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夜爆張小扎
集體合同簽訂是指工會或職工代表與企業單位之間,為規定職工集體勞動條回件,依法就集體合同條款經
答過協商一致,設立集體合同關係的法律行為。
我國《勞動法》第33條第一款以及第34條明確規定:「集體合同草案應當提交職工代表大會或者全體職工討論通過」;「集體合同簽訂後應當報送勞動行政部門;勞動行政部門自收到集體合同文字之日起十五日內未提出異議的,集體合同即行生效。」
簽訂集體合同的程式是先制訂草案,再發動全體職工認真討論草案,最後經職工(代表)大會討論,通過後由廠長(經理)和工會主席簽字,分別報送當地勞動行政部門、企業主管部門和上級工會組織登記備案。從報送勞動行政部門之日起,15日內未提出異議的,集體合同即告成立。成立生效的集體合同企業行政、全體職工與工會組織都應認真履行。
簡述集體合同爭議的概念和型別
2樓:風吹海泫
第一,集體合同有特定的當事人,當事人中至少有一方是由多數人組成內的團體。特別是職工一方,必須容由工會或職工代表參加,集體合同才能成立。
第二,集體合同是當事人之間的勞動協議。
第三,當事人雙方義務性質不同,主要強呼叫人單位的義務。
第四,集體合同是要式合同。締結集體合同是要式行為,必須符合法律規定的要求。集體合同必須是書面形式,並依法經過主管機關登記備案,才具有法律效力。
第五,集體合同受到國家巨集觀調控計劃的制約,就效力來說,集體合同效力高於勞動合同,勞動合同規定的職工個人勞動條件和勞動報酬標準,不得低於集體合同的規定。
集體合同的概念和性質?
3樓:匿名使用者
2023年原勞動與社會保障部發布的《集體合同規定》第三條對集體合同的概念作出了規定:「本規定所稱集體合同,是指用人單位與本單位職工根據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就勞動報酬、工作時間、休息休假、勞動安全衛生、職業培訓、保險福利等事項,通過集體協商簽訂的書面協議;所稱專項集體合同,是指用人單位與本單位職工根據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就集體協商的某項內容簽訂的專項書面協議。」
(二)集體合同的性質
1、集體合同的主體
主體不是一對一的,不同種類的集體合同,其主體也不完全一致。企業集體合同的主體是用人單位全體職工和該用人單位。
2、集體合同的內容
內容較為廣泛,包括勞動報酬、工作時間、休息休假、勞動安全衛生、保險福利等事項,幾乎涉及了企業勞動關係的各個方面,但所涉事項均是針對職工集體的,解決職工共有的一般問題。對於特定職工的特殊問題,集體合同中無法作出規定,只能由用人單位與職工的勞動合同中作出約定。
集體合同的概念和特徵,並指出集體合同與勞動合同的區別是什麼
4樓:
集體合同簽訂是指工會或職工代表與企業單位之間,為規定職工集體勞回動條件,依法就集體合答同條款經過協商一致,設立集體合同關係的法律行為。
我國《勞動法》第33條第一款以及第34條明確規定:「集體合同草案應當提交職工代表大會或者全體職工討論通過」;「集體合同簽訂後應當報送勞動行政部門;勞動行政部門自收到集體合同文字之日起十五日內未提出異議的,集體合同即行生效。」
簽訂集體合同的程式是先制訂草案,再發動全體職工認真討論草案,最後經職工(代表)大會討論,通過後由廠長(經理)和工會主席簽字,分別報送當地勞動行政部門、企業主管部門和上級工會組織登記備案。從報送勞動行政部門之日起,15日內未提出異議的,集體合同即告成立。成立生效的集體合同企業行政、全體職工與工會組織都應認真履行。
5樓:匿名使用者
勞動合同中的關於薪酬、福利等的約定不得低於集體合同的約定。
運用公共產品的概念和理論,結合我國經濟發展的實際,談談你對如何加強城市基
6樓:du知道君
隨著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逐步建立和完善,在私營經濟迅猛發展、國有中小型企業基本實現民營化、國有大中型企業股份制和混合所有制改造大力推進的時代背景下,我國的勞動關係也發生了深刻變化,市場化的勞動關係基本形成並逐步佔據了主導地位。面對新型的勞動關係,工會維權工作也面臨著新的挑戰和新的要求。因此,正確認識和處理好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條件下的勞動關係問題,是做好新世紀新階段工會工作的重要課題。
一、正確認識市場經濟條件下的勞動關係和工會在勞動關係中的定位 (一)市場經濟條件下的勞動關係的新特點 第一,市場經濟條件下的勞動關係是市場調節的產物,其主要是通過勞動力市場建立起來的;第二,市場經濟條件下的勞動關係主體雙方,即職工和企業經營者利益進一步分化,不同程度地存在著利益矛盾;第三,市場經濟條件下的勞動關係主體雙方的自由度更大,勞動者可以根據自己意願自主地決定是否與企業建立勞動關係,而企業也可根據契約解除與勞動者的勞動關係。 (二)當前勞動關係轉型過程中出現的主要問題 一是現實與部分職工期望的矛盾日益突出。隨著房改、醫改、教育改革和社會保障改革政策的相繼出臺和實施,大量支出增加必然會激起廣大職工群眾強烈的增收慾望,然而面對市場經濟條件下企業競爭的巨大壓力和日益嚴峻的就業形勢,部分職工群眾增收的願望得不到實現,致使勞動關係中經濟利益矛盾日益突出。
二是勞動關係趨向複雜多變。在市場經濟條件下,勞動力市場逐步健全,勞動關係更加企業化、個人化;職工的工作範圍更廣、彈性更大;企業生產經營和勞動用工更加靈活;職工勞動報酬與工作業績直接掛鉤,差別更加明顯,這些都使勞動關係變得更加複雜。同時,隨著對外開放的擴大,西方企業的勞務管理和處理勞資關係的方式逐步進入國內;再加上大量私營企業隨意解僱職工、忽視勞動保護、強迫加班加點等做法,都加劇了勞動關係問題的複雜化和多樣性。
三是勞動關係對抗性明顯增強。隨著市場經濟條件下所有制結構和分配結構的改變,資本、技術等生產要素參與分配,而且與一般勞動相比在分配中佔的份額更大,這就造成了較大的利益差別,使新時期勞動關係的對抗性因素有所增加。特別是隨著企業改制力度的進一步加大,在保障職工勞動就業、經濟補償和社會保障等權益方面存在的問題也愈發突出,以致引起對抗性的****件。
(三)準確把握工會組織在市場經濟條件下的勞動關係中的定位 在市場經濟條件下,工會組織在勞動關係中的準確定位只能是職工合法權益的代表者和維護者。這既是勞動關係的新變化對新時期工會工作提出的客觀要求,也是工會組織在市場經濟條件下生存和發揮作用的一種必然選擇。 為建立穩定和諧的勞動關係,工會將通過五項基本權利來代表和維護職工的合法權益:
一是行使參與權,代表職工參與有關政策法規的制定和協商;二是行使談判權,工會代表職工與企業行政和有關部門就職工權益方面的問題進行廣泛的平等協商;三是行使締約權,代表職工與企業行政簽訂集體合同和有關單項協議;四是行使監督權,工會對用人單位執行國家的勞動法律法規和政策的情況進行檢查和監督;五是行使調處權,工會代表職工參與勞動爭議的調解和仲裁。
二、充分發揮工會在解決勞動關係問題中的積極作用 (一)正確把握市場經濟條件下的勞動關係問題,是工會做好新形勢下的維權工作的基本前提 第一,要正視勞動關係問題的客觀性。正視當前深化改革給勞動關係帶來的新問題,目的是使我們能夠正確認識發展的曲折性和改革的複雜性。廣大職工群眾是改革的直接體驗者,也是新一輪利益調整的直接參與者。
所以,各級工會要正視深化改革中凸顯的勞動關係問題,以理性、冷靜和積極的態度去解決在改革中不斷湧現的更為複雜的勞動關係問題。 第二,要辯證看待勞動關係問題的兩面性。在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中產生的新的勞動關係問題,實質是深化改革和加快發展必然要付出的代價,要正確看待這種代價對社會經濟發展產生的正反兩方面作用。
一方面,數百萬職工的下崗分流和企業產權結構、利益關係格局、經營管理機制的調整,換來了企業市場競爭力的增強和國民經濟新一輪的快速發展,這使我們能夠深刻地認識到改革所付出的代價與加快發展之間是互為補償的關係,從而鼓勵和引導一部分職工為加快發展做奉獻;另一方面,如果改革所付出的代價可以被社會吸收、補償和消解時,職工隊伍和社會的穩定就會有保障,反之,職工和社會就可能產生消極情緒,出現種種不穩定因素。因此,工會要正確認識勞動關係問題的兩面性,推動有關部門在充分考慮職工總體受益和總體承受能力的基礎上,把改革的力度、發展的速度和社會可承受的程度統一起來。同時,工會還要做好向職工宣傳教育的工作,把最大多數職工的利益保護好。
第三,要區別勞動關係問題的差異性。就當前來說,有些勞動關係問題是社會結構轉型和企業執行機制調整帶來的,但有些問題則是由於工作失誤等人為因素造成的,這就是勞動關係問題存在的差異性。所以,工會在認識和解決勞動關係問題時,要注意區別對待改革過程中的必然代價和人為代價。
對必然代價,要做好對職工的教育引導工作;對人為代價,要充分發揮監督的作用,積極督促有關部門採取補救措施,同時還應讓人為代價的製造者承擔相應的責任。 (二)加強市場經濟條件下的工會組織建設,是工會在解決勞動關係問題中發揮職工合法權益代表者和維護者作用的基本保證 第一,要加快新建企業、改制企業和城鎮社群的工會組建步伐。要堅持**有職工**就要建立工會組織的原則,做到凡是開業投產的企業,不分規模大小、職工多少、所有制形式如何,都要依法建立工會組織;改制企業工會要隨改隨建,會員關係隨變隨轉;要大力發展城鎮社群工會,把大量分散在社群的非正規就業職工組織到工會中來。
同時,不管職工的工作時間長短、工作性質如何、地域如何、身份如何,都有加入工會的權利,都應及時把他們吸納到工會中來。 第二,要積極發展農民工加入工會。現實的發展迫切需要工會把廣大農民工吸收到組織中來,並擔負起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的職責。
但同時我們也要看到,農民工在城鎮就業的臨時性和隨意性以及其自身帶有的文化水平較低、組織紀律性較差等弱點,工會組織要增強吸引力和凝聚力,採取強有力的措施,最大限度地把農民工這個工人階級隊伍的新成員組織起來,維護他們的合法權益。 第三,要積極把廣大城鎮失業人員組織到工會中來。工會組織應主動介入勞動力市場,把廣大城鎮失業職工組織到工會中來,並引導失業人員正確合理地選擇再就業渠道,幫助他們找到適合自己的新工作。
(三)完善市場經濟條件下的集體談判機制,是工會在解決勞動關係問題中充分發揮職工合法權益代表者和維護者作用的基本途徑 推進集體談判和集體合同制度的規範化,提高集體談判機制的實效,關鍵要從健全法律法規人手,切實解決以下幾個方面的問題: 一是要提高集體談判和集體合同制度的立法層次。《勞動法》只對集體談判作了原則性規定;勞動和社會保障部制定的《集體合同規定》,是目前我國集體談判的主要依據,但還不完善。
因此,全國人大應儘快制定和頒佈有關集體談判和集體合同的專門法律,如《集體合同法》。 二是要明確企業行政方在集體談判中的責任,這是在今後制定有關法律、完善集體談判制度中必須解決的一個問題。 三是要解決當前集體談判的結構和層次比較單一的問題。
結合我國當前深化改革和產業結構調整的實際情況,應實行多層次的談判結構,如行業、產業等層次,特別是中小企業較多的產業(行業),應大力推行產業(行業)級談判。 四是要細化要求企業行政方在集體談判中提供有關資訊的法律條款。企業行政在談判過程中必須向工會代表提供有關企業經營情況的真實資訊,否則就不可能有什麼真正意義上的平等談判可言。
儘管《集體合同規定》對此有所規定,但仍對企業行政難以起到約束作用。 五是要明確違約責任和處罰的標準與辦法。有法不依是目前勞動關係領域的最大問題。
鑑於這種情況,在有關集體談判和集體合同的法律中規定違約責任和處罰辦法是至關重要的。 總之,勞動關係問題是我國在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中必須解決的社會問題和經濟問題。同時,正確認識和處理市場經濟條件下的勞動關係問題也是新時期工會組織實踐「****」重要思想,在全面建設小康社會中充分發揮自身優勢和作用的必然要求。
各級工會都要認真研究市場經濟條件下的勞動關係問題,不斷提高認識和解決勞動關係問題的能力,為促進新時期勞動關係的和諧穩定作出自己的貢獻。
成立工會需要集體合同嗎
法律並未規定bai單位成du立了工會,必須簽訂集zhi體合同,dao只是規定了可以簽訂,專當然也可屬 以不簽訂。根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規定 第三十三條 企業職工一方與企業可以就勞動報酬 工作時間 休息休假 勞動安全衛生 保險福利等事項,簽定集體合同。集體合同草案應當提交職工代表大會或者全體職工...
如何應對我國在推進平等協商和集體合同制度的過程中遇到的問題
各級工來會組織要按照自 六個堅持 的要求,做好平等協商和集體合同工作,即 堅持所有企業都要推行平等協商和集體合同制度 堅持平等協商與簽訂集體合同相協調,重在平等協商 堅持把職工關心的熱點 難點問題作為平等協商 集體合同的重點 堅持把工資集體協商作為推行集體合同制度的重要內容 堅持把推行集體合同制度與...
未籤合同的勞動仲裁爭議,單位勞動合同丟失,員工仲裁未籤合同
經濟補償金以2008年新公司為準以前的無法支援,年限好像是因為2008年新勞動合同法才開始正式生效的,所以根據新勞動合同法年限補償職能算2008年以後的,不過你也可以找找當地以前的相關規定,入職日期肯定應該填2000年,不能因為公司變更名稱或變更領導就不被你計算工作年限了,參考 公司主體沒有變化,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