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老公在外地打工,出了意外,我們生了女兒,他們賠了一部分

2023-02-24 00:40:21 字數 3594 閱讀 8235

1樓:匿名使用者

1.首先所謂遺產應該是死者生前取得的財產。賠償金不是死者生前留下的財產,不屬於遺產。但是實踐中可以參照遺產來處理。

2.因為你和你老公沒有結婚證,從法律上講你沒有繼承權,但你們的女兒屬於非婚生子女,根據《遺產繼承法》的規定,你們的女兒是第一順位繼承人,可以繼承該部分賠償。

3.女兒的撫養權:根據 我國《婚姻法》第二十五條規定,非婚生子女享有與婚生子女同等的權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視。

再分配撫養權上從子女利益最佳原則出發予以妥善解決。你這種情況應該可以爭取到撫養權。

4.相關法律:

《遺產繼承法》第十條 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

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本法所說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係的繼子女。

2樓:憑巧凡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法釋[2001]30號,2023年12月25日公佈,自2023年12月27日起實施)

第五條 未按婚姻法第八條規定辦理結婚登記而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的男女,起訴到人民法院要求離婚的,應當區別對待:

(一)2023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記管理條例》公佈實施以前,男女雙方已經符合結婚實質要件的,按事實婚姻處理;

(二)2023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記管理條例》公佈實施以後,男女雙方符合結婚實質要件的,人民法院應當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補辦結婚登記;未補辦結婚登記的,按解除同居關係處理。

因此,根據上述規定,你們不是事實婚姻,按同居關係處理,所以你只能與男方協商女兒撫養權的問題,這部分財產是屬於他自己的財產。

我老公死了,得了100萬賠償金,我們還有一個女兒今年6歲,還有公公婆婆,財產要怎樣分.我們一結婚就分家了

3樓:匿名使用者

我覺你們應該做下來好好談談,你丈夫已經過世了,你女兒才六歲,說明你丈夫還很年輕,他們的痛苦不會少於你,你要代替你丈夫照顧你公婆的責任,如果他們吵著要分財產,你可去找律師,我可以告訴你,你還有一個女兒,你們分配的比例決定不會少。

4樓:匿名使用者

這一百萬中,有沒有一部分是特別指明是給女兒的撫養費?

如果有,減去撫養費,然後剩下的錢,你,你女兒,你公婆平分。

如果沒有,那麼這一百萬,就是你們四人平分。

原則上是這樣。

5樓:匿名使用者

你公婆的贍養費、女兒的撫養費、教育支出費。剩下的原則上歸你了(如果不離婚的話)。

死亡賠償金是不能當做夫妻共有財產來分割的。

6樓:匿名使用者

這個先找個彼此都熟悉可靠的親戚

間接的去打聽徵求一下你公公婆婆的意見

最好不要自己去直接談這個事情

聽聽你公公婆婆的口氣

然後彼此再溝通

綜合考慮親情和父母失子之痛的前提下

儘量給父母一個合理的補償

如果是知情達理的父母

也不會計較太多

畢竟你們已經有了他們的孫女

將來他們的錢按照道理還是要給孫女繼承的

切忌:最好不要開始就提法律

法律是到了最後鬧得不可開交的時候採用的

7樓:匿名使用者

隊長等你給她送錢的,試試看他要多少,不過分就給,因為你們以後還要在人家的影響下生活,打官司花的錢不一定比給他的數少,況且你們孤兒寡母的跟領導搞好關係沒什麼不好,記住要討價還價啊,如果他獅子大開口就豁出告他!

我老公之前有過一段婚姻,有一個十幾歲的兒子,前妻意外不在了,我們結婚後又生了一個兒子,現在三歲多,

8樓:原生涼意

法院會以雙方的經濟條件作為衡量來判決孩子的歸屬

9樓:慈項明

可以你撫養一個,只要你爭取就可以。

我老公意外死亡賠了20w我還有一個女兒一個婆婆這錢要怎麼分

10樓:以助人為樂著稱

為什麼要分呢?拿好錢養你女兒和婆婆!

11樓:譚鄒韜

意外死亡賠償金不屬於遺產,但參照遺產繼承,法定繼承第一順序配偶、子女和父母。原則上,同一順序繼承人繼承遺產的份額,一般應當均等。那麼這20萬就是你、女兒和婆婆平均分配。

(這是法定原則)

也有根據具體情況酌情處理的。比如你要撫養女兒,如若和婆婆同住贍養她老人家的,可和你婆婆協商,你可適當的多分配點,婆婆適當的少分點。這個完全看彼此的親情關係和個人想法。

12樓:匿名使用者

法定第一順位繼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

同一順序繼承人繼承遺產的份額,一般應當均等。

對生活有特殊困難的缺乏勞動能力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應當予以照顧。

對被繼承人盡了主要扶養義務或者與被繼承人共同生活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可以多分。

有扶養能力和有扶養條件的繼承人,不盡扶養義務的,分配遺產時,應當不分或者少分。

繼承人協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我跟老公沒離婚,但他出軌了,我們私底下分了財產,我想把錢存女兒名字,如我發生意外,這錢歸女兒所有嗎

13樓:揚才哲

你好,這樣情況的話,建議您雙方之間去民政局辦理相應的離婚手續,然後辦理相應的財產登記,將有利於後期合法財產的保留,如果不這樣做的話,後期出現糾紛,對方還是要求進行劃分的。

我有一個情人,在一起倆年多,老公在外打工,女兒上大學,從今年見了我女兒後,對女兒十分關心,每月給女

14樓:耳釘丶夢

額。。。你的情人和你女兒發生了關係?這個有點亂啊!

他是真心對你女兒好的嗎?

如果不是趁早趕他走哦,不要到時候事情越弄越複雜了!

15樓:匿名使用者

女兒被自己的情人包養了,雖說不是什麼稀奇的事,但也是挺搞笑的!要怪就怪自己,帶了這麼個男人搞了自己女兒,你的女兒跟你情人一點血緣都沒,想搞就隨時搞,你真要報復,你去搞了他的兒子就好

16樓:手機使用者

情人就是情人,按情人關係發展就行了。否則你老公和他一樣你做何感受

17樓:銀行信用貸融資

那你太對不起你老公了,生了個什麼腦袋女兒,母女兩個被一個男人騙,女兒也可能不懂事被情人泡上了。可惜了現在這社會,都是剛開花的花苞就被渣給拱了呢。揹著老公找了個這樣的情人,你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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