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婚前父母出資全款給我買了一套房子,名字也寫我的?
1樓:知足常樂
寫了你名字,就是你的了,是無權收回的。但如果在購房前和你簽了協議,寫明什麼情況下這房子要收回的,你也簽字了,那如果符合協議的情況發生了就可收回。
2樓:網友
這個寫你的名字最好。因為這套房子遲早要給你。現在寫上你的名字。
以後就不用再專門過戶給你啦。這樣又能省下錢。還少了好多麻煩。
大姐只能寫你乙個人的名字。或者寫上你和父母的名字。一定不能寫你未婚妻的名字。
因為這是婚前你們家擁有的財產。
3樓:龍人
婚前父母花全款給你買的房子,房產證是你的,屬於你的婚前財產,婚前和愛人做一下公證,即使離婚,財產也歸你個人所有。
4樓:紅苕藥
有權利吧!我認為就是。所以。這也沒有什麼了。我覺得就是。這樣子的誤會。最好是調解比較好。
5樓:網友
不要這麼想,父母親給你的就不會在要回去了,除非你有啥傷了你父母的心,若按照法律來講,你父母當時自願給你用全額買下套房給你,房產證也是寫你的,這已經當時就是屬於你個人的財產了!
6樓:飲水思源
沒權收回,雖然父母出資,但房產證是你的,相當時是贈送給你了。如果父母想收回就必須有證明只能和你協商。
7樓:實事求是
沒有特殊約定,他們是要不回去的。他們是你最親的人,你應多聽聽他們的意見,保持頭腦清醒,對你的愛沒有人能超過他們。三思而行,不要以後追悔。
8樓:北思楓
這是父母用了最大的力氣。用了一輩子的積蓄,給你準備了一套婚房。你應該感謝你的父母。
9樓:在白金漢宮攝影的橙子
無論什麼樣子的情況。
你的父母必然是很愛你的。
能夠在結婚前。
全款給你買一套房子。
10樓:有苦難言
你自己認為呢?父母親含辛茹苦,辛苦半輩子,給你買房,但是你卻因為結婚的一些問題與你的父母有了矛盾,但是有一點你要記住,血濃於水,愛你的永遠是你的父母親!
11樓:遠山的青苔
房產證上如果是你乙個人的名字,父母沒權利收回。
12樓:酷愛車市
這個房子屬於你的婚前財產,你的配偶不可以分這套房子。
13樓:營妍
屬於婚前財產,沒有約定可以視為父母對子女贈與。
14樓:網友
可以要求你返還房款。
父母全資買房,房產證寫我爸名字給我當婚房,女朋友要加名字,該怎麼辦?
15樓:小魚聊知識
父母全款出資買的房子,房產證也是寫的父親的名字,但是如果這一套房子拿給你當婚房,女朋友想要加名字其實是沒有任何意義的。
首先,女朋友沒有給你買房,沒有跟你結婚,兩個人並不是夫妻,這屬於你的婚前財產。其次,這一部分婚前財產由你的父母出出資購買,沒有任何貸款。第三,房產證也是寫的父親的名字,所以這套房子雖然是你的婚房,但是只可以作為你們婚後婚房的居住權,並沒有房產所有權,女朋友哪怕是想要加房子,這時加了女朋友的房子也沒有任何意義。
如果女朋友是乙個懂法的人,面對這些情形,他可能會重新考慮你們兩個人之間的關係。畢竟在你們結婚的時候,雖然作為婚房有一套房子,但是這套房子其實與自己與你都沒有任何關係,在婚後也沒有任何保障。但如果女朋友不是乙個懂法律的人,那麼可以滿足他的要求,他加她的名字,哪怕將房子房產證寫上你和女朋友。
有的名字都可以,將來假如你們有朝一日會離婚,離婚之時對這套房產進行分割時,由父母拿出自己全款買房的轉賬記錄和憑證時,這也不會被認定為你們夫妻雙方的共有財產。所以,在夫妻共有財產的認定上,法律是有嚴格的要求的。
並不是所有的房產有自己的名字就有分割的權利,這一點毋庸置疑。在此之前,法律並沒有太過完善,在這方面有諸多漏洞,許多人依靠結婚獲取了大量的親戚**,但現如今隨著法律的瑜伽完善,導致許多人已經無法鑽法律的空子。婚姻希望兩個人共同忠誠,相互信任,彼此前進,而不是在婚前就已經做好了,所有的算計與計算。
16樓:阿斯達歲的說
我覺得房產證應該寫上你自己的名字,而不是說寫你女朋友的名字,寫你爸爸的名字,因為這個房子是給你買的。
17樓:it達人小劉
我覺得你可以拒絕的,因為這套房子你的女朋友沒有出錢,沒有必要加女朋友名字。
婚後父母出資買房只寫一方名字怎麼辦
18樓:麻偵賢
法律分析:婚後獲得的贈與應算作夫妻共同財產,但明確只贈與給一方的例外。婚後父母出資購買的房產只登記在一方名下的,應當算作明確只贈與給自己子女的的,屬於一方的個人財產,離婚時不予分割。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賣拆(一)》 第二十九條 當事人結婚前,父母為雙方購置房屋出資的,該出資應當認定為對自己子女個人的贈與,但父母明確表示贈與雙方的除外。
當事人結婚後,父母為雙方購置房屋出資的,依照約定處理;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條第一款中皮棗第四項規定的原則處理。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條 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二)生產握搏、經營、投資的收益;
三)智財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婚後父母出資買房只寫一方名字房子歸誰
19樓:趙丹
婚後一方父母出資買房只寫一方名字的,房子一般歸夫妻一方所有,離婚時配偶無權對房子主張所有權;如果房子是婚後雙方父母出資購買,即使只登記在夫妻一方名下,但是房子也屬於夫妻共同財產,離婚時雙方協議分割,協議不成的,由法院判決。
好橋模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條。
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友緩、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
三)智財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我領取了結婚證,考慮到買房問題,由我父母出資首付,但是他們要求房產證只能寫我乙個人的名字可以麼?
20樓:千冥靚傲
可以。第七條 婚後由一方父母出資為子女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出資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條第3項(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為夫妻一方的財產)的規定,視為只對自己子女一方的贈與,該不動產應認定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由雙方父母出資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該不動產可認定為雙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資份額按份共有,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婚後父母出資買房只寫一方名字怎麼辦?
21樓:盧明生
法律分析:婚後獲伏悉敏得的贈與應算作夫妻共同財產,但明確只贈與給一方的例外。婚後父母出資購買的房陸餘產只登記在一方名下的,應當算作明確只贈與給自己子女的的,屬於一方的個人財產,離婚時不予分割。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 第二十九條 當事人結婚前,父母為雙方購置房屋出資的,該出資應當認定為對自己子女個人的贈與,但父母明確表示贈與雙方的除外。
當事人結婚後,父母為雙方購置房屋出資的,依照約定處理;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條第一款第四項規定的原則處理。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條 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
三)智財權的收益;
缺枝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我結婚前買了一套房,婚後和老公又買了一套,當時由於首付款不夠為了
1 你bai的第二套房屬於婚後財產,屬 du於夫妻兩人共同財zhi產dao。2 結婚前買了一套專房屬於你個人的婚前財產屬。3 只要買 時間就可以確認。4 原則上要房產證上的所有人簽字才能賣房交易,但是由於你們是夫妻,善意第三人可以相信你老公代你處理房產。所以私自賣房沒有你的簽字可能也能成交。5 建議...
我們兄妹3人合夥出資給父母買了一套二手房,請問房產證可以直接
完全可以的!可以辦理你們兄妹三人孩子的名字,這樣他們都是共同共有人!權力相當,以後即使賣房子那幾個孩子也要必須到場,要不然一個人都賣不掉!房產證給誰都無所謂,方正一個人無法賣房的!至於弊的話,幾乎無視吧 無非以後賣的時候都必須到場,要麻煩點!不過建議你們還得去公證處做個公證,公證你們兄妹三人各出資多...
結婚後我的父母給我買了一套房子,房產證上的名字也是我的名字,如我和老婆離婚了該房產給誰
婚姻法 新的司法解釋 第七條婚後由一方父母出資為子女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出資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條第 三 項的規定,視為只對自己子女一方的贈與,該不動產應認定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你父母出資 且只登記在你一人名下的房產視為對你的贈與,離婚房產歸你 但是婚後如果有共同還款,你需要就對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