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
根據民法通則過錯推定原則,這種情況,你作為業主,如果不存在過錯(即沒內有強令他們超載,過容分催租進度導致過載等),就不應該承擔責任。搬運工人如果沒有超載,遵守乘電梯規則的,也沒有其他過錯,也不應該負責任。如果工人存在過錯,就應該由搬運工人負責任賠償。
總之,要求賠償的一方主張必須有證據,否則其訴訟請求就不會被支援。
2樓:匿名使用者
誰弄壞的誰賠天經地義,從法律的角度講也是大理石賣家方面賠,就算起訴的話,起訴主體也是大理石賣家。
3樓:百姓的法律顧問
由大理石賣家承擔賠償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
第三十四條 用人內
單位的工作人員容因執行工作任務造成他人損害的,由用人單位承擔侵權責任。
勞務派遣期間,被派遣的工作人員因執行工作任務造成他人損害的,由接受勞務派遣的用工單位承擔侵權責任;勞務派遣單位有過錯的,承擔相應的補充責任。
4樓:匿名使用者
主要責任在搬運工,業主也要負一點責任。
送傢俱的搬運工把電梯弄壞了,應該誰來理賠,責任如何劃分?
5樓:恩施大王
當然是工人的事情呢,從某種意思上來說 它根本沒有送到家,出的事當然由他負責了
6樓:pla董方
搬運工失誤把木棍掉進電梯裡 立馬通知物業 而物業不重視 繼續使用電梯 電梯壞的 這個怎麼定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