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能打工」周某1500萬簽約網紅公司後續,哥哥回應稱簽約不實?

2024-12-29 18:55:16 字數 1625 閱讀 8303

1樓:大霖講文娛

明面上他說不可能打工,但畢竟有一定的流量,私下可能會與公司簽約。

2樓:半分清甜

他知道公司玩的不同貓膩,也知道自己的弟弟就是被炒作的,他應該就是**的乙個做法吧。

3樓:瑪卡貝卡嘟嘟俠

周某如果當了網紅,就說明網路上沒有底線了。所以沒有簽約是最好的。

周某真的被網紅公司1500萬年薪簽約了嗎?

4樓:網友

4月18日,曾經因為偷電瓶而入獄的周某人「竊·格瓦拉」刑滿釋放,從新迴歸到了社會。據有關方面的訊息說,周某人在監獄已經改過自新了。至於他能夠有多大的商業價值,按照網紅的角度來說的話,周某人的商業價值很大,可以在網紅世界裡「一石激起千層浪」。

但話又說回來,「竊·格瓦拉」大火是因為四年前他的一番言論,如今四年已經過去了,即便是某些傳媒公司簽約成功了,也不可能以周某人過去的事件作為宣傳,這是有違底線的。

但是最近三天,網上幾乎被周某人「竊格瓦拉」出獄當網紅刷屏,憑藉幾句話就能紅起來,也是挺讓人羨慕的。他做夢都想不到的是當他還在監獄服刑的時候,外面的人卻已經將他炒成了網紅,一齣獄即「出道」。今天是4月20日,距離周某人出獄已經是第三天了,有網友在抖音上看到周某人(周立齊)的抖音號,驚訝的是僅僅三天,這個賬號的粉絲量竟高達180多萬,還收穫了358萬的點贊。

難道周某人真的決定走網紅路線了?

「不可能打工」小夥,認為簽約網紅公司就是打工,他現狀如何?

5樓:愛小樹苗

現在的他選擇了回家種地,過上了自己的生活,確實沒有進入公司打工,希望他以後不會做一些違法亂紀的行為。

6樓:愛大樹苗

如今這個小夥他已經被這個網紅公司所綁架,每天為這個網紅公司費心費力,並且他現在過得10分的辛苦,已經完全違背了自己當初的意思。

7樓:你到底敢不敢

現在自己也開公司當老闆了,而且開的是電動車公司的老闆,自己也確實沒有給別人打工。

8樓:職場導師陳元芳

他現在自己創辦了乙個公司,自己在當老闆並沒有給別人打工。他現在也還是很有人氣的,而且公司規模也很大。

狂人周某出獄,30多家網紅公司蹲守,開200萬簽約,你怎麼看?

9樓:社會觀點

覺得太諷刺了。這樣乙個行為劣跡斑斑的人,居然還會有人要招聘他。

10樓:愛小樹苗

我覺得現在已經屬於網路時代了,所以能夠簽約到很好的網紅,也是乙個非常不錯的經營方式。

11樓:歧山蘭

我認為根據這件事情能夠看出來,現在的社會風氣整體並不是很好,反而這種消極勢力能夠吸引人們關注,並不是一種好的社會導向。

12樓:哇塞塞影視剪輯

我認為現在只要有流量,你就會成為網紅,這是網路時代,所以應該抓住機會。

13樓:微涼一葉

我覺得讓這樣的人做網紅,不是乙個好的價值導向,不是說他在監獄裡面沒有改造好,而是他過往的經歷被別有用心的人解讀之後,會對一些心智不全的人造成影響,破壞社會的穩定和諧。

說不可能的人真的就是不可能了嗎,說不可能的人真的就是不可能了嗎?

這個不一定,如果你心裡否定了他,那就無論說再多也是不可能的了,緣分這個東西強求不來,順其自然吧,該錯過就會錯過,該遇見就會遇見 如果你覺得會在一起,那就會在一起,因為你堅信能在一起,沒有不可能,只有能不能。每個人做的事說的話都有他自己的理由 無論對錯 這都是別人的選擇 你可以潛移默化去改變也可以置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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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被除數呢,需要根據這個餘數來確定。所以那被除數只能是比五大,這個除數,那也是要比5大的。5.5 中,最小是 這是 是 三角形 6 正方形 35 5.5 中,最小是 6 這是 是 35 即 35 6 5.5 求採納 5.6 最小是 最小是 最小是6 1 7 因為除數最小要比餘數大1 最小是 5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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