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勵志小灰灰
20萬彩禮應該退,彩禮是給女方以及男方新家庭的啟動資金,既然女方已經提出了分手,兩個人在法律上也並不是夫妻,那這份彩禮就不屬於女方,應該歸還。
2樓:曉斌說社會
不管什麼原因,如果說婚沒有結成的話彩禮應該還是退還的,畢竟彩禮是結婚才要求的,並不是理所當然的給予對方。
3樓:貓貓
我覺得是應該退還的,這個時候都分手了,不應該拿著這些錢的,應該還給男方家,自己不應該佔有,自己沒有領證卻結婚了,已經給男方家造成了傷害。
沒領證,女方提出分手,能要回彩禮嗎?
4樓:我是乙隻皮皮鴨
1、同居分手可以退彩禮。對於同居後打算結婚,並已支付彩禮,最後卻因各種事由而沒有結婚的,對於已經支付的彩禮,男方有權要求返還,女方應當及時退還。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於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援:
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
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根據《民法典》規定,禁止包辦、買賣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為。禁止借婚姻索取財物。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第五條。
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於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援:
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
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
適用前款第二項、第三項的規定,應當以雙方離婚為條件。
5樓:網友
這個是必須要的,因為這個彩禮是為了結婚,贈予給女方的,既然沒有結婚,而且要分手,那麼彩禮必須要退還的。
6樓:淡茶私域美學
沒領取結婚證可以要回彩禮。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於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援:
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
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
7樓:網友
這還要就事論事,雖然沒有領證,如果你們已經舉辦了婚禮,已經同居生活在一起,形成了事實上的婚姻,而且女方已經履行婚姻義務的話,因為男方的過錯,女方提出離婚,彩禮不可能要回!
8樓:仗劍騎馬小月月
是女方提出分手就自然可以要回來,男方提出的就要不回來了。
9樓:幫我取個名
既然沒有領證又是女方提出分手,女方必須要退回男方的彩禮錢。
未領結婚證女方提出分手可以要回彩禮嗎
10樓:律臨毛安妮
男女離婚時候是否要退回彩禮,還需要看實際的情況是否構成了彩禮返還的條件,如果構成了彩禮返還的條件,可以依法要求退回。可以要求返還彩禮的情形包括3種:1、給付彩禮後悔婚,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的;2、雙方即使已經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過就離婚的;3、婚前給付彩禮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離婚時也可以此為由要求返還彩禮。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條,受贈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贈與人可以撤銷贈與:(一)嚴重侵害贈與人或者贈與人近親屬的合法權益;(二)對贈與人有扶養義務而不履行;(三)不履行贈與合同約定的義務。贈與人的撤銷權,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事由之日起一年內行使。
未領結婚證提出分手後彩禮要不要退
11樓:不哭不苦
要退。彩禮是指以結婚為目的,按照當地風俗習慣,一方或其家庭成員給付另一方的禮金及貴重財物。給付彩禮是我國的民間婚俗,是男女雙方以將來結婚為目的而為的給付,從法律性質上是一種以結婚為條件的贈與行為。
在廣大的農村地區,老百姓操勞多年,傾其所有給付彩禮,是迫於地方習慣做法,為了最終締結婚姻關係,不得已而為之的。這種目的性、現實性、無奈性,都不容否認和忽視。作為給付彩禮的代價中,本身就蘊涵著以對方答應結婚為前提。
如果沒有結成婚,其目的落空,此時彩禮如仍歸對方所有,與其當初給付時的本意明顯背離。所以,對於彩禮問題的處理,根據雙方最終的實現結果來確定是否返還,符合公平原則。沒有形成婚姻關係的,彩禮應當以退還為宜。
這種沒有形成婚姻關係是指既沒有辦理結婚登記,也沒有實際共同生活的情形。
題主符合沒有形成婚姻關係,且後續不再有婚姻關係的可能,彩禮目的落空,因此要退。
舉辦婚禮沒領證分手彩禮怎麼要回
12樓:黃彥昭
法律分析: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應該返還彩禮。對此雙方可以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以起訴。
雙方辦理結婚登記的,彩禮就不需要返還,婚後的財產和債務都要平均分割罩歲困。但是如果結婚時間不到1年且因為給付彩禮導致對方家庭生活極度困難的,可以要求返還彩禮。或者雀滑雙方雖然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的,也應該返還彩禮。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條 結婚應當男女雙方完全自願,禁止任何一方對另一方加以強物念迫,禁止任何組織或者個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條 結婚年齡,男不得早於二十二週歲,女不得早於二十週歲。
沒有領證分手可以退還彩禮嗎?
13樓:網友
一、男女同居分手了男方給的彩禮用退嗎?
男女雙方分手了之後彩禮是可以退還的,只不過需要一定的條件而已。
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於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援:
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
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運穗的;
三)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
二、彩禮屬於女方個人財產還是夫妻共同財產?
如果彩禮是贈與給女方,就是女方個人財產;否則,應為夫妻共同財產。
一)如果所收的彩禮由一方個人接收或購置結婚物品的,應根據我國《民法典》第1062條規定,夫妻關係存續期間一方受贈的財物無特殊約定,應為夫妻共同財產。
二)如果男女雙方未共同生活的猜哪,可根據最高院1993年《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財產分割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第5條規定,考慮財產的**予以合理分割。
三)如果雙方婚姻持續時間短,並且給予彩禮的一方由此造成生活困難的,可根據《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財產分割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的第8條規定精神處理,分割共同財產時給予生活困難的一方適當傾斜。
三、《民旁兆卜法典》關於彩禮是怎樣規定的?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二條是對於婚姻家庭的禁止性規定。規定了婚姻家庭生活中的五種禁止性規定。分別是:
一)禁止包辦、買賣婚姻等干涉婚姻自由的行為;
二)禁止借婚姻索取財物;
三)禁止重婚;
四)禁止家庭暴力;
五)禁止家庭成員之間的虐待和遺棄行為。
如果當事人做出了這些禁止性行為,需要承擔相應的法律後果。例如:包辦、買賣的婚姻是可撤銷的;重婚是無效婚姻。
民法典》規定不能買賣婚姻更借婚姻索取財物,如果彩禮是以贈與的形式給女方的,那麼就是屬於女方個人財產的,也不屬於其父母親。男女分手只要只要沒有結婚是可以退還彩禮的。
如果結婚未領證,雙方感情不和,想分開,女方還會把彩禮錢退還給男方嗎
看誰先提出來分手離婚,是男方可以不退,是女方就要退的,是男方你可以說他是用彩禮來欺騙你的感情,也可以說是玩弄你的青春,是女方你可以說她是以婚姻來騙取彩金。如果你們舉行了結婚儀式,不會退彩禮錢,因為你們已經形成事實婚姻,而且如果是男方提出分開,女方還有把傢俱什麼拉走的權利,甚至男方還要給女方補償費,當...
只舉行了婚禮,沒領證。現在男方不要孩子和女方,女方該如何維權!只是待宰的羔羊嗎
只能要到撫養費和一些損失費,婚姻是倆人的事,法院只能幫你要回點生活費撫養費 沒證就沒有法律保護,告了也白告,打他 把孩子給他留著 怎麼可以不領證就結婚 你一樣可以起訴 當然我是說孩子是他的話 走法律程式吧,婚姻法似乎對這種情況又認定程式,並不是說沒領證就算未結婚。差不多待宰!這就是一幫書生在修改婚姻...
國家公務員舉行婚禮後未領證有哪些影響
國家公務員舉行婚禮後結婚運開領證,這是符合法律規定的。國家公務員舉行婚禮,但是沒有領結婚證,這種做法估計會影響到以後的升遷,因為從法律上來講,沒有領結婚證就不算結婚,單身的公務員被提拔是受到限制的 國家公務員舉行婚禮後末領證,影響到公職的部分。事實婚姻,不受法律保護,如果一方出軌,也不受法律保護,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