母離異的也只需要監護人一方同意即可更改姓氏和姓名,無須以前那樣需要離異的父母雙方均同意。

2樓:

姓名變更 公民申請變更姓名,需持下列證明材料1: 申請人的書面申請(16歲以下的,由其監護人提出申請)。

2: 父母離異變更16歲以下人員姓氏的,需提供離婚證明手續,並經父、母雙方寫出協議書籤字同意。

3: 戶口簿、居民身份證。

4: 屬機關、團體、學校、企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須提交單位、學校人事部門准予變更證明,屬在校學生的,應提交所在學校準予變更證明,無單位的需由戶口所在地居(村)委會出具證明,然後由戶籍所在地責任區民警在證明上籤署意見,派出所主管所長同意後列印變更更正表(16歲以下人員變更名字,不需列印變更更正表,由主管所長審批後直接在派出所戶籍室辦理)報分局戶辦大廳稽核批准。

改名都需要什麼條件

3樓:英雄多少無奈

根據相關法規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由公民本人或者監護人申請變更名字

1、姓名或者姓名的諧音違背公序良俗的;

2、姓名或者姓名的諧音易造成性別混淆、他人誤解或者傷及本人感情的;

3、名字中含有冷僻字的;

4、公安機關認定確需變更名字的其他特殊情形。

公民申請變更姓名的,應當提供變更理由和相關證明材料,經戶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調查核實,縣級公安機關審批後,給予更改。

未成年人變更姓名的,應當經父母雙方或者監護人協商一致;10週歲以上未成年人變更姓名的,還應當徵得其本人的同意。

十八週歲之前,想要改名字的市民需由監護人提出申請;十八週歲後的則由本人提出申請,但也不是想改就能改,需有「過硬」的理由。如,名字中有生僻字、電腦無法識別、重名等等。不能是「不喜歡」、「老人算命說不吉利」等原因。

請點選輸入**描述

4樓:律圖網

每個公民都有自己的名字,法律也都賦予每個公民姓名權,更改姓名是每個公民的權利。

5樓:田園易經

為什麼說不能輕易改名?需要滿足哪些條件才能改名?

改名字需要什麼條件?

6樓:律圖網

每個公民都有自己的名字,法律也都賦予每個公民姓名權,更改姓名是每個公民的權利。

7樓:黑絲**

對於成年人改名有三個條件:第一是本人要表達改名的意願,第二是理由要充分,第三是本人要承諾改名後引起的民事和法律責任均由自己承擔。未滿18週歲的公民,由本人或父母提出申請。

父母離異的18週歲以下子女更改姓名,必須經父母雙方同意。依法被剝奪政治權利和正受刑事處罰和勞動教養者,不得變更姓名。公民依法變更姓名後,原姓名作為「曾用名」備查。

具體手續如下: 1、 到派出所領取《要求更改戶口專案申請表》。 2、 註明申請理由並附有關證明。

3、 由(城鎮街道)居民委員會或者(農村)村民委員會加註意見並蓋公章。 4、 交公安戶證管理機構審批、蓋章。 5、 到戶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辦理。

成年人改名有三個條件: 第一是本人要表達改名的意願, 第二是理由要充分, 第三是本人要承諾改名後引起的民事和法律責任均由自己承擔, 且一生只能更改一次。 16 週歲以後,須由本人提出書面申請並持有效證明材料報公安機關審批。

依法被剝奪政治權利和正受刑事處罰和勞動教養者,不得變更姓名。公民依法變更姓名後, 原姓名作為「曾用名」備查。 也就是說你要寫一個改名申請給戶口所在地的派出所,通過蓋章後到所在地公安局戶籍股登記,當然要帶戶口簿。

投檔案後大約15或7個工作日後可以正式更改,戶口簿裡面會寫你曾用名是什麼,現名是什麼。 畢業證什麼的需要用到證明你的身份的時候須帶上戶口簿配合

改名字都需要什麼條件。

8樓:默默她狠傷

根據相關法規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由公民本人或者監護人申請變更名字

1、姓名或者姓名的諧音違背公序良俗的;

2、姓名或者姓名的諧音易造成性別混淆、他人誤解或者傷及本人感情的;

3、名字中含有冷僻字的;

4、公安機關認定確需變更名字的其他特殊情形。

公民申請變更姓名的,應當提供變更理由和相關證明材料,經戶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調查核實,縣級公安機關審批後,給予更改。

未成年人變更姓名的,應當經父母雙方或者監護人協商一致;10週歲以上未成年人變更姓名的,還應當徵得其本人的同意。

十八週歲之前,想要改名字的市民需由監護人提出申請;十八週歲後的則由本人提出申請,但也不是想改就能改,需有「過硬」的理由。如,名字中有生僻字、電腦無法識別、重名等等。不能是「不喜歡」、「老人算命說不吉利」等原因。

9樓:匿名使用者

能否改名字關鍵是你的理由是否充分,說實話,改名字,尤其是改生日是很難批准的。

一、變更姓名的有關規定:

未滿18週歲的公民需要更改姓名的,可由父母或撫養人提出書面申請,經戶籍所在地公安機關核實情況後予以變更;對18週歲以上的公民,原則上不予更改,確有正當理由需要更改姓名的,由本人提出書面申請,如屬機關、團體、學校、企事業單位等的,要有所在單位組織人事部門准予變更的證明。還需要戶口所在地居(村)委會開具的證明。

「正當理由」通常指:1、冠夫姓的婦女去掉夫姓,或稱氏改為姓名的;2、僧人、道士、尼姑等還俗,法名改俗名的;3、姓名含有社會公眾不易識別的冷僻文字、**文字等;4、父母離婚需要更改姓氏的;5、變更收養關係的;6、其他需要變更姓名的情形。

如果你明白「人事」可能好好辦的多。

10樓:律圖

每個公民都有自己的名字,法律也都賦予每個公民姓名權,更改姓名是每個公民的權利。

11樓:匿名使用者

改名申請書(題目要居中)

××市××區公安局:

本人現用名×××,性別,漢族,×××年×月××日生於××市××××醫院。×××是本人原名,自出生時起一直沿用至今,申請人現在所有的身份證明檔案、學歷證書、銀行帳號和社會保險登記等均使用這一名字,申請人在使用現用名期間沒有進行過任何違法、犯罪行為,也沒有任何不良的社會記錄。只因在日常的生活、工作中,經常遇到重名的情況,給正常的生活、工作帶來許多不便,所以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99條及《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第十

七、十八條的規定,特向貴局提請將本人的現用名×××更改為×××,望同意為切!

12樓:會起名的寧蜀黍

什麼情況下,我們需要改名字

13樓:厲冰昳

上戶口的時候把(琳)字,大隊文文書寫成成了了(淋))字,所以想改。

14樓:匿名使用者

現在改名字很麻煩的。需要帶相關證件到戶籍科申請辦理。

15樓:合沛杉

改名字,不管你什麼條件都可以進邵長文免費起名**,這裡面的資源非常豐富,文化知識庫非常龐大,讓你選個最滿意的名字。

申請改名條件

16樓:四哥有法說

公安部三局《關於執行戶口登記條例的初步意見》第九條,戶口變動及戶口登記事項的變更、更正登記規定:

2.公民申報變更姓名,可參照下列意見處理:

(1)年滿18週歲的人,要變更現用姓名時,應適當加以控制,沒有充分理由,不應輕易給予更改。有充分理由的,也應經派出所長或鄉長批准,才可以給予更改。不好決定的,應報上一級戶口管理機關批准。

婦女原冠夫姓申請去掉夫性,或稱氏改為姓名的,以及憎、道、尼由法名改為俗名的,問明情況後即可給予變更。

上述變更除婦女去掉夫姓和稱氏改為姓名外,其餘的人在更改後,仍應將原名在戶口登記簿上保留,以備日後查考。

(2)18週歲以下的人,申請由乳名改大名的,根據本人或者父母的申報即可給予變更。但被收養或被認領的人,年齡教大的須徵得本人同意,才可給予變更。

(3)機關、團體、學校、企業、事業等單位的職工需要變更姓名時,必須有所在單位人事部門准予變更的證明,才可給以變更。

(4)依法被剝奪政治權利的分子和正在受刑事處分的分子,以及正在勞動教養的人,一律不準變更姓名。

申請改名有什麼理由?

17樓:maplestory太子

未滿18週歲的公民需要更改姓名的,可由父母或撫養人提出書面申請,經戶籍所在地公安機關核實情況後予以變更。

對18週歲以上的公民,原則上不予更改,確有正當理由需要更改姓名的,由本人提出書面申請,如屬機關、團體、學校、企事業單位等的,要有所在單位組織人事部門准予變更的證明。還需要戶口所在地居(村)委會開具的證明。

正當理由:

1、冠夫姓的婦女去掉夫姓,或稱氏改為姓名的;

2、僧人、道士、尼姑等還俗,法名改俗名的;

3、姓名含有社會公眾不易識別的冷僻文字、**文字等;

4、父母離婚需要更改姓氏的;

5、變更收養關係的;

6、其他需要變更姓名的情形。

公民改名

2.依法被剝奪政治權利和正受刑事處罰和勞動教養者,不得變更姓名。公民依法變更姓名後,原姓名作為「曾用名」備查。

也就是說你要寫一個改名申請給戶口所在地的派出所,通過蓋章後到所在地公安局戶籍股登記,當然要帶戶口簿。投檔案後大約15或7個工作日後可以正式更改,戶口簿裡面會寫你曾用名是什麼,現名是什麼。 畢業證什麼的需要用到證明你的身份的時候須帶上戶口簿配合。

18樓:包元修章念

現在改名比較困難

成年人改名有三個條件:

第一是本人要表達改名的意願,

第二是理由要充分,

第三是本人要承諾改名後引起的民事和法律責任均由自己承擔,

且一生只能更改一次。

16週歲以後,須由本人提出書面申請並持有效證明材料報公安機關審批。

依法被剝奪政治權利和正受刑事處罰和勞動教養者,不得變更姓名。公民依法變更姓名後,

原姓名作為「曾用名」備查。

也就是說你要寫一個改名申請給戶口所在地的派出所,通過蓋章後到所在地公安局戶籍股登記,當然要帶戶口簿。投檔案後大約15或7個工作日後可以正式更改,戶口簿裡面會寫你曾用名是什麼,現名是什麼。

畢業證什麼的需要用到證明你的身份的時候須帶上戶口簿配合。

具體的程式是:

想改名者到戶籍所在地的公安分局戶證視窗,領取申請**,並提供所需資料,經審批後即可改名。

另外要提醒樓主的是,改名一定要慎重,因為改名後會涉及到自己的銀行卡、社保、醫保以及產權證等等一系列問題,若處理不好,也會產生許多麻煩。

另外補充下有關的法律規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第十

七、十八條,由需要更改名字的本人向戶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申請,並把需要改名的理由寫充分,到當地派出所戶籍室辦理,戶口登記機關認為有必要的時候,可以向申請人索取有關變更或者更正的證明。十八週歲以下的人需要變更姓名的時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養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如果是十八週歲以上,由本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

《民法通則》第99條也規定,公民享有姓名權,有權決定、使用和依照規定改變自己的姓名,禁止他人干涉、盜用、假冒。《戶口登記條例》第18條,公民變更姓名,依照下列規定辦理:18週歲以上公民需要變更姓名時,由本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

公民的姓名權受到侵害了,有權要求停止侵害,恢復名譽,消除影響,賠禮道歉。

所以,申請修改姓名被拒絕,或者限制姓名所引用的文字,從法理上來說,都是侵犯了公民的姓名權,公民可以通過民事訴訟或行政訴訟來維護自己合法的姓名權。

對16歲以上公民更改姓名「從嚴掌握」,僅僅是公安機關內部規定,無可操作性的具體標準,且與《民法通則》有關規定有牴觸之嫌,應無法律約束力。若一味拒絕為公民更改姓名,公民因公安機關行政不作為打起官司時,若公安機關不能舉出公民更改姓名違反法律規定的證據,公安機關就可能承擔敗訴的後果

按照《民法通則》的規定精神,公民申請更改姓名不應附加任何條件。公安機關在制定行政規章時,不能僅考慮公共行政權力,還要考慮整個法律體系的一致性。若認為公民改名對戶籍管理、對公民違法犯罪資訊管理可能造成麻煩和不便,從而限制公民行使更改姓名的私權利,這樣做是不對的。

公民的姓名更改後,公安機關在各種檔案資訊中對公民的曾用名如實加以記載即可,公民以原名字存款、**、繳納、領取各種保險費保險金,締結合同後需要以新名字繼續行使權利履行義務,只需到公安機關開具名字變化的證明即可。公民改名字應該不會對戶籍管理和治安管理帶來負面影響。

改名申請書,向派出所申請改名的申請書要怎麼寫啊?

1 成年人或者是在父母的同意監督下 2 本人要表達改名的意願 3 理由要充分 4 本人要承諾改名後引起的民事和法律責任均由自己承擔 5 16週歲以後,須由本人提出書面申請並持有效證明材料報公安機關審批。依法被剝奪政治權利和正受刑事處罰和勞動教養者,不得變更姓名。公民依法變更姓名後,原姓名作為 曾用名...

改名字的申請書要寫什麼理由才能被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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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名字的步驟是什麼,改名字需要的步驟,詳細點

每個公民都有自己的名字,法律也都賦予每個公民姓名權,更改姓名是每個公民的權利。回答親親 您的問題我已經看到啦,正在整理答案,請稍等片刻,會盡快回復您的哦 改名字的流程和步驟如下 1 寫更名申請 2 到街道或單位開具證明,如果是學生到學校開證明,只需證明是本校學生即可 3 到戶口所在地的戶籍部門申請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