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百舸爭留
國家取消一些職業資格認證考試,也是對就業促進的措施之一,減輕人民負擔。取消了這些資格考試,並不意味著原來獲得的證書就作廢了,那些仍然可以作為用人單位在招聘時候的參考。
2樓:匿名使用者
原許可證繼續有效,但不再審批新的
3樓:山東萬通汽車學院
原來的還是有效的,新證新辦法,老證老辦法
為什麼***再取消一批職業資格,不在職業資格目錄裡
4樓:雲南新華電腦學校
希望對你有來用:
1、在學校學習源是按教學大綱學習的,完成了學業考試合格--畢業實習--畢業**--畢業考試學校就頒發畢業證的。只有在所學專業的崗位上才能報考資格證的;
2、職業資格證書是表明勞動者具有從事某一職業所必備的學識和技能的證明。它是勞動者求職、任職、開業的資格憑證,是用人單位招聘、錄用勞動者的主要依據,也是境外就業、對外勞務合作人員辦理技能水平公證的有效證件。職業資格證書與職業勞動活動密切相聯,反映特定職業的實際工作標準和規範;
3、職業資格證書是勞動就業制度的一項重要內容,也是一種特殊形式的國家考試製度。它是指按照國家制定的職業技能標準或任職資格條件,通過**認定的考核鑑定機構,對勞動者的技能水平或職業資格進行客觀公正、科學規範的評價和鑑定,對合格者授予相應的國家職業資格證書;
4、2023年8月,將有一批「含金量」高的職業資格證書被取消。迄今為止,我國已經取消了211項職業資格,佔到了***部門設定職業資格總數的34%。
求 國務院下發了《國務院關於深化
1 社會主義探索時期 計劃經濟體制下住房完全靠國家包下來,實行福利分配。2 一次房改時期 時區跨度集中在1980年至2001年,1980 1986年,理論準備和售公房階段 1986 1991年,提租補貼階段 1991 1993年,以售帶租和公積金試點階段。1993 1998年7月,房改深化 配套改革...
國務院頒佈的條例是什麼性質,關於國務院頒佈的條例是否屬於法律
法規性檔案,距特殊的法定效力僅僅次於法律,是國家權力機關和黨政機關依照法律運用法律的規範形式,將國家的方針 政策依法予以肯定,具有法律條文和黨政機關公文雙重屬性,即有法律的指導作用,又有嚴格的法律約束力 物權法他是上位法,它是 拆遷條例它是下位法,它應該服從於上位法。1 條例是國家權力機關或行政機關...
如何理解取消注稅,注評職業資格許可和認定
昨天 12號 中國 網釋出了 7月24日成文 取消註冊稅務師等11項職業資格許可和認定,是什麼意思 註冊稅務師 等11項職業資格取消 品牌管理師 註冊稅務師 房地產經紀人 企業法律顧 以後再也沒有註冊稅務師了,那些辦班的要改行了。不知道稅務師事務所在辦理資質的時候是否還有相關的要求,比如,要有幾個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