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wty開心
只要有吸毒記copy錄,都要參加社群監督,通知到了這天睡過頭了也沒有打招呼,社群服務管理中心專門有負責人作出勤統計送交派出所,派出所會根據需要突然上門把你帶到派出所進行毒品五樣尿檢,陰性回家陽性走人,你說在外地,沒問題把租住址發給派出所,派出所委託當地尿檢。反正有過記錄的人一定要小心
吸毒被拘留15天,沒去報道被拒絕社群戒毒強戒2年,出來6年沒報道,會有事嗎?
2樓:手機使用者
原來已經處理過了但由於你沒有去報道執行,過了六年已經做出處理由於你沒有去這種情況不追訴期的限制。最好自己主動到處理的單位報到。
3樓:暖憶江南
那我覺得應該會有一定的關係吧,會對你的找工作有一定的影響。
我姐妹半個月前說吸毒了,強戒過兩年的。禁毒的找去談話了,驗尿驗不出來陽性,而驗頭髮驗出來了會怎樣? 30
4樓:乙小甲
會強制隔離戒毒。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禁毒法》
第三十八條 吸毒成癮人員有專下列情形屬之一的,由縣級以上人民**公安機關作出強制隔離戒毒的決定:
(一)拒絕接受社群戒毒的;
(二)在社群戒毒期間吸食、注射毒品的;
(三)嚴重違反社群戒毒協議的;
(四)經社群戒毒、強制隔離戒毒後再次吸食、注射毒品的。
吸毒成癮嚴重,通過社群戒毒難以戒除毒癮的人員,公安機關可以直接作出強制隔離戒毒的決定。
吸毒成癮人員自願接受強制隔離戒毒的,經公安機關同意,可以進入強制隔離戒毒場所戒毒。
擴充套件資料
根據《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禁毒的決定》
八、吸食、注射毒品的,由公安機關處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單處或者並處二千元以下罰款,並沒收毒品和吸食、注射器具。
吸食、注射毒品成癮的,除依照前款規定處罰外,予以強制戒除,進行**、教育。強制戒除後又吸食、注射毒品的,可以實行勞動教養,並在勞動教養中強制戒除。
5樓:正孚基因鑑定
頭髮驗出陽性,說明半年內是有吸毒行為的。現在毛髮作為認定是否成癮的依據,如果有吸毒史,再次被抓,並頭發驗陽性,會通過毒檢實驗室再次複檢核實毛髮結果,並開具司法鑑定報告,確定成癮,會再次強戒。
6樓:匿名使用者
姐妹半個月一天吸毒強攻借過兩年找腳談話,尿檢驗不出來呢,證明他最全戒掉了
7樓:鍾鉅明
通過尿檢沒有呈陽來性反應,而通過源
頭髮檢驗呈bai陽性反應,公安du機關不能將其送進強制隔zhi離戒毒dao所進行強制隔離戒毒,只能通過口頭警告或教育。
如果通過尿檢呈陽性的,公安機關有權利將其送進強制隔離戒毒所進行強制隔離戒毒。
8樓:福到財來
像這種情況。如果驗出來的話就會進行強制戒毒。所以,最好是不要去吸毒。特別是一個女孩。對身體很有很大的。
9樓:檢測
要是玩過,就查的出來的,知道吧,又要進去兩年,人生有幾個兩年,勸你早點戒了,我們就是做毛髮檢測的,你想不想自己測一下呢?
10樓:匿名使用者
吸毒的人對身體很不好,應儘快戒毒,咱上有染上毒癮是不好戒的,一定要去強制所去戒毒
11樓:戚廣利
驗尿驗不出來陽性bai,而驗頭du發驗出來了,應當zhi按照規定可以認定吸毒。dao
《禁毒法》專第四十七條規定:屬強制隔離戒毒的期限為二年。
執行強制隔離戒毒一年後,經診斷評估,對於戒毒情況良好的戒毒人員,強制隔離戒毒場所可以提出提前解除強制隔離戒毒的意見,報強制隔離戒毒的決定機關批准。
強制隔離戒毒期滿前,經診斷評估,對於需要延長戒毒期限的戒毒人員,由強制隔離戒毒場所提出延長戒毒期限的意見,報強制隔離戒毒的決定機關批准。強制隔離戒毒的期限最長可以延長一年。
12樓:樂觀的嘎吱吱吱
毒品只能讓人短暫的讓人興奮,但卻是提前消耗生命,活著的意義是非常強大的。喝點茶,看看世界許多事情都挺美好的!
13樓:匿名使用者
應該會被帶去戒毒所戒毒的吧,希望你姐妹早日戒毒成功。
14樓:匿名使用者
第二次以上的吸毒被抓,都強戒。
一年多沒去社群戒毒但已經不吸毒了,前幾天被抓去了,做的尿檢也是陰性的,但還是要強戒兩年,為什麼
15樓:匿名使用者
社群戒毒
的期限為三年,戒毒人員應當在戶籍所在地接受社群戒毒,不按照公安機關要求進行社群戒毒是犯法的。接受社群戒毒的戒毒人員應當遵守法律、法規,自覺履行社群戒毒協議,並根據公安機關的要求,定期接受檢測。
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禁毒法》第三十三條,對吸毒成癮人員,公安機關可以責令其接受社群戒毒,同時通知吸毒人員戶籍所在地或者現居住地的城市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社群戒毒的期限為三年。戒毒人員應當在戶籍所在地接受社群戒毒;在戶籍所在地以外的現居住地有固定住所的,可以在現居住地接受社群戒毒。
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禁毒法》第三十五條,接受社群戒毒的戒毒人員應當遵守法律、法規,自覺履行社群戒毒協議,並根據公安機關的要求,定期接受檢測。對違反社群戒毒協議的戒毒人員,參與社群戒毒的工作人員應當進行批評、教育;對嚴重違反社群戒毒協議或者在社群戒毒期間又吸食、注射毒品的,應當及時向公安機關報告。
擴充套件資料
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禁毒法》第三十四條,城市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負責社群戒毒工作。城市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可以指定有關基層組織,根據戒毒人員本人和家庭情況,與戒毒人員簽訂社群戒毒協議,落實有針對性的社群戒毒措施。公安機關和司法行政、衛生行政、民政等部門應當對社群戒毒工作提供指導和協助。
城市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以及縣級人民**勞動行政部門對無職業且缺乏就業能力的戒毒人員,應當提供必要的職業技能培訓、就業指導和就業援助。
參照《戒毒條例》第十六條,鄉(鎮)人民**、城市街道辦事處,應當在社群戒毒人員報到後及時與其簽訂社群戒毒協議,明確社群戒毒的具體措施、社群戒毒人員應當遵守的規定以及違反社群戒毒協議應承擔的責任。
參照《戒毒條例》第十七條,社群戒毒專職工作人員、社群民警、社群醫務人員、社群戒毒人員的家庭成員以及禁毒志願者共同組成社群戒毒工作小組具體實施社群戒毒。
參照《戒毒條例》第十八條,鄉(鎮)人民**、城市街道辦事處和社群戒毒工作小組應當採取下列措施管理、幫助社群戒毒人員:
(一)戒毒知識輔導;
(二)教育、勸誡;
(三)職業技能培訓,職業指導,就學、就業、就醫援助;
(四)幫助戒毒人員戒除毒癮的其他措施。
參照《戒毒條例》第十九條,社群戒毒人員應當遵守下列規定:
(一)履行社群戒毒協議;
(二)根據公安機關的要求,定期接受檢測;
(三)離開社群戒毒執行地所在縣(市、區)3日以上的,須書面報告。
參照《戒毒條例》第二十條,社群戒毒人員在社群戒毒期間,逃避或者拒絕接受檢測3次以上,擅自離開社群戒毒執行地所在縣(市、區)3次以上或者累計超過30日的,屬於《中華人民共和國禁毒法》規定的「嚴重違反社群戒毒協議」。
參照《戒毒條例》第二十一條,社群戒毒人員拒絕接受社群戒毒,在社群戒毒期間又吸食、注射毒品,以及嚴重違反社群戒毒協議的,社群戒毒專職工作人員應當及時向當地公安機關報告。
參照《戒毒條例》第二十二條,社群戒毒人員的戶籍所在地或者現居住地發生變化,需要變更社群戒毒執行地的,社群戒毒執行地鄉(鎮)人民**、城市街道辦事處應當將有關材料轉送至變更後的鄉(鎮)人民**、城市街道辦事處。
社群戒毒人員應當自社群戒毒執行地變更之日起15日內前往變更後的鄉(鎮)人民**、城市街道辦事處報到,社群戒毒時間自報到之日起連續計算。
變更後的鄉(鎮)人民**、城市街道辦事處,應當按照本條例第十六條的規定,與社群戒毒人員簽訂新的社群戒毒協議,繼續執行社群戒毒。
參照《戒毒條例》第二十三條,社群戒毒自期滿之日起解除。社群戒毒執行地公安機關應當出具解除社群戒毒通知書送達社群戒毒人員本人及其家屬,並在7日內通知社群戒毒執行地鄉(鎮)人民**、城市街道辦事處。
參照《戒毒條例》第二十四條,社群戒毒人員被依法收監執行刑罰、採取強制性教育措施的,社群戒毒終止。社群戒毒人員被依法拘留、逮捕的,社群戒毒中止,由羈押場所給予必要的戒毒**,釋放後繼續接受社群戒毒。
16樓:匿名使用者
我也被社群戒毒現在三年期限都快過了一直沒人通知我去報到籤協議,最近看了這些違反規定被抓去強戒的新聞好害怕、
17樓:餜拸餜應餜憤
是的,在問一下既然是這樣的,怎麼是先社群派出所,不發資訊給我們,抓了就判二年,以前怎麼就沒有的。太過分了
13年因為吸毒被強戒,後沒過多久因身體原因辦理社群戒毒,社群戒毒期間從來沒有去報到過,
18樓:lu嗨皮
只要你現在尿檢過關,自己編個理由並誠懇的道歉,尿檢是硬道理!不過要想重考駕照,還得當地派出所出具成功戒毒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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