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後映安
有兩個女人在一起不要老公的,這兩個女人是非常好的感情,不需要老公也不需要別人,只想彼此長期相伴永遠在一起。
2樓:弭凝潔
當然沒有的,因為在於我們每一個人來說,現實才是最重要的,自己家庭也是重要的,所以說在這個時候自己的家庭就是自己的一切是自己的港灣。
3樓:匿名使用者
我覺得這也不是可能,是現在他們是閨蜜關係而已。
4樓:匿名使用者
我覺得女人有時候跟女人相處會比跟老公相處更加輕鬆自在一些,是因為女人她的關係裡面必須有一些閨蜜,也必須有老公不會放棄老公的。
5樓:於東偉
這當然不會有這樣的事情,所以女人還是需要有男人陪伴啊。
6樓:匿名使用者
在現實中一般不會有這樣的問題,因為對於任何人來說家庭是最重要的,所以說在這個時候都會珍惜自己的家庭,維護好自己的家庭,所以說一般情況下不會這樣。
7樓:景心思
兩個女人在一起不要老公的,這很正常啊,這世界上並不是所有的女性都喜歡男人。
8樓:乘安鈮
嗯,現在像這種婚姻也有的法律,並且中國法律好像也承認了吧。
9樓:cj好運連連
很多時候,我們需要的只是一份傾訴,一份聆聽。心中的苦只要有人懂,便減少幾分。一個擁抱雖簡單,卻是最暖的依靠;一份聆聽雖平常,卻是最好的安慰。
10樓:大毛噠噠噠
有兩個女人在一起不要老公的嗎?有啊,那就是同性戀。因為他們的感情非常的要好,所以他們誰也不要找老公。
11樓:匿名使用者
這種怕是少見,但也有,有些可能是婚後改變了性取向,可能女人喜歡女人,變成了拉拉,這種情況就可能會出現,其他情況下倒還真想不出。
12樓:花隨流水去
天下之大,無奇不有。阿彌陀佛。
13樓:匿名使用者
有,不少,是女同性戀,如果性取向正常沒有兩個女的在一起的。
想要兩個老公的女人有錯嗎
14樓:補辦的
在我努力付出後給我一個真誠的微笑,在我成功時為我鼓掌。在我難過時給我安慰,在我流淚時給我遞張紙巾。可我用了近十年的時間,他給我的只有一句話:
離婚。這就是我第一個老公,在我給他生了孩子,為他家付出了所有青春之後,把我掃地出門,我當然不服,所以一直沒辦手續,分居四年之後,在這四年裡,有個人一直在電腦的另一頭陪伴著我,安慰著我(那些時間裡我很多次想過自殺,不是為了老公,是覺得這個世界不公平自己太淒涼),他在網路的那一頭,我網路的這一頭,一陪就是三年,等我平靜後了,他給我說要我嫁給他,他終於從網路上走了下來,我就有了自己的男朋友,一年後,我們打算結婚。我跟我老公說(應說是前夫了吧)我們去辦手續,他卻跟我說,回來吧,我捨不得你,孩子也需要你。
這時的我,說真的,對前夫巳沒有了當初的那種感覺了,那時我死守著不願放手的,不但是一份愛,更多的是個家,離開了,家就碎了的感覺(可能這就是女人),可孩子還是自己的孩子,雖然沒生活在一起,感情也淡了,不過骨肉之情斷不了。回前夫那邊,就是回家的感覺(雖然知道**沒有溫暖),選擇男朋友,那就是一個充滿愛,卻沒知前路。進退兩難,所以我跟男朋友說,我要兩個老公,也回去跟前夫說了。。。
他們兩個人在一起合適嗎,兩個人在一起合適的表現有哪些?
親,你這問題問的很矛盾呀,合不合適難道就評幾張 就可以證明一切嘛?你的資訊完全沒有提供,我不知道怎麼才能更好解決你的問題喲。對於合適這詞有許多看法,可以是很多種不同的關係,外貌是不能取決的呀,除非對於你而言外貌很重要?合不合適主要看彼此是否有共同語言,共同愛好,共同默契,性格是否搭配,合不合適根本不...
兩個人在一起就要包容嗎,兩個人在一起就要相互體貼相互理解相互包容這樣感情才可以長久
不包容怎麼過?你是想自己過還是怎麼樣,大家都有缺點,動不動就指責生氣謾罵,哪還有什麼意思,人無完人,那麼簡單的道理你不懂?不止包容還要學會尊重理解,這是人與人相處的基本之道 我覺得,不違反原則,就可以包容。如果違反原則就沒有包容的必要,如果還可以忍受,給他一個機會會贏得他的信任與感激,兩個人在一起,...
兩個人在一起久了感情會變淡嗎,兩個人在一起好了半年,感情真的會變淡的嗎?
過完熱戀期後,兩個人會厭倦對方嗎?不!這就是愛 說明你們互相更深刻的瞭解對方了!雖然沒有了開始時 那樣的激情和新專鮮感 但是你們仍然屬走到現在 這就是愛啊!我敢肯定你們的感情沒有淡 要是真患難的時候 你們還是會一起度過的 你現在的情況就是 在互相的把對方象自己這裡拉扯 試著改變所以才有分歧。珍惜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