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鍵盤上的筆
這種一般只是叫可能有點沖洗,所以個人覺得有必要的話特別是在農村的話改變一下你的婚期,如果是在城市的話,到是無所謂了。那也是看你結婚的那天和或者說你結婚的地方和你錢錢婆婆的地方距離是否很遠,如果很遠的話,也沒有人說閒話,如果很近的話,會有很多人說閒話,就改變婚期,如果很遠的話,其實也沒有必要改變分期的。
2樓:濟南劉付利
應該沒什麼說法,只是巧合罷了,不要胡思亂想了。
3樓:濤媽
女子再婚那天前婆婆去死,有啥說法,這應該沒啥說法,這純粹是巧合,你已經離婚了,那也可能前婆婆因為你的離去而傷心而死,那你覺得於心不忍的話也不可能再回去,再說前婆婆的死不一定與你有什麼關係?你別迷信。
4樓:水機澳護膚
這沒什麼說法,反正她就是個前婆婆,說難聽點你跟他兒子離婚了你們就沒什麼關係了,如果以前關係好的話,她死了你婚後可以去看看。
5樓:網友
你已經再婚了 你的錢婆婆已經跟你沒有任何關係了 所以你結婚他去世並沒有什麼。
6樓:情感導師小滿
有可能這女子跟前婆婆關係不好。
我覺得有很大的可能的。
7樓:du出淤泥而不染
只是巧合而已,不必那麼迷信。
老婆去世多久可以再婚
8樓:趙林
配偶去世,再婚的時間嚴格來說是沒有什麼明確的規定的。從法律上來說,只要符合了結婚的條件,不管配偶去世後多久都可以進行再婚。從感情和風俗上來說,最好是留個兩年或者三年左右的緩衝期為好。
一、結婚登記條件:
1、男女雙方必須自願結婚(自主把握)。
2、結婚年齡:男年滿22週歲,女年滿20週歲。
3、雙方均無配偶(未婚、離婚、喪偶)。
4、雙方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係(自主提示)。
二、結婚登記提交的證件:
1、本人常住戶口簿、居民身份證(一代二代均可)。
2、本人無配偶。
3、當事人提交3張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可當場拍照)。
4、再婚當事人的特殊證明(另外需持①—④的證明)離婚證書(或解決夫妻關係證明)(或法院調解書)(或法院離婚判決書)注:持初級法院判決書的,還需帶好初級法院判決生效的證明;
5、因私出境人員的特殊證明駐外使、領館認證(或公證)的在國外期間的婚姻證明;
6、因私出境回國定居者的特殊證明,如無在國外期間的婚姻狀況證明,可持經公證的本人在國外的未婚證明書。
三、結婚登記的程式。
1、要求結婚登記的男女雙方持所需證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戶口的區、縣級市民政局(或鎮人民**)的婚姻登記機關提出申請。
2、雙方當事人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提出申請,各填寫乙份《申請結婚登記宣告書》。
3、雙方當事人必須在婚姻登記員面前親自在《申請結婚登記宣告書》中「宣告人」一欄簽名或按指印。
4、婚姻登記機關對雙方提交的證件、宣告進行審查,符合結婚登記條件的,准予登記。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條 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
完成結婚登記,即確立婚姻關係。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
結婚前一天夜裡婆婆去世好嗎
9樓:
摘要。親親您好。
古時候的人們家中如果有長輩去世,那麼他的孩子就要為其守孝三年,不得嫁娶。雖然現在社會沒有像古代那麼講究,不過有些地區也是會有至少百日內不能婚嫁的習俗,所以老人離世之後能否結婚要根據當地的習俗來說。
所以不建議結婚的哈,可以推遲。
結婚前一天夜裡婆婆去世好嗎。
您好,下面由我來您的疑問,感謝您的諮詢親親您好古時候的人們家中如果有長輩去世,那麼他的孩子就要為其守孝三年,不得嫁娶。雖然現在社會沒有像古代那麼講究,不過有些地區也是會有至少百日內不能婚嫁的習俗,所以老人離世之後能否結婚要根據當地的習俗來說。所以不建議結婚的哈,可以推遲希望我的可以幫助您,祝親親生活愉快哦!
婚期老早之前就定了,酒店也定好了,婆婆肝癌,在婚禮的前一天夜裡走了。
後來放在殯儀館,婚禮辦完後辦喪事的。
這樣好嗎。放心吧親親 這個沒說法,因為婆婆是肝癌,自然去世。
有些人忌諱,說是辦喜事遇到喪事,不吉利,不好。
有些人忌諱,說是辦喜事遇到喪事,不吉利,不好。
您可以和您的丈夫,拜拜佛。
好的吧。謝謝。
老婆去世多久可以再婚
10樓:陳光
法律分析:配偶去世多久可以再婚,這個問題可以說是乙個道德問題,而不是法律問題。
從法律角度來說,配偶去世後,夫妻之間的婚姻關係自然解除,如果當事人想結婚的,可以持配偶死亡證明等證據到婚姻登記機關辦理再婚登記。配偶去世後,夫妻之間的婚姻關係自然解除,如果當事人想結婚的,可以持配偶死亡證明等證據到婚姻登記機關辦理再婚登記。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條 結婚應當男女雙方完全自願,禁止任何一方對另一方加以強迫,禁止任何組織或者個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條 結婚年齡,男不得早於二十二週歲,女不得早於二十週歲。
第一千零四十八條 直系血親或者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禁止結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條 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完成結婚登記,即確立婚姻關係。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
第一千零五十條 登記結婚後,按照男女雙方約定,女方可以成為男方家庭的成員,男方可以成為女方家庭的成員。
老婆去世後多久可以再婚
11樓:危機四伏
根據法律規定,你們就可以不給她養老。
因為你們都已經是成年人,而她與你們沒有血緣關係,並且對你們沒有撫養過,所以你們也就沒有法定的對她進行贍養的義務。
當然如果你們之間有了另外的約定,只要這個約定不違法,按民法相關規定也是受法律保護的,如果是那樣你們就得給她養老了。
至於說他家孩子不管養老送終,那就是個笑話,他們是有法定義務的,不是說說就可以免除的。
還有就是你婆婆去世時開始,你公公就擁有了再婚的權利,不存在過多久的問題,什麼守孝多久那只是人們心中的一種道德觀念。在現今的社會里意義已經不大了,起碼沒法與法律對抗。
你說的財產問題,如果他們辦了結婚手續,並且沒有進行婚前財產方面的公證,那你的後婆婆就擁有了你公公財產的一部分的法定權利。當然隨著你婆婆的去世,她的遺產是包括在內的,為了避免以後的麻煩,可以先將你婆婆的遺產處理好。
差不多就這些,希望對你有用。最後祝順利。
12樓:帛叡讓彗
悲傷會隨著時間的推移而慢慢淡化,感情深時間就會長一些,你們當然可以結婚啦,不過在你心理過的去的話,你們什麼時候都可以結婚,但是在道德意義上講,最好等一年過後,最少也要燒了77後,那別人才不會有什麼不好的印象,你說呢?
13樓:湖中白荷
她也有三個孩子呢,不會都不養老吧,這個問題是應該想想,也只能一想而過,不能太當回事。養老送終是天註定的,不是想養就能養,不想養就不養的。現在只要你公公樂意,你們當小輩的想也作不了主啊。
可以肯定的說,老太太的養老問題不會落到你乙個人身上的,放心吧。
14樓:匿名使用者
只要是找到了合適的,隨時都可以結婚的。沒有關係。這都什麼年代了。
15樓:陳丹
人家三個孩子需要你養老嗎?他們都有有法定的義務養老,你說的我一點都不信,為你家財產,呵呵不要把每個人想得那麼齷蹉,我相信你怕人家爭你財產是真的,人家孩子不養老是假的!
老婆去世多久可以再婚
16樓:趙林
配偶去世多久可以再婚,這個問題可以說是乙個道德問題,而不是法律問題。從法律角度來說,配偶去世後,夫妻之襲譁唯間的婚姻關係拍培自然解除,如果當事人想結婚的,可以持配偶死亡證明等證據到婚姻登記機關辦理再婚登記。配偶去世後,夫妻之間的婚姻關係自然解除,如果當事人想結婚的,可以持配偶死亡證明等證據到婚姻登蘆消記機關辦理再婚登記。
婆婆去世兩個月,公公迫不及待再婚,這事你怎麼看?
17樓:尕軋
公公的做法是對婆婆的不尊重,但是作為長輩的話再婚是允許的,還是希望能夠再過一段時間,這樣的話是會有點讓人看笑話的。
18樓:觀社會品人生的我
婆婆去世兩個月,公公迫不及待再婚,我覺得他們兩個並不是真心相愛,只是為了在一起過日子,所以你的公公才會這麼迫不及待的再婚,所以沒有愛情的婚姻是多麼的可怕。
19樓:職場導師陳元芳
我覺得既然你的婆婆去世了,那麼你的公公再婚也是無可厚非的,還是不要去理會,也不要責備。
20樓:幸福小豬豬
男人是最沒有情義的動物,他們總是耐不住寂寞,過不了乙個人的孤獨日子,所以會迫不及待的再婚。
21樓:忠八
人走茶涼, 煙飛灰滅唄!公公人性涼薄了,有點過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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