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找法網法律諮詢
婚前一方房產婚後拆遷安置 安置房屬於夫妻共同財產。根據拆遷條例產權調換的規定,取得的安置房產權,是對婚前房產的補償,或者說是前一物權的權利延伸,安置房是原被拆遷房屋的所有權的轉換形式。
但是目前在對公民私有房屋拆遷時,拆遷部門會對被拆遷房給予現金形式或房產形式進行補償,但補償的房產可能會超出原房屋面積,對超出的面積如何認定的問題。應注意的,如果超出面積是對原住房的等值補償,則該安置房完全是原房主的個人財產,如果超出面積要求的原房主購買,而其是以夫妻共同財產購買的,則不能全部認定為一方的個人財產,應視為雙方對一方婚前房屋以共同財產使之增值,增值部分應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如果夫妻一方,在拆遷安置的產權證上寫上夫妻雙方的名字,那麼,這個房產就屬於夫妻共同財產了。
如果是婚前個人承租的公房,婚後獲得的拆遷安置承租人的房產和補償款則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也就是說,此時要區分是等值還是增值,如果有增值的,要區分增值的具體情況,如果是使用夫妻共有財產使之增值,那麼對該增值部分就應該按共有處理。
綜上,婚前個人房產,婚後拆遷安置,補償安置房在等值範圍內原則上屬於個人財產。對以夫妻共有財產購買的超過原等值的部分,原則上屬於夫妻共有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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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謂等值,應作擴大理解,可以理解為包括一方婚前個人財產的增值部分,因為該增值部分與另一方沒有關係,根據物權延伸規則,應當屬於一方個人財產。我們應當明確,等值,等的是離婚該房產的價值,包括該房產的自然增值,而不是結婚時的價值。
2樓:農村土地流轉
這個不能一概而論,要區分情況對待:
1、如果婚前簽訂合同並支付全款,婚後才下房產證,只要證上沒有對方名字,絕對屬於婚前個人財產;
2、婚前簽訂合同買房,婚後**,只要房產證登記的兩人名字,肯定是共同財產;
3、婚前簽訂合同並出首付,馬上結婚共同還貸,房產證只登記一方名字,應該算共同財產。因為首付款相對較少,還款期限較長,算共同財產更為合理。
4、婚前簽訂合同並出首付,婚後還貸主要是買房者父母,房產證只一方名字,應該算婚前個人財產更合理。這種情況必須簽訂書面的贈與協議約定只給子女一方所有,否則視為共同財產。
5、婚前簽訂合同並出首付,婚後共同還貸,但婚前首付款經婚前財產公證的具有法律效力。
3樓:同志們把話啦
是期房,婚後交房,屬於婚前財產。
的名字貸款,是期房,婚後交房,屬於婚前財產嗎
4樓:匯法網
婚姻法司法解釋三第10條規定:「 夫妻一方婚前簽訂不動產買賣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並在銀行貸款,婚後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不動產登記於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離婚時該不動產由雙方協議處理。 依前款規定不能達成協議的,人民法院可以判決該不動產歸產權登記一方,尚未歸還的貸款為產權登記一方的個人債務。
雙方婚後共同還貸支付的款項及其相對應財產增值部分,離婚時應根據婚姻法第三十九條第一款規定的原則,由產權登記一方對另一方進行補償。」 按照此規定,首先是雙方協議,協議不成,法院判決歸不動產歸產權登記一方所有;但是如果婚後還貸,是屬於有屬於夫妻共同財產的工資獎金還的話,該款屬於夫妻共同,如果離婚,雙方婚後共同還貸支付的款項及其相對應財產增值部分,離婚時應根據婚姻法第39條照顧女方和子女利益的原則,由產權登記一方對另一方進行補償。
我買了一套房子 但是是期房 是屬婚前財產還是婚後財產
5樓:華律網
對於房產是婚前的財產還是婚後的財產,要根據具體的
情況來判斷,簡要的列舉如下情況:1、如果房子是一方的婚前全款支付的,並且登記在自己名下,那麼該房子就是當事人婚前的個人財產。2、如果房子是一方婚前支付首付款,婚後共同還貸,且房子登記在首付款支付方名下,那麼婚後共同還貸的部分屬於夫妻雙方的共同財產,在離婚時可以要求分割。
3、如果房子是婚後用夫妻的共同財產購買的,不管登記在誰的名下,都是婚後的財產且屬於夫妻的共同財產,在離婚時,雙方都可以要求分割。
6樓:濟南程律師
屬於婚前財產。在你結婚前,你全款支付了購房款,雖然不動產所有權證是在婚後取得的,也不影響該房屋屬於你婚前財產的認定。
買期房交了首付還沒交房,交首付後結婚了,婚後交房下房產證,那這個房子是婚前財產還是婚後財產? 10
7樓:孤軍奮戰
都結婚了,什麼都是共同的了,幹嘛要分那麼清,難道你打算離婚
8樓:大海
大部分是婚後財產,(可根據房款總額來看你交的首付值)。
我是女方,現在買了套期房,到2023年交房,我和愛人今年領證,這算婚前財產還是婚後財產? 20
9樓:匿名使用者
您好!結婚以前買的全是婚前財產,婚後買的才是婚後財產,您看一下房子是你們婚前買的還是婚後買的,如果是婚前想作為共同財產的話,您需要和您的丈夫帶著房產證和結婚證去房管局新增名字。
望採納,謝謝
10樓:zimo與庚
結婚以前買的就是婚前財產。
婚姻法司法解釋三,是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是最高院對現行婚姻法的有效補充。解釋指出,夫妻一方婚前簽訂不動產買賣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並在銀行貸款,婚後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不動產登記於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離婚時該不動產由雙方協議處理。不能達成協議的,人民法院可以判決該不動產歸產權登記一方。
11樓:小貓兒
如果是結婚前買的屬於婚前財產
他家買的期房,今年9月交房,那我們八月結婚,房子有屬於我的一部分嗎,還是按交首付時算,這算婚前財產
12樓:
你這樣問是不是想結婚後就離婚分房子啊,有的你住就好了,是夫妻共同財產
13樓:匿名使用者
有,不過戶名不是你的。也就是房子你說的不算。這還沒有結婚就想房子。
14樓:匿名使用者
哎,這還沒結婚呢就惦記人家的房子了。
15樓:百度使用者
婚前! 你可以用你的卡還貸款
婚前買的首套房,是期房,婚後交付,按首套還是二套交稅?
16樓:皆有可能
二套房的界定是以家庭為單位計算的(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
1、作為"新國十條"的配套政策,住房和城鄉建設部、中國人民銀行、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日前聯合發文規範二套房認定標準(建房[2010]83號 ),對個人申請商業性住房貸款的二套房認定遵循「以家庭為單位、認房又認貸」原則。
2、即若家庭成員一方已有房,再買房即算作二套房。
3、現丈夫在婚前已有房,雖為其個人財產,但婚後再買房,仍視為是家庭的第2套住房。
4、也就是說剛買的這套住房屬於二套住房。需要按照總房價的3%繳納契稅。
5、辦產權時契稅部門核契是根據提交的房屋產權資料,在電腦上輸入第一個戶主的有效檔案號。如果此人以前已經享受過1.5%的契稅優惠,那麼電腦在列印交款單時會自動列印收3%。
擴充套件資料
1、契稅的1.5%優惠,與按揭無關、與銀行無關、與公積金更加無關。
2、 我再舉一個特例:如果一個人以前買了一套商鋪,辦產權時交契稅3%,現在又買了一套住宅。按理說他這套住宅是第二套房了。
3、但是,由於上一套房是商鋪,辦產權時是交的3%,而並沒有享受契稅1.5%的優惠。所以在辦理這第二套住宅房屋產權時,就可以享受1.5%的契稅優惠了。
17樓:風險預警網
婚前買房婚後辦理房產證算不算二套房
1、貸款買過一套房,通過房屋登記系統能查到房產,再貸款買房就算二套房。
2、全款買過一套房,後來賣掉了,房屋登記系統查不到房產,再貸款買房算首套房。
3、當地暫不具備房屋登記系統的查詢條件的,銀行盡職調查核實購房人已有一套住房的,再買房就算二套。
4、個人名下有兩套房的商業貸款記錄,一套已還清,另一套未還清,此時再貸款認定為三套房。
5、個人名下有兩套房的商業貸款記錄,全都已還清且**,同時能夠提供兩套住房**的證明,這種情況下雖然個人名下無房,但再貸款時也會被視為三套房。
6、個人名下有一套房商業貸款已還清,另一套是公積金貸款也已經還清,此時不管申請公積金貸款還是商業貸款再買房,均視為三套房。
7、夫妻兩人,一方婚前買房使用商業貸款,另一方婚前購房用的是公積金貸款,婚後兩人想要以夫妻名義共同貸款,根據新政雖然都是婚前的個人貸款行為,但因央行徵信系統中都存有記錄,所以以夫妻共同名義貸款買房還是會算做三套房。
18樓:幸運的萌新新
你老婆的那套房子產證辦理了嗎?不知道稅務機關查詢房子是查產權還是查房屋合同備案的?如果是查產權,那麼你們兩套房子,至少一套是要按第二套房交稅的。
先辦的那套按第一套辦。如果查房產合同備案的情況,則跑不了。那就只有離婚了
19樓:匿名使用者
對方有婚前房,是對方的,與你無關。你自己在婚前買的首套房就是按首套房交稅。
20樓:匿名使用者
婚前房產屬於個人財產,按照首套房繳稅。
當然如果你在交付前在別人那套房子下面加了名就是2套房了。
21樓:匿名使用者
你說的對方有房是已經拿到房產證了嗎?如果拿到了,你們結婚,是以家庭為單位的,那就是二套房。
22樓:匿名使用者
別加名字,首套。婚前財產!
23樓:淡小冉
算第二套了,稅務系統查詢房屋套次是以現在你的家庭為單位,包括夫妻和未成年子女。
你結婚了,你的丈夫和你的子女就算是一個家庭。是一個整體,所以是要一起進行查詢的,不分婚前婚後,這個是有檔案規定下發的。
婚前全款買房,婚後賣了,錢屬於個人財產嗎
財產是個人財產還是夫妻共同財產,要根據你們雙方財產的具體資訊來確定,一般情況下以版下這些權財產是個人財產 1.一方婚前就已經獲得的財產 2.一方因身體受到傷害而獲得的醫療費 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費用 3.財產是通過遺囑或贈與合同得到的,而且遺囑或者合同中確定只歸夫妻雙方中一方的財產 4.一方專用的生活...
離婚後破壞婚前共同財產有罪嗎,離婚後在復婚的夫妻以前的婚前財產還算夫妻共同財產嗎?
該案例中一方的破壞夫妻共有財產的行為,具體是否涉嫌犯罪,要根據其的破壞程度和方式確定。但是,根據 婚姻法 第四十七條規定 離婚時,發現一方隱藏 轉移 變賣 毀損夫妻共同財產,或偽造債務企圖侵佔另一方財產的,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對隱藏 轉移 變賣 毀損夫妻共同財產或偽造債務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離婚...
婚前貸款買的房子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嗎
根據 婚姻法 司法解釋三第十條規定 夫妻一方婚前簽訂不動產買賣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並在銀行貸款,婚後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不動產登記於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離婚時該不動產由雙方協議處理。依前款規定不能達成協議的,人民法院可以判決該不動產歸產權登記一方,尚未歸還的貸款為產權登記一方的個人債務。雙方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