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匿名使用者
根據你的陳述,分析如下:
一、為了對本案的法律關係進行定性,看驗傷結論。
二、如果構成輕傷(或重傷),則屬於刑事案件,可要求公安機關立案,追究犯罪嫌疑人故意傷害的刑事責任;同時,可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
三、如果不構成輕傷(輕微傷),則屬於民事侵權案件,可要求被告承擔民事賠償責任。
四、根據《民法通則》、《最高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對方可能會主張以下賠償專案:
1、醫療費。
2、誤工費。
3、護理費。
4、交通費。
5、住宿費。
6、住院伙食補助費。
7、必要的營養費。
如果構成殘疾的情況下,還可主張:
8、殘疾賠償金、殘疾輔助器具費、被扶養人生活費、**費、護理費、後續**費。
五、關於精神損害賠償費。
1、刑事案件被害人就精神損失提起的附帶民事訴訟,法院不予受理。
2、民事侵權損害賠償案件中,可提起精神損害賠償的訴訟請求。
請綜合客觀情況處理。
以上意見,僅供參考。
2樓:子之道
可以調解處理。賠償對方一些錢,對方諒解就行。
3樓:飛翔的板磚
無論在什麼樣的案件中。
都是先動手的人責任要大一些。
雖然說是他先動的手 但是他畢竟是個村官。
肯定有社會關係 你和他拼勢力 鐵定要吃虧。
所以 現在也只能吃這樣的啞巴虧了。
你要想把他扳倒 有點困難 還是去找更上層的人物。
我朋友和他幾個好朋友去喝酒,結果他朋友和別人發生了衝突,把人家打成重傷,他沒有動手,為什麼警察把他
4樓:狼族傳說
因為他們是一起的,他沒動手但是也沒有及時制止,所以**只能認為他們是聚眾鬥毆了。
5樓:讓風來聆聽
因為是他指使的,還是旁觀者,需要進一步調查,他有配合調查的義務!
而且導致這個案件的發生,他也充當了一個角色,所以需要調查一下!
由於和受害人發生衝突而被拘留,此後經過雙方溝通,受害人寫出諒解書不再追究。
6樓:匿名使用者
主要看衝突的後果,如造成輕傷以上,諒解只能調解民事方面,並在刑事責任上從寬處罰。如果一般的違法可提前解除拘留。
我和別人發生衝突了,原告鑑定的輕傷二級不是我打的,我打的部位沒有傷,現在案子快到檢查院了,我該什麼
7樓:律師為你支招
委託律師及早介入,幫你依法辯護。
8樓:匿名使用者
你也到醫院去,但傷的一定比他重。
和別人發生衝突,是對方先動手,結果對方被鑑定成輕傷,而我們是輕微傷,這個法院會怎麼判
9樓:匿名使用者
輕微傷屬於治安處罰範圍,輕傷屬於刑事處罰。因此對方須向你們支付點醫療費什麼的,你們要支付醫療費,還可能面臨刑事處罰。
10樓:匿名使用者
這只是你的說法 如果按情理說你可能認為自己沒錯 但法不容情 詳細情況你沒沒有說清楚 比如鄰里糾紛的具體過程 事發的原意。
你所說的對方應該是有點背景的 對吧?
11樓:30年資深律師
屬於鬥毆行為。按傷情輕重處理。
12樓:網友
建議你們委託律師去積極應訴。
**如何避免法官與當事人之間的衝突
青少年沉迷於網路遊戲而導致犯罪的案例
13樓:丶似水流年
北京一少年為偷錢。
上網 將奶奶砍死爺爺砍成重傷。
17歲少年小新(化名)為了偷錢上網,竟然將奶奶當場砍死,將爺爺砍成重傷。事後,小新投案自首。
兩年前,小新開始沉浸在網路裡,學習成績陡然下降。初中還沒有畢業便輟學。
因擔心兒子整天沉迷於網咖,小新的媽媽讓他照看家裡的檯球桌。小新把看檯球桌掙的錢拿去上網。後來家裡不再提供上網的錢,小新就想到了偷。
今年6月上旬,小新偷了爸爸2000多元在網咖呆了一個星期。父親的一頓打罵對小新來說已經起不到任何作用。僅僅幾天後,上網的慾望又像蟲子一樣噬咬著他的心。
此時,爸爸月初給奶奶生活費時說的一番話浮現出來。「爸爸說爺爺那兒有4000多塊錢,當時聽了也沒太注意,後來就想去偷爺爺的錢。6月15日中午我就去爺爺家,晚上,看爺爺奶奶都已經睡了,就去翻,可一想怕把奶奶吵醒了,就想用菜刀把奶奶砍傷了再翻。
」睡夢中的奶奶倒在了血泊中,響聲驚動了爺爺。不顧一切的小新又將菜刀砍向了他。爺爺受傷後逃出家門。
小新翻箱倒櫃也沒有找到那4000元錢,只在奶奶兜裡找到了兩元錢。事後,小新的爺爺說,那是奶奶為孫子準備的早點錢。小新捏著兩元錢在村口的一個洞裡躲了起來。
思來想去,還是投案自首了。
小新告訴記者,奶奶從小最疼愛他,有什麼好吃的都惦記著他。他在看守所裡最想念的就是九泉之下的奶奶。「我當時只想著拿到錢後就去網咖,根本沒想後果。
如果讓我在上網和奶奶之間重新選擇,我肯定選擇奶奶。」說到這裡,他痛哭流涕起來。
生活中發生矛盾的事件
14樓:匿名使用者
人和人相遇:靠的是一點緣分,人和人相處:靠的是一份誠意,人和人相愛:
靠的是一顆真心。無論在現實生活中,還是在虛擬的網路世界裡,每個人都要和她人相處,這是融洽人際關係的一個具體體現,也是良好人際交往能力的再現。
人與人相處是一門學問,也是一種藝術,在這個大千世界裡,與人相處方式方法各自不同,在交往中:有的人為人厚道;有的人為人直爽;有的人為人大方;有的人為人小氣;有的人為人陰險;有的人為人奸詐;有的人待人苛刻;有的人就很寬容;有的人與人為善,待人友好;有些人小肚雞腸,吹毛求疵,總覺得別人什麼都不是。
總之,人們的處世不一,所形成的處人方式不同,其結果也就不同。通過驗證我覺得,與人相處,「豁達」很重要,它意味著風度,胸懷和氣質。是學問和才能的象徵,也是知識淵博的體現,遇事存一分豁達,可以使人彼此認同和理解,也會使人自責和懺悔。
人的一生只是彈指一揮間,每個人在這個世界上生存能有多少年?不就是幾十年,所以,我們與她人相處的也是很短暫的,在這樣一個短暫的相處日子裡,我們應該,我們多看看別人的好處,對別人要寬容一點,善意理解一點,要求少一點,那麼我們還有什麼不的呢?
人和人相處,都要以一個平常的來對待,要時刻想到,這個世界上離了自己照常執行,誰離了我都能活;反過來,自己離了別人就難以生存,日復一日,年復一年的重複內容,面對的是我所有的,與她們相處,我很。所以我們要想生活,開心過好每一天,就應該與人和睦相處,多一點寬容,多一分理解,多一分關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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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是不能脫離於這個社會群體而存在的,你的想法並沒有錯。但現在的矛盾就在於 你太在乎別人的感受,太在意別人對自己的看法,太容易患得患失,以至於到最後會慢慢的迷失了自己的初衷,到最後丟了最真實的自己。人非聖賢,孰能無過呢,況且你還不知道自己的意見是對的還是錯的呢,嘴巴是用來幹什麼的,說話的呀,為什麼我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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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訴是權利,可以上訴 不過要有新證據,否則很難改判。故意傷害致人死亡什麼情況會判無期以上的刑法 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可能判無期徒刑或者死刑。根據 刑法 第二百三十四條 故意傷害罪 組織出賣人體器官罪 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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