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貴陽楊澤律師
是否屬於共同財產需要根據車子購買的時間以及你們的復婚時間在確定。依據如下:
法定夫妻共同財產是指在夫妻雙方婚前或婚後未對夫妻財產作出約定或者約定無效的情況下,直接適用法律規定的夫妻財產製度。我國婚姻法對夫妻財產製採取的是法定財產製與約定財產製相結合的制度,並明確規定,在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確時,才適用法定財產製。法定財產製中又可分為法定共同財產制和分別財產制,剩餘共同財產制,聯合財產製等。
根據我國新婚姻法規定,我國的法定財產製包括了17條規定的法定婚後所得共同制和18條規定的法定特有財產製。
婚姻法第十七條對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應歸夫妻共同所有的財產範圍作出了規定,即夫妻在婚姻關係存
《婚姻法》
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1)工資、獎金,指在夫妻關係存續期間一方或雙方的工資、獎金收入及各種福利性政策性收入、補貼;
(2)生產、經營的收益,指的是在夫妻關係存續期間,夫妻一方或雙方從事生產、經營的收益;
(3)智慧財產權的收益,指的是在夫妻關係存續期間,夫妻一方或雙方擁有的智慧財產權的收益;
(4)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是指在夫妻關係存續期間一方或雙方因繼承遺產和接受贈與所得的財產。對於繼承遺產的所得,指的是財產權利的取得,而不是對財產的實際佔有。即使婚姻關係終止前並未實際佔有,但只要繼承發生在夫妻關係存續期間,所繼承的財產也是夫妻共同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5)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6)雙方實際取得或者應當取得的住房補貼、住房公積金。
(7)雙方實際取得或者應當取得的養老保險金、破產安置補償費。
(8)發放到軍人名下的復員費、自主擇業費等一次性費用的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應得部分夫妻共有。
第十八條對應為夫妻一方的財產範圍作了規定。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夫妻一方的財產:(1)一方的婚前財產;(2)一方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費用;(3)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4)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5)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財產特徵
第一,時間的限定性。即從領取結婚證開始,到解除夫妻關係為止的婚姻關係存續的整個期間的勞動所得、生產經營所得、投資所得、智慧財產權的收益、繼承和贈與所得,以及其它合法所得都是夫妻共同財產。即使雙方未同居、或分居兩地,也不論財產是一方或者雙方分別管理、使用,只要是婚後所得財產,就是夫妻共同財產,如工資,獎金,是最具有時間性的。
第二,僅侷限於所有權範疇的財產的歸屬利益。即有形的實物、現金和可預見的收益。
2樓:匿名使用者
那就看車子是婚前婚後買的咯?婚前買不算,婚後算,如果是婚後買的但離婚了的有沒有索取離婚財產?沒有就復婚就應該不是你的咯~因為那是上一段婚姻跟這一段婚姻是兩碼事。這是我個人看點。
3樓:段雙森
那得看車子是在什麼時候買的,如果是離婚期間買的那屬於個人的
4樓:匿名使用者
你還要離?是婚前財產!
離婚後在復婚的夫妻以前的婚前財產還算夫妻共同財產嗎?
5樓:健身**很簡單
除非夫妻雙方約定屬於共同財產,否則該財產屬於一方的財產。
理由如下:分階段看,
離婚後,夫妻關係終止,按照協議約定,財產屬於一方所有,不屬於共同財產,這點應該都沒有異議。
復婚,重新建立夫妻關係,或者視為夫妻關係的延續,根據《婚姻法》明確規定夫妻一方財產,不因夫妻關係的延續而轉化為夫妻共同財產,該財產屬於一方的個人財產。
原配夫妻離婚後又復婚,之前判給女方的財產還算夫妻共同財產嗎?
6樓:匿名使用者
您好這屬於婚前個人財產,除非女方主動同意改變財產性質,否則即使結婚後仍然一直是個人財產。
第一時間為你解答,敬請採納,
如果本題還有疑問請追問,good luck!
7樓:卿川律師
1、不算夫妻共同財產
抄,應當是女方襲的個人財產。
2、《婚bai
姻法》du第十七條、十八zhi條原文內容如下:
第十七dao條 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
(二)生產、經營的收益;
(三)智慧財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第十八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夫妻一方的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費用;
(三)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8樓:亞力士缺啥
無論是否再婚,結婚登記前的財產都屬於婚前財產
再婚夫妻離婚再復婚以前的房子還算共同財產嗎?
9樓:北京家理律師事務所
已經在原來的離婚確認了房產歸屬,算作婚前財產,不算共同財產。
根據我國《婚姻法》的規定,只要是在結婚證登記日之前的財產,無論是初婚登記,還是復婚登記,都屬於婚前財產。而離婚後所分得的財產,即使是復婚,也屬於個人財產。
夫妻個人財產是指:
1、夫妻一方的婚前財產,如女方的嫁妝;
2、夫妻一方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療費、殘疾生活補助費、精神損失賠償金等;
3、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
4、夫妻一方的專用生活用品;
5、夫妻約定歸一方個人所有的財產;
6、其他應當歸夫妻一方所有的財產,如下崗職工買斷工齡款。
夫妻共同財產是指:
1、一方或雙方勞動所得的勞動報酬,如工資、獎金、津貼、福利;
2、用勞動報酬添置的財產;
3、從事生產、經營所得的收益;
4、智慧財產權的收益;
5、因繼承得到的財產,但遺囑確定指明歸一方所有的除外;
6、因贈與得到的財產,但贈與合同指明歸一方所有的除外;
7、其他應當歸夫妻共有的財產,如夫妻一方偶然中獎所得的獎金等。
10樓:匿名使用者
再婚夫妻離婚時產房是誰的,再復婚後房產還是誰的;原來是二人共有復婚後還是二人共有。
11樓:大河暢通
中華民族婚姻法律效力是二人結婚共同創造的財產,如果離婚了二人必須協商分配財產。如果你再婚只要你沒有做個人財產安全管理,再婚對方有權享有你的財產,或她的財產同樣的話你也有權享有她的。
12樓:張學增律師
結婚以前的財產屬於個人財產,但是如果有符合共同財產的情形,並且未分割的,屬於共同財產。
離婚時有個車子一年後我們又復婚了請我車子是夫妻共同財產嗎
13樓:綠色草
您好 朋友
車子 屬於婚前財產
所以車子不是共同財產的
離婚後在復婚的夫妻以前的婚前財產還算夫妻共同財產嗎
14樓:dd甲克
您好!關於您諮詢的問題,我們做如下法律分析:事實分析:
復婚前的夫妻婚前財產婚後是否成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法律依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
第十八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夫妻一方的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第十九條 夫妻可以約定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採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十七條、第十八條的規定。
夫妻對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約束力。
夫妻對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第三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財產清償。結論:
夫妻一方的所有的財產,不因婚姻關係的締結或延續而轉化為夫妻共同財產。同時夫妻雙方也可對婚後財產、婚前財產進行財產約定,雙方均應受約定的約束。
15樓:健身**很簡單
除非夫妻雙方約定屬於共同財產,否則該財產屬於一方的財產。
理由如下:分階段看,
離婚後,夫妻關係終止,按照協議約定,財產屬於一方所有,不屬於共同財產,這點應該都沒有異議。
復婚,重新建立夫妻關係,或者視為夫妻關係的延續,根據《婚姻法》明確規定夫妻一方財產,不因夫妻關係的延續而轉化為夫妻共同財產,該財產屬於一方的個人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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