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哥,我離婚了,我能暫時住你家嗎」?離婚後的女人,該何去何從?

2025-01-01 12:05:03 字數 1470 閱讀 3643

1樓:光暉赫

我覺得離婚後的女人應該自己買房子住或者租房子住,這個時候,住到**都很不合適,所以女人在離婚之前就要考慮好這個問題,不要有這種尷尬的處境。

2樓:的瘦

離了婚以後的女人應該要更加堅強,一定要找乙份工作來支撐自己的生活,應該更加的努力賺錢,讓自己變得更加優秀。

離婚了,你怎麼還住在他家?

3樓:

摘要。法律分析:夫妻離婚後,只要雙方商量好,女方還可以在男方住。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條 夫妻雙方自願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並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後,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離婚了,你怎麼還住在他家?

抱歉我不太理解,可否詳細說一下呢?

法律分析:夫妻離婚後,只要雙方商量好,女方還可以在男方住。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條 夫妻雙方自願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並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乎稿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缺尺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後,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歲扮孝婚。

「哥我離婚了,我搬回來住可以嗎」,離婚的女人能回到孃家嗎?

4樓:你到底敢不敢

不可以,其實短時間還是可以住的,但是長時間也是會影響他們的生活,反而容易增加矛盾,不利於孃家的關係培養。

5樓:娛樂小名人

只要孃家人願意接受可以回孃家。但女人最好還是要有個自己的家,長時間住孃家可能會誘發矛盾。

6樓:辣辣不辣啦啦啦

是可以回到孃家居住的,因為孃家是她自己的家,她的父母也是會答應的,並不需要讓哥同意。

我能離婚嗎

你覺得性重要還是愛重要,你們所持有的,可能並不是你所謂的愛吧,只是性的交易而已,但你還是有家庭的,即使沒有性幸福,但也不應該有離婚的想法哦,或者說為了性,其實現在的社會哦,婚外戀,很正常的,即使是為了性,而不是為了愛,個人愚見。你已經背叛了你與丈夫的感情,從你和你老公的角度來說,可以離婚。但是,那個...

我們離婚了,房子我自己能賣掉嗎,離婚期間對方把房子賣掉了,怎麼辦

那就看房本上的名字是誰了,如果是你自己的名字你可以自己賣,自己簽字就行,如果是雙方的名字,買賣交易時有賣方簽字的地方一個人簽字是不生效的,必須兩人都到場,如果有一個人不能到場簽字,必須得做委託公證你才能代他辦理,否則交易不能進行。首先,你要看房子的產權證上面是誰的名字,如果是你那是可以賣的。相反不是...

我離婚了,我做的對嗎,我很想離婚,離婚真的不容易嗎?

那個 不知道從何說起 不過 我想說的是 你這樣撕心裂肺的痛徹心底的感受我也有過 我想我能夠理解 和體會到你的感受 我覺得現在再說一些 挽救的話已經毫無意義可言了 事實已經發生了 世上沒有時間機器 所以咱們都不可能回到過去 去改變什麼 只能繼續走下去 既然事情已經是這樣了 咱們就不能再讓它更加的惡化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