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露露郵箱
這個應該是等著你自己去拿,而作為曾經愛你人心裡應該還愛著你所以暫時還放不下也不會輕易去扔你的東西,也不會去翻看它。
離婚後對方在沒有前妻的允許就把她的東西丟掉違法嗎?
2樓:桂芳芳
你好,所有權人有處分的權利,如果不是所有權人而隨意處置,其行為不合法。但具體需要結合該物品的市價等情況來判斷。
離婚時雙方可以先協商對於夫妻共同財產如何分割。如果對方存在通過不法途徑侵害另一方財產的行為,包括隱藏、轉移、變賣、毀損、揮霍夫妻共同財產行為,在離婚時對該方可以要求少分或者不分夫妻共同財產。另外如果對方存在法律規定的重婚、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家暴、虐待等過錯行為時,法院在判決時會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進行離婚財產分割。
除了通過分割夫妻共同財產,還有其他的一些規定可以讓一方獲得一定的補償甚至賠償:第一,為撫育子女、照料老人和協助另一方工作而承擔更多義務的一方可以要求另一方給予補償;第二,離婚時一方生活困難時,有負擔能力的另一方應當給予適當幫助;第三,離婚時無過錯方有權請求過錯方損害賠償。
法條】《民法典》第1087條: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第1090條:離婚時,如果一方生活困難,有負擔能力的另一方應當給予適當幫助。具體辦法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第1091條: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一)重婚;
二)與他人同居;
三)實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五)有其他重大過錯。
3樓:沒方向盤的船
夫妻離婚後一方的物品,長時間沒有搬走。在沒有得到允許的情況下,把東西物品扔掉,這不屬於違法。只是有悖於人情道德,做法有點生硬過分,不念舊情。
離婚後還是需要多溝通,創造和諧的社會氛圍。
4樓:網友
在沒有徵得前妻的允許就把她的東西丟掉雖不違法,但也有脖於人情,是不盡人情的做法,有違於良心人道。
5樓:網友
違法,屬於故意損壞她人財物,需要照價賠償,絕不賠償的可以報警或起訴要求賠償。
6樓:帳號已登出
雖然離婚了,但是畢竟夫妻一場,曾經還是相愛過,也是有感情的,不能在一起就和平分手,沒必要做得像仇人一樣,在丟掉前妻的東西之前能問一下前妻東西還要不要了,這樣做就更好了。
7樓:卑建業
其實我覺得既然沒有商量就把東西給丟到是不對的,所以我還是希望你去諮詢一下比較好。
8樓:允城
離婚後對方在沒有前妻的允許就把她的東西丟掉違法嗎這個好象是不違法的吧。
9樓:昌興朝
這個的話,我覺得也沒什麼值錢的東西,值錢的東西他也不會放在你這裡,應該不算是違法吧。
離婚後,前夫帶走我的東西,當時我不知道,過後我該怎麼找他歸還?
10樓:
摘要。您好,法律分析:離婚後,前夫帶走我的東西,當時我不知道,過後我該怎麼找他歸還:
與對方協商歸還,可以起訴或者報警要歸還。應當依據具體情形而定。若是離婚後,發現一方隱藏、轉移、變賣、毀損、揮霍夫妻共同財產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
如果前夫拿走離婚後女方的財產,有偷盜行為的,當事人可以直接報警處理。
離婚後,前夫帶走我的東西,當時我不知道,過後我該怎麼找他歸還?
您好,法律分析:離婚後,前夫帶走我的東西,當時我不知道,過後我該怎麼找他歸還:與對方協商歸還,可以起訴或者報警要歸還。
應當依據具體情形而定。若是離婚後,發現一方隱藏、轉移、變賣、毀損、揮霍夫妻共同財產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如果前夫拿走離婚後女方的財產,有偷盜行為的,當事人可以直接報警處理。
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條規定,夫妻一方隱藏、轉移、變賣、毀損、揮霍夫妻共同財產,或者偽造夫妻共同債務企圖侵佔另一方財產的,在離婚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對該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離婚後,另一方發現有上述行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
離婚後對方在沒有前妻的允許就把她的東西丟掉違法嗎?
11樓:張麗珍
離婚後對方在沒有前妻的允許就把她的東西丟掉,這種情況下,如果被扔掉的東西較多、且貴重的話,建議可以考慮要求對方賠償。即使雙方約定前妻需要在約定的時間內搬走自己的東西,但是對方也不能將前妻的東西在未經過前妻的允許的情況下扔掉,對方扔掉前妻的東西的行為屬於毀壞前妻財物的行為,數額巨大的話,前茄襪妻是可以追究他的刑事責任的。
因此,對於對方扔掉前妻的財物的行為,既可以通過協商的方式讓對方賠償,也可以通過訴訟的方式讓對方賠償,如寬指果數額達到了法律規定的追究刑事責任的程度的話,還可以追究對方的刑事責任。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六十四條 【侵權責任編的調整範圍】本編調整因侵害民事權益產生的民事關係。
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條 【過錯責任原則】行為人因過錯侵害他人民事權益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依照法律規定推定行為人有過錯,其不能證明自己沒有過錯的,應當承擔慎納配侵權責任。
第一千一百八十四條 【財產損失計算方式】侵害他人財產的,財產損失按照損失發生時的市場**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計算。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七十五條 【故意毀壞財物罪】故意毀壞公私財物,數額較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一千一百八十六條 【公平責任原則】受害人和行為人對損害的發生都沒有過錯的,依照法律的規定由雙方分擔損失。
第一千一百八十七條 【賠償費用支付方式】損害發生後,當事人可以協商賠償費用的支付方式。協商不一致的,賠償費用應當一次性支付;一次性支付確有困難的,可以分期支付,但是被侵權人有權請求提供相應的擔保。
離婚後,前夫帶走我的東西,當時我不知道,過後我該怎麼找他歸還?
12樓:
如是你的個人財產,你可要求他返還;如是原夫妻共同財產,可要求分割。協商不成,可起訴。
離婚後拿走前夫家產不給他犯法嗎
13樓:網友
這樣也不算犯法,只是對方可以去法院起訴拿回屬於他那部分財產。
因為夫妻在婚期間的合法收益是屬於共同財產,應當平均分配。
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1)工資、獎金;
2)生產、經營的收益;
3)智財權的收益;
4)因繼承或贈予所得的財產,但遺囑或贈予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除外;
5)其他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共同財產包括夫妻雙方或者一方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取得的勞動收入和其他合法收入、受贈的財產、繼承的財產等。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貫徹執行民事政策法律若干問題的意見》中第二部分的規定,夫妻共同財產還包括:
1)婚前財產與婚後財產無法查清的,或者屬婚前個人財產,但已結婚多年,由雙方長期共同使用、經營、管理的,均可視為夫妻共同財產;
2)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復員、轉業軍人所得的復員費、轉業費,離婚時,如夫妻共同生活的時間較長,可按夫妻共同財產進行分割;
3)夫妻關係存續期間從事多種經營和承包責任田的當年收益以及當年無收益的養殖、種殖專業投入的資金;
4)結婚登記後,一方或雙方父母贈給的金銀、珠寶以及其他財產。
14樓:乙隻兔子
當然犯法,不過屬於民事糾紛,可通過司法程式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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