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務侵佔案,求法律幫助,職務侵佔罪如何立案

2025-01-01 16:50:14 字數 2802 閱讀 5990

1樓:匿名使用者

刑法二百七十一條。

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的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將本單位財物非法佔為己有,數額較大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數額巨大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並處沒收財產 國有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國有單位中從事公務的人員和國有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國有單位委派到非國有公司、企業以及其他單位從事公務的人員有前款行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條、第三百八十三條的規定定罪處罰。

刑法七十二條。

對於被判處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的,可以宣告緩刑,對其中不滿十八週歲的人、懷孕的婦女和已滿七十五週歲的人,應當宣告緩刑:

一)犯罪情節較輕;

二)有悔罪表現;

三)沒有再犯罪的危險;

四)宣告緩刑對所居住社群沒有重大不良影響。

宣告緩刑,可以根據犯罪情況,同時禁止犯罪分子在緩刑考驗期限內從事特定活動,進入特定區域、場所,接觸特定的人。

被宣告緩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處附加刑,附加刑仍須執行。

注意:在江蘇較大數額是一萬元以上,數額特別巨大標準時10萬元以上,各個省不同標準不同,省高院的司法解釋。

2樓:蘇源刑事辯護

你說的是證據問題,看不到具體的材料很難給你準確的意見,但能取保候審的一般都能判緩刑!最好還是請乙個專業的刑事辯護律師幫你一下!

3樓:網友

交易記錄不能單獨作為證據,緩刑有可能。

職務侵佔罪如何立案

4樓:法師兄法律諮詢

已經涉嫌職務侵佔罪,應當立案,可以將相關證據和法律規定出示給公安機關。公安機關不予立案,可以找檢察院偵查監督科,讓檢察院要求公安機關立案。(一)對立案材料的接受對立案材料的接受,是指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和人民法院對報案、控告、舉報和自首材料的受理。

它是立案程式的開始。接受立案材料,(二)對立案材料的審查對立案材料的審查,是指公安機關、或兆人民檢察院、人民法院對自己發現的或者接受的立案材料進行核對、調查的活動。其任務是正確認定有無犯罪事實發生,依法應否追究行為人的刑事責任,為正確作出立案或者不立案的決定打下基礎。

對立案材料的審查,是立案程式的中心環節,是能否正確、及時地立案的關鍵。因為立案或者不立案,取決於公檢法三機關對立案材料審查的結果,而審查材料的過程,也就是根據法律所規定的立案條件,確認有無犯罪事實和分析、評斷這種犯罪事實是否需要追究刑事責任的過程。因此,對立案材握團空料的審查,是一項十分重要的工作(三)對立案材料的處理對立案材料的處理,是指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人民法院通過對立案材料審查後,分別針對不同情況作出立案或者不立案的決定。

這是立案程式的最後結果。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一百八十三條 保險公司的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故意編造未曾發生的保險事故進行虛假理賠,騙取保險金歸自己所有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七十一條的規定定罪處罰。

國有段瞎保險公司工作人員和國有保險公司委派到非國有保險公司從事公務的人員有前款行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條、第三百八十三條的規定定罪處罰。

職務侵佔罪怎麼立案

5樓:懂視生活

職務侵佔罪,必須是利用自己的職務上的便利,必須要有侵權行為,必須構成一定數額才能立案。

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條規定,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的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將本單位財睜好大物非法佔為己有,數額較大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數額巨大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並處沒收財襪慎產。國有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國有單位中從事公務的人員和國有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國有單位委派到非國有公司、企業以及其他單位從事公務的人員有前款行為的悉豎,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條、第三百八十三條的規定定罪處罰。

職務侵佔罪怎麼立案

6樓:王昱誼

法律分析:人民檢察院對於公安機關移送起訴的案件,應當在乙個月以內作出決定,重大、複雜的案件,可以延長半個月。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的案件,改變管轄的,從改變後的人民檢察院收到案件之碼巖日起計算審查起訴液悔期限。

職務侵佔罪由公安機關偵查然後移交到檢察院提起公訴,一般在乙個月內向法院提起公訴。

法律遲埋御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第一百七十六條 人民檢察院認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實已經查清,證據確實、充分,依法應當追究刑事責任的,應當作出起訴決定,按照審判管轄的規定,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訴,並將案卷材料、證據移送人民法院。犯罪嫌疑人認罪認罰的,人民檢察院應當就主刑、附加刑、是否適用緩刑等提出量刑建議,並隨案移送認罪認罰具結書等材料。

如何辦理職務侵佔罪案

7樓:姜超

職務侵佔罪的立案不麻煩。只要任何單位和個人發現有犯罪事實或者犯罪嫌疑人,就可以向公安機關等司法機關報案或者舉報,屬於其管轄範圍的,公安機關等機關會予以受理,並立即進行調查。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條。

任何單位和個人發現有犯罪事實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權利也有義務向公安機關、人民檢察昌腔院或者人民法院報案或者舉報。

第一百一十二條。

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或者公安機關對於報案、控告、舉報和自首的材料,應當按照管敗迅毀轄範圍,迅速進行審查,認為有犯罪事實需要追究刑事責任的時候,應當立案;認為沒有犯罪事實,或者犯罪事實顯著輕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責任的時候,不予立案,並且將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請複議。

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於公安機關管轄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訴標準的規定(二)》第八十四條。

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的人員,利用職務上的察備便利,將本單位財物非法佔為己有,數額在五千元至一萬元以上的,應予立案追訴。

關於職務侵佔罪,職務侵佔罪司法解釋

1 法定刑在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拘役幅度的量刑起點和基準刑 利用職務上的便利,非法侵佔本單位財物,犯罪數額達到 數額較大 起點一萬元的,可以在三個月拘役至六個月有期徒刑幅度內確定量刑起點。在量刑起點的基礎上,犯罪數額每增加一千八百元,可以增加一個月刑期,確定基準刑。2 法定刑在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幅度的量...

職務侵佔罪數額巨大的標準,職務侵佔罪數額較大標準是怎樣的

1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七十一條第一款規定,公司 企業或其他單位的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將本單位財物非法佔為已有,數額較大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數額巨大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並處沒收財產。2從法條上可見,職務侵佔罪在數額上,沒有作出明確的規定。而參照最高人民法院頒佈的解釋,在數...

職務侵佔罪如何認定,如何對職務侵佔罪主體進行認定

職務侵佔罪,是指公司 企業或其他單位的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將本單位財物非法佔為已有,數額較大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數額巨大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並處沒收財產。這也就是法律對職務侵佔罪的處罰判定標準。認定本罪,應注意以下兩個問題 1 本罪與侵佔罪的界限 2 本罪與盜竊罪 詐騙罪的界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