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限責任公司的優點,有限責任公司與無限責任公司的區別??

2023-03-12 00:35:25 字數 5259 閱讀 1221

1樓:匿名使用者

(1) 無限公司具有合夥特點,組織簡易,法定最低人數少,股東之間關係親密,相互信任程度高。不要求有最低的總資本額,不對外發行**,公司的外部關係簡單。

(2) 無限公司有利於財才結合,即有利於多財少智的人與少財多智的人結合,共同組建公司,取得好的經營效果。

(3) 無限公司的股東負連帶無限責任,加上股東的出資不能隨便轉讓,所以,股東們經營的積極性高、責任心強,苦心經營,同舟共濟。

(4) 由於無限公司負連帶,無限責任,所以公司的信用程度高,債權人的經濟利益能夠得到保障。

2樓:況承鮮于奇

無限責任公司實質就是合夥企業,對自己

的經營成果自負盈虧,對自己的賬務負無

限責任,及當虧本時必須以個人的其他財

產負責清償。

由兩個以上股東組成、股東對公司債務負

連帶無限責任的公司形式。又稱無限公司

。為最典型的人合公司。必須由兩個以上

的股東所組成,而且股東必須是自然人。

股東對公司債務負無限連帶責任,即股東

必須以出資財產和出資財產以外的其他財

產作為清償公司債務的保證,公司的全部

財產不足以清償公司債務時,債權人有權

就其未受償部分要求公司股東以其個人財

產清償,而且股東間的責任是連帶的,償

還公司債務超過自己應承擔數額的股東,

有權向本公司的其他股東追償,這樣,這

部分股東就成為新的債權人。無限責任公

司是建立在成員相互信賴基礎上的少數小

的共同企業形式,其特點在於:組織手續

比較簡單,不要求具備最低的資本總額;

公司經營好壞,直接關係每**東的全部

財產利益;因此股東會合力經營,股東關

系密切;公司信用較高,競爭力較強。但

是,股東投資風險較大,責任較重,資本

不易籌集,出資轉讓有嚴格限制,不利於

保護出資人的利益。

有限責任公司與無限責任公司的區別??

3樓:華律網

1. 定義不同:有限責任公司:

股東是以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公司以全部資產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無限責任公司由兩個以上股東組成、股東對公司債務負連帶無限責任的公司形式。2.

責任不同:有限責任公司的每**東以其所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有限責任,無限責任公司是指股東對公司及其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如果公司不能償還債務時,由股東承擔清償責任。在我國,是不允許設立無限責任公司的,但卻允許設立承擔無限責任的企業,如個人獨資企業、合夥企業。

3. 經營特點不同:無限責任公司是建立在成員相互信賴基礎上的少數小的共同企業形式,組織手續比較簡單,不要求具備最低的資本總額,直接關係每**東的全部財產利益;因此股東會合力經營,股東關係密切。

有限責任公司設立程式比較簡單,不必釋出公告,也不必公佈賬目,尤其是公司的資產負債表一般不予公開,公司內部機構設定靈活。其缺點是由於不能公開發行**,籌集資金範圍和規模一般都比較小。

4樓:大山守望者

我國公司法規定,公司分為有限責任公司和股份****。與有限責任公司相對應的是很早以前的無限責任公司,但現在這樣的公司在中國還沒有,據我所知外國也不多了。有限責任公司的簡稱就叫****。

****和有限責任公司沒有實質的區別。

根據我國公司法的規定,我國的「公司是指依照本法在中國境內設立的有限責任公司和股份****」。

1.有限責任公司,簡稱****,股東以其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公司以其全部資產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這類公司,根據公司法的規定,必須在公司名稱中標明「有限責任公司」或者「****」字樣。

2.股份****,簡稱股份公司,其全部資本分為等額股份,股東以其所持股份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公司以其全部資產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這類公司,根據公司法的規定,必須在公司名稱中標明「股份****」或者「股份公司」字樣。

無論****還是股份公司,他們最大的特點就是股東對公司承擔的責任是有限的,並以其出資額為限。也就是說,當公司資產不足以償還其所欠債務時,股東無需承擔連帶清償責任,即不需股東替公司還債。

相對於承擔有限責任的公司(包括****和股份公司)而言,無限責任公司是指股東對公司及其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也就是說,如果公司不能償還債務時,由股東承擔清償責任。在我國,是不允許設立無限責任公司的,但卻允許設立承擔無限責任的企業,如個人獨資企業、合夥企業。

這些企業不是獨立法人,所以不能成為公司,並且由企業業主直接承擔無限的企業責任。

另外,還有一種公司,叫做兩合公司,其一部分股東對公司承擔有限責任,而另一部分股東則對公司承擔無限責任。因此。兩合公

5樓:蓋昆明委琨

有限責任與無限責任是投資者對其投資企業的債務承擔責任的形式。

所謂有限責任即有限清償責任,指投資人僅以自己投入企業的資本(出資額)對企業債務承擔清償責任,資不抵債的,其多餘部分自然免除的責任形式。如某人向一有限責任公司投資100萬元人民幣,而公司因故經營不善而發生虧損,虧損額分攤到該投資人名下的為120萬元,由於他承擔的是有限責任,則他只需以100萬元的投資本金承擔責任即可,多餘的20萬元對該投資人依法予以免除。一般而言,法人類企業的投資者對企業債務均承擔有限責任。

如我國公司法規定,股東以投資公司的資本為限對公司債務承擔有限責任。

無限責任即無限清償責任,指投資人對企業債務不以其投入的資本為限,當企業負債攤到他名下的份額超過其投入的資本時,他除以原投入的資本承擔債務外,還要以自己的其他財產繼續承擔債務。舉例來說,一個人投入企業的資本為1萬元,而企業債務分攤到他身上的份額為1.5萬元,如屬有限責任股東,他只以1萬元承擔責任即可,其他債務依法免除;如屬無限責任者,則他除以其投入企業的1萬元投資承擔債務外,還須另外拿出自己的5000元來清償債務。如他的其他所有財產不足以清償債務的,就只能依法申請破產保護,即由法院依法判定免除或推遲其債務。

根據國際上的通行做法,合夥企業的普通合夥人和部分一人公司的投資人對其投資企業的債務應承擔無限責任。我國合夥企業法規定,合夥企業的合夥人都要對企業債務承擔無限責任。

為什麼會有無限責任公司啊?

6樓:華律網

無限責任公司由兩個以上股東組成、股東對公司債務負連帶無限責任的公司形式。又稱無限公司。股東對公司債務負無限連帶責任,即股東必須以出資財產和出資財產以外的其他財產作為清償公司債務的保證,公司的全部財產不足以清償公司債務時,債權人有權就其未受償部分要求公司股東以其個人財產清償,而且股東間的責任是連帶的,償還公司債務超過自己應承擔數額的股東,有權向本公司的其他股東追償,這樣,這部分股東就成為新的債權人。

無限責任公司是建立在成員相互信賴基礎上的少數小的共同企業形式,其特點在於:組織手續比較簡單,不要求具備最低的資本總額;公司經營好壞,直接關係每**東的全部財產利益;因此股東會合力經營,股東關係密切;公司信用較高,競爭力較強。但是,股東投資風險較大,責任較重,資本不易籌集,出資轉讓有嚴格限制,不利於保護出資人的利益。

在我國是沒有無限責任公司的,對民事債務承擔無限責任的公司包括一人****、合夥企業、個人獨資企業等。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二條本法所稱公司是指依照本法在中國境內設立的有限責任公司和股份****。

7樓:

無限責任公司更能保障債權人的利益。舉個例子吧,你跟個有限責任公司做買賣,他公司註冊資金30萬,如果公司破產,他欠你300萬,公司進入清算後就剩了 10萬。那麼你的30萬隻能收回來10萬,你明明知道法人代表開賓利你也沒轍。

因為他只能在出資範圍內賠償你的損失。

說白了,有限責任就是在公司財產和出資人財產之間劃定一條紅線。無限責任就是將出資人財產等同於公司財產。

手打,請採納,不懂再問。

什麼是責任無限公司?有什麼好處

8樓:清湖之水

責任無限公司也就是無限責任公司是指由兩個以上股東組成,股東對公司債務承擔連帶無限清償責任的公司。股東以自己的全部動產與不動產對公司所欠債務負責,當公司資產不足以清償公司債務時,股東要以自己的個人財產來抵償。無限責任公司的全體股東對公司債務負連帶責任。

無限責任公司的特點:

1.單一性

2.人和性

3.封閉性

無限責任公司的優點:

1.設立簡便

2.管理簡單

3.出資形式多樣

4.信譽較好

無限責任公司的缺點:

1.股東的責任太重

2.公司規模較小

無限責任公司和有限責任公司具體有哪些區別

9樓:微風

無限責任公司和有限責任公司主要的區別是債務承擔責任不同,有限責任與無限責任是投資者對其投資企業的債務承擔責任的形式。

有限責任即有限清償責任,指投資人僅以自己投入企業的資本(出資額)對企業債務承擔清償責任,資不抵債的,其多餘部分自然免除的責任形式。

如某人向一有限責任公司投資100萬元人民幣,而公司因故經營不善而發生虧損,虧損額分攤到該投資人名下的為120萬元,由於他承擔的是有限責任,則只需以100萬元的投資本金承擔責任即可,多餘的20萬元對該投資人依法予以免除。一般而言,法人類企業的投資者對企業債務均承擔有限責任。《公司法》規定,股東以投資公司的資本為限對公司債務承擔有限責任。

無限責任即無限清償責任,指投資人對企業債務不以其投入的資本為限,當企業負債攤到他名下的份額超過其投入的資本時,除以原投入的資本承擔債務外,還要以自己的其他財產繼續承擔債務。

舉例來說,一個人投入企業的資本為1萬元,而企業債務分攤到其身上的份釵1.5萬元,如屬有限責任股東,他只以1萬元承擔責任即可,其他債務依法免除;如屬無限責任者,則除以其投入企業的1萬元投資承擔債務外,還須另外拿出自己的5000元來清償債務。如其他所有財產不足以清償債務的,就只能依法申請破產保護,即由法院依法判定免除或推遲其債務。

根據國際上的通行做法,合夥企業的普通合夥人和部分一人公司的投資人對其投資企業的債務應承擔無限責任。《合夥企業法》規定,合夥企業的合夥人都要對企業債務承擔無限責任。

10樓:蝸牛得快跑

所謂有限和無限,劃分的標準是指當公司的全部資產不足以償還公司的債務的時候,其投資人是否承擔賠償責任,大體如此吧。如果是無限公司,就是當公司的資產不足以償還其債務的時候,也追溯到其投資人(股東),要求投資人以個人(或其母公司)的財產繼續清償債務;而如果是有限責任公司則不,如果公司資產既有已用盡但未償完其債務,一般情況下也不追溯到其投資人要求其繼續清償。

按照一般的理解,****也就是有限責任公司。

只得注意的是,有限責任公司股東責任有限並不是絕對的,如果有證據能證明,公司的債務是由於其股東的惡意行為導致的,這個時候需要「揭開公司的面紗」,即繼續追溯股東的個人連帶責任。

個人觀點,肯定存在不完全的地方,建議你多查閱一下我國的公司法。

國有獨資公司負有限責任還是無限責任

有限責任公司,簡稱 中國的有限責任公司是指根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登記管理條例 規定登記註冊,由五十個以下的股東出資設立,每 東以其所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有限責任,公司法人以其全部資產對公司債務承擔全部責任的經濟組織。有限責任公司包括國有獨資公司以及其他有限責任公司。我國法定公司有兩種形式 有...

註冊有限責任公司的條件是什麼,有限責任公司成立的條件是什麼

設立有限責任公司,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 股東符合法定人數 二 有符合公司章程規定的全體股東認繳的出資額 三 股東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四 有公司名稱,建立符合有限責任公司要求的組織機構 五 有公司住所。設立股份 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 發起人符合法定人數 二 有符合公司章程規定的全體發起人認購的股本總額或...

有限責任公司與股份公司的區別,有限責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區別是什麼?

有限責任公司的特徵 第一,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僅以其出資額為限對公司負責 第二,人資兩合性,有限責任公司的人合性,主要表現在公司股東之間,有點類似於合夥 第三,封閉性既非公開性,在股東人數上,一般不超過50人 第四,設立程式簡單,一般來說,只要具備公司法具備的條件,即可申請開戶 第五,股東對公司活動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