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
所謂的勞務派遣合同:意思就是你和勞務派遣公司是合同的關係,你是勞務派遣公司的員工,因此當你不想去的時候,和勞務派遣公司解約即可。
關於不公平待遇這塊,目前法律方面規定,同工同酬,但是勞務派遣之所以這麼火,就是因為可以節約成本,成本從何處而來?管理成本、員工的福利方面,所以不公平的待遇應該是有的,包括:薪資待遇、福利待遇、晉升、鍛鍊的機會等等。
如果自身條件較好,不建議去簽訂勞務派遣合同,但如果是你去事實服務的公司特別的好,而且經過你多方面打聽,確實是一年以後可以簽訂正式合同方可,建議對自身進行一個較為全面的分析
2樓:青鳳人
這當然不可以了,本來籤合同就是要保護合同工的,你們公司這樣要求是不對的!
3樓:匿名使用者
我最討厭這種人才派遣的單位了,招不起就不要招
下次你找單位要看看清楚
4樓:匿名使用者
應該仔細閱讀你們的人士派遣合同,看看是不是單位可以以這個理由單方面提出解約,並有理由不支付違約金!
5樓:匿名使用者
是的 實打實事實上事實上事實上事實上事實上事實上事實上事實上事實上
勞務派遣公司單方面解除合同應該怎麼向勞務派遣公司申請賠償?
6樓:匿名使用者
勞務派遣公司單方面解除合同的,屬於單位違法解除勞動關係,可以要求單位支付雙倍的經濟補償金。
《勞動合同法》
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公佈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第八十七條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勞務派遣合同要到期啦!單位可以單方面解除合同嗎?
7樓:
首先,單位一般不可以單方面解除合同,除非你有違反合同法規定的情形(附一),還有是單位不能提出無理要求阻止你們續簽(附二)
附一 第三十九條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四十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一個月工資後,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三)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附二 第五十八條 勞務派遣單位是本法所稱用人單位,應當履行用人單位對勞動者的義務。勞務派遣單位與被派遣勞動者訂立的勞動合同,除應當載明本法第十七條規定的事項外,還應當載明被派遣勞動者的用工單位以及派遣期限、工作崗位等情況。
勞務派遣單位應當與被派遣勞動者訂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按月支付勞動報酬;被派遣勞動者在無工作期間,勞務派遣單位應當按照所在地人民**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向其按月支付報酬。
另附第十七條 勞動合同應當具備以下條款:
(一)用人單位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
(二)勞動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證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證件號碼;
(三)勞動合同期限;
(四)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五)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六)勞動報酬;
(七)社會保險;
(八)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九)法律、法規規定應當納入勞動合同的其他事項。
以上內容,希望對你能有所幫助。
8樓:澤鐸蔓枝
可以雙方協商一致不續簽,如果單位想和你解除合同,就可以在到期時解除,但會支付與你工作時間相應的經濟補償金。
關於,勞務派遣工,用工單位單方面解除合同,派工能享受到和正式工一樣的待遇嗎 20
9樓:我到是頂不頂你
既然是勞務派遣性質,你就不是用工單位的職工,只是勞務派遣公司員工,勞動合同也是與勞務派遣公司簽訂的,所以不存在你與用工單位正式工之間的橫向比較問題。
回答你的幾個提問吧:
1、用工單位退回派遣人員沒有問題,不能理解為用工單位開除;
2和3、是一個問題,仲裁也不會與用工單位有關,只能涉及派遣公司;
4、用工單位向勞務派遣公司支付服務費用(派遣人員工資+管理費+稅金),說白了了確實和用工單位無關;
5、用工單位不用安排其他罪名,根據工作需要和安排,可隨時退回或者置換勞務派遣人員。
用工單位單方面解除,派遣制員工如何進行勞動仲裁?
10樓:勤齊
首先明確下,勞務派遣單位、被派遣者、實際用人單位三方的關係。
按著勞動合同法的規定,在勞務輸出中,勞動者和勞務輸出方即勞務公司之間形成勞動關係。在勞務輸出中,用工單位將勞務費直接支付給勞務公司,勞務公司在提取了相應管理費用後,直接發放到勞動者個人手中。用工單位一般不直接向務工者支付報酬,但經勞務公司授權直接發放的除外。
也就是說,用人單位直接跟你解除勞動合同是不合法的,因為你並不是他們公司的員工,你們之間不是勞動關係,他想解除應該是和勞務輸出單位解除派遣協議。
11樓:浮寒壘
勞動爭議是產生於公司與勞動者之間的糾紛,公司與公司之間的爭議不屬於勞動者的爭議,公司之間的糾紛應當走法院訴訟的道路解決問題
12樓:律l師
你的單位直接解除和你的合同肯定是不合法的!
仲裁不成只有上法院起訴了!
如果需要可以新增我為好友詳細說說
公司是否違法?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了
在具備法律規定的條件時,用人單位享有單方解除權,無須雙方協商達成一致意見。主要包括過錯性辭退 非過錯性辭退 經濟性裁員三種情形。1 過錯性辭退 1 概要 即在勞動者有過錯性情形時,用人單位有權單方解除勞動合同。過錯性解除勞動合同在程式上沒有嚴格限制。用人單位無須支付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金。若...
公司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需要如何賠償員工
公司在合同期內辭退員工,應該補償情況如下 勞動合同法 第四十八條規定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勞動者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繼續履行 勞動者不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已經不能繼續履行的,用人單位應當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條規定支付賠償金。在合同期內辭退員工應該這樣做 ...
公司以長期加班,是否可以單方面,提出解除勞動關係,能否得到經濟補償金
可以向勞動仲裁委員會提請仲裁 再不服的向法院提請訴訟 根據如下 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八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 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 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 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 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 法規的規定,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