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親去世遺產可由女兒繼承,女兒先於母親去世,其遺產應由配偶,子女,母親繼承,但母親放棄女兒遺產繼承權並交於女兒配偶及子女繼承

2022-11-16 11:45:47 字數 4504 閱讀 4309

1樓:匿名使用者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

第九條規定 繼承權男女平等。

第十條 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本法所說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係的繼子女。

本法所說的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係的繼父母。

本法所說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係的繼兄弟姐妹。

第二十三條 繼承開始後,知道被繼承人死亡的繼承人應當及時通知其他繼承人和遺囑執行人。繼承人中無人知道被繼承人死亡或者知道被繼承人死亡而不能通知的,由被繼承人生前所在單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負責通知。

2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沒有被宣告死亡或者真的死亡的話,還是要分給他遺產的。但是作為女兒也可以分到母親的遺產,三個人每人應該佔有三分之一。

3樓:匿名使用者

如失蹤者有子女,應由其代位失蹤者與兩女兒成第一順序繼承人,平等分割繼承財產!不能單獨由兩女兒進行繼承,否則違法。

4樓:匿名使用者

按照相關民法的規定,只要沒有遺囑特別說明,母親的遺產是可以由兒子的繼承人和2女兒共同繼承的。

5樓:zfz張豐昭

如果女兒願意繼承可繼承,按民法規定,只要是沒什麼遺囑繼承的特殊要求,可按照法律的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

6樓:賈律師說法

父母去世,出嫁多年的女兒,究竟有沒有繼承遺產的權利呢?

7樓:匿名使用者

是的。。。。。。。。。

女兒先於母親去世,其遺產應由配偶,子女,母親繼承,但母親放棄女兒遺產繼承權並交於女兒配偶及子女繼承

8樓:陳金華

1、如果遺產已經分割,那就不存在爭議了。

2、如果遺產沒有分割,又沒有母親放棄繼承的證明,母親去世,則發生轉繼承,母親應繼承的部分由母親的繼承人繼承。說白點,母親應繼承部分由兒子、外所子女繼承。

3、母親去世,其遺產由兒子、外孫子女繼承,如果女婿對其進了主要的贍養義務的,女婿也是第一順序繼承人。

母親去世遺產,嫁出去的女兒有權繼承嗎?

9樓:

有遺囑按遺囑繼承,在沒有遺囑的情形下按第一順序繼承人來繼承,即:配偶,父母,子女。子女有同等的繼承權。

10樓:匿名使用者

子女都有繼承權,無論出不出嫁

11樓:糊塗人生

兒女都有繼承遺產的權利。

12樓:

屬於直系親屬,有繼承權

13樓:

出嫁的女兒有權繼承父母遺產嗎?

14樓:匿名使用者

子女都是有繼承權的。

母親去世,應由配偶繼承。在什麼情況下可以由子女繼承?

15樓:我是滅鬼神

按照繼承法規定,死者生前留有遺囑的,按遺囑執行。沒有留下遺囑的,按照法定繼承執行,法定繼承中,死者的父母、配偶、子女作為第一順位繼承人享有平等的繼承權。所以,你說的母親去世,他的遺產應當由配偶繼承的觀點是違法的

16樓:匿名使用者

根據《繼承法》,第一順位繼承人包括:父母、配偶、子女。

在沒有遺囑的前提下,法定繼承規定第一順位繼承人平分遺產。

所以你的理解錯誤,不是當然由配偶單獨繼承。只不過如果涉及夫妻共同財產(例如:房產),本身配偶就享有50%的所有權,可以分配的遺產僅限於另外50%部分。

法律上 母親死了 父親擁有全部繼承權嗎? 女兒有沒有資格擁有遺產?

17樓:麵條放開大白

有 母親死了 父親先分家庭總財產的一半,然後再和子女平分剩下的一半。女兒也有繼承權

18樓:勤勞的老克

按照《繼承法》規定,母親去世,有遺囑的遵循遺囑,沒有遺囑的,其名下遺產由配偶、子女、父母繼承。在母親沒有留下遺囑的情況下,女兒有繼承權,父親不能一人繼承遺產。

19樓:冒鴻文

配偶,父母,子女都作為第一順序繼承人。只不過在繼承之間,先將他們夫妻共同財產分別開來,然後才對母親的財產進行繼承。比如他們夫妻共有100萬元的財產。

先把父親的50萬歸父親。對剩下的50萬在沒有特殊的情況下進行等額繼承!

20樓:ucbug遊戲攻略

第一繼承人是父親,你是第二繼承人

21樓:貝兒love快樂

目前是父親擁有,等父親沒了才是你的

母親去世後父親健在財產由誰繼承子女有權繼承嗎

22樓:du知道君

昌平區東小口地區小娟(化名)的父親在一年前因病去世,她為了更加方便的照顧母親,就將母親接到自己家裡。母親由於搬到女兒家居住,就將原來與丈夫所買的樓房賣掉了。最近小娟的丈夫生病,急需一筆錢住院**,小娟想跟母親借錢給丈夫治病,可是母親就是不肯借錢。

於是小娟提出要繼承父親的遺產,母親認為她還健在,不能要求繼承。母女二人因為繼承的事情鬧得越來越僵,變成了仇人。由於丈夫的病情越來越嚴重,如果不及時**,就要錯過最佳**時間,很可能留下後遺症。

情急之下小娟來到鎮法律援助工作站諮詢,能否馬上繼承父親的遺產。

工作人員根據《繼承法》第二條「繼承從被繼承人死亡時開始」的規定認為,被繼承人死亡後,繼承人都有要求繼承其遺產的權利,不能因為母親還健在而剝奪小娟的繼承權,所以小娟要求繼承父親的遺產是合法合理的。(昌平區法律援助指導科)

23樓:子婧兒

母親三十年前已去世,父親與另一老伴結婚,若父親以後死亡。財產如何分配?

父母親去世,遺產由子女孫子孫子按什麼比例繼承 30

24樓:百姓的法律顧問

沒有遺囑 遺產由子女均分。

參考 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

第二章 法定繼承

第九條 繼承權男女平等。

第十條 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第十一條 被繼承人的子女先於被繼承人死亡的,由被繼承人的子女的晚輩直系血親代位繼承。代位繼承人一般只能繼承他的父親或者母親有權繼承的遺產份額。

第十二條 喪偶兒媳對公、婆,喪偶女婿對岳父、岳母,盡了主要贍養義務的,作為第一順序繼承人。

第十三條 同一順序繼承人繼承遺產的份額,一般應當均等。

對生活有特殊困難的缺乏勞動能力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應當予以照顧。

對被繼承人盡了主要扶養義務或者與被繼承人共同生活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可以多分。

有扶養能力和有扶養條件的繼承人,不盡扶養義務的,分配遺產時,應當不分或者少分。

繼承人協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第十四條 對繼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繼承人扶養的缺乏勞動能力又沒有生活**的人,或者繼承人以外的對被繼承人扶養較多的人,可以分給他們適當的遺產。

第十五條 繼承人應當本著互諒互讓、和睦團結的精神,協商處理繼承問題。遺產分割的時間、辦法和份額,由繼承人協商確定。協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調解委員會調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5樓:匿名使用者

按照繼承法的規定,如果被繼承人死亡且其父母也死亡的話,由子女平均繼承,孫子女屬於第二順序繼承人,不能繼承。但是,如果被繼承人的某一名或若干名子女先於被繼承人死亡的,那麼,其子女(即被繼承人的孫子女)可以繼承已死亡的繼承人應得的財產份額。

26樓:鄭憲明律師

父母、子女、配偶是第一順序繼承人,只有不存在第一順序繼承人的情況下才涉及孫子女、外孫子女等第二順序繼承,否則孫子無權繼承。

27樓:匿名使用者

a(父母)b(子女)c(孫子女)

若b先於a死亡,則c同b一樣對a的財產享有繼承的權利,這在法律上就是代位繼承。

若a有2子女x和y,x有子女a和b,若x先於a死亡,則a、b、y三人各分a的遺產的三分之一。若果a還有配偶的話,應是夫妻共同財產的一半為a的個人財產,則此時變為a的配偶和a、b、y,各的四分之一。

女兒先於母親去世,其遺產繼承權應由其配偶,子女,母親為第一繼承人,但其母親放棄女兒遺產繼承權

28樓:王元頁

可以母親放棄女兒遺產是一回事,只要母親自願就可以母親去世後,女兒的子女可以代位繼承應該由其母親繼承的遺產,這和之前母親放棄繼承是完全沒關係兩回事

《繼承法》

第十一條 被繼承人的子女先於被繼承人死亡的,由被繼承人的子女的晚輩直系血親代位繼承。代位繼承人一般只能繼承他的父親或者母親有權繼承的遺產份額。

女兒死亡多年女婿能繼承岳母遺產,女兒外孫已去世女婿有權繼承岳母房產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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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親去世附身女兒可以告訴她嗎,夢見去世母親被妖精附身

個人建議還是先別告訴她,默默地守護對方,讓對方知道這世上有人真心對她好。在附身結束,離開前可以點明真相,留一個美好的印象。世事難兩全,有時遺憾也是一種絕美。這樣的事情不好說但是要是附身了那麼這個人的月壯太差如果你覺得要告訴她那麼就告訴她吧 不要告訴她,可能你迷信這些,不要在嚇唬 她人。也可能是哀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