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土地被他人非法侵佔的問題

2021-03-08 09:03:20 字數 4696 閱讀 7912

1樓:林葉雨下

隨意侵佔他人

土地,違反的是《土地管理法》,如果情節嚴重的,還可能涉嫌觸犯《刑法》,要承擔刑事責任。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十三條土地所有權和使用權爭議,由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由人民**處理。全民所有制單位之間、集體所有制單位之間、全民所有制單位和集體所有制單位之間的土地所有權和使用權爭議,由縣級以上人民**處理。

擴充套件資料

1、《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第九條 國家保護集體土地所有者的合法權益,保護承包方的土地承包經營權,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侵犯。

2、《農村土地承包法》第五十一條 土地承包人因土地的使用發生糾紛,可由村委、鄉鎮**調解,也可向人民法院起訴解決。屬於民事糾紛,一般不構成犯罪。

3、《農村土地承包法》第五十三條 任何組織和個人侵害承包方的土地承包經營權的,應當承擔民事責任。

4、《農村土地承包法》第七十六條 未經批准或者採取欺騙手段騙取批准,非法佔用土地的,由縣級以上人民**土地行政主管部門責令退還非法佔用的土地,對非法佔用土地單位的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超過批准的數量佔用土地,多佔的土地以非法佔用土地論處。

5、《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四十二條 【非法佔用農用地罪】違反土地管理法規,非法佔用耕地、林地等農用地,改變被佔用土地用途,數量較大,造成耕地、林地等農用地大量毀壞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

2樓:之何勿思

1、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十三條土地所有權和使用權爭議,由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由人民**處理。全民所有制單位之間、集體所有制單位之間、全民所有制單位和集體所有制單位之間的土地所有權和使用權爭議,由縣級以上人民**處理。

2、個人之間、個人與全民所有制單位和集體所有制單位之間的土地使用權爭議,由鄉級人民**或者縣級人民**處理。

3、 當事人對有關人民**的處理決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處理決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4、在土地所有權和使用權爭議解決以前,任何一方不得改變土地現狀,不得破壞土地上的附著物。

5、如果雙方都認為土地的使用權是自己的,你可以書面要求鎮**或縣**處理,如果**拒絕做出答覆的可以提起行政訴訟告他們行政不作為,讓法院判令。

擴充套件資料:

非法侵佔集體土地使用權違反的法律、法規條款:

1、《土地管理法》第2條

第三款:「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侵佔、買賣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轉讓土地。土地使用權可以依法轉讓。「

2、《土地管理法》第43條

「任何單位和個人進行建設,需要使用土地的,必須依法申請使用國有土地;但是,興辦鄉鎮企業和村民建設住宅經依法批准使用本集體經濟組織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的,或者鄉(鎮)村公共設施和公益事業建設經依法批准使用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的除外。

前款所稱依法申請使用的國有土地包括國家所有的土地和國家徵收的原屬於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

3、《土地管理法》第44條

建設佔用土地,涉及農用地轉為建設用地的,應當辦理農用地轉用審批手續。

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批准的道路、管線工程和大型基礎設施建設專案、***批准的建設專案佔用土地,涉及農用地轉為建設用地的,由***批准。

在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確定的城市和村莊、集鎮建設用地規模範圍內,為實施該規劃而將農用地轉為建設用地的,按土地利用年度計劃分批次由原批准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機關批准。在已批准的農用地轉用範圍內,具體建設專案用地可以由市、縣人民**批准。

本條第二款、第三款規定以外的建設專案佔用土地,涉及農用地轉為建設用地的,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批准。」;

4、《土地管理法》第53條

「經批准的建設專案需要使用國有建設用地的,建設單位應當持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有關檔案,向有批准權的縣級以上人民**土地行政主管部門提出建設用地申請,經土地行政主管部門審查,報本級人民**批准。」;

5、《土地管理法》第55條

「以出讓等有償使用方式取得國有土地使用權的建設單位,按照***規定的標準和辦法,繳納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等土地有償使用費和其他費用後,方可使用土地。自本法施行之日起,新增建設用地的土地有償使用費,百分之三十上繳**財政,百分之七十留給有關地方人民**,都專項用於耕地開發。」。

3樓:玩世的叉燒大哥

找縣**或者鄉鎮府解決,如果它們都無法解決,那麼就只能去法院起訴了。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十六條規定:

土地所有權和使用權爭議,由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由人民**處理。單位之間的爭議,由縣級以上人民**處理;個人之間、個人與單位之間的爭議,由鄉級人民**或者縣級以上人民**處理。

當事人對有關人民**的處理決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處理決定通知之日起30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在土地所有權和使用權爭議解決前,任何一方不得改變土地利用現狀。

4樓:匿名使用者

土地被侵佔的,可以直接要求侵佔人返還非法侵佔的土地;如果侵佔人拒不返還,可以到法院起訴追回。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

第七十五條 公民的個人財產,包括公民的合法收入、房屋、儲蓄、生活用品、文物、圖書資料、林木、牲畜和法律允許公民所有的生產資料以及其他合法財產。

公民的合法財產受法律保護,禁止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侵佔、哄搶、破壞或者非法查封、扣押、凍結、沒收。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規定第五十一條因土地承包經營發生糾紛的,雙方當事人可以通過協商解決,也可以請求村民委員會、鄉(鎮)人民**等調解解決。

當事人不願協商、調解或者協商、調解不成的,可以向農村土地承包仲裁機構申請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五十二條當事人對農村土地承包仲裁機構的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裁決書之日起三十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逾期不起訴的,裁決書即發生法律效力。

第五十三條任何組織和個人侵害承包方的土地承包經營權的,應當承擔民事責任。

起訴流程

一、當事人起訴,首先應提交起訴書,並按對方當事人人數提交相應份數的副本。當事人是公民的,應寫明雙方當事人的姓名、性別、年齡、籍貫、住址;當事人是單位的,應寫明單位名稱、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姓名。起訴書正文應寫明請求事項和起訴事實、理由,尾部須署名或蓋公章。

二、根據"誰主張誰舉證"原則,原告向法院起訴應提交下列材料:

1、原告主體資格的材料。如居民身份證、戶口本、護照、港澳同胞回鄉證、結婚證等證據的原件和影印件;企業單位作為原告的應提交營業執照、商業登記證明等材料的影印件。

2、證明原告訴訟主張的證據。如合同、協議、債權文書(借條、欠條等)、收發貨憑證、往來信函等。

三、當事人向法院提交書證,應填寫一式兩份證據清單,詳細列明提交證據的名稱、頁數。證據經法院承辦人核對後,由承辦人在證據清單上 簽字蓋章,一份交當事人,一份備案。

四、立案庭在當事人履行必須的手續和交齊有關證據材料之後,在七天內,對符合立案條件的,辦理立案手續;對不符合立案條件的,依法裁定不予受理。

五、當事人應在收到受理通知書之日起七天內預交案件受理費和其他訴訟費用,如確有困難,可在預交期內向本院提出減、緩、免交的書面申請,逾期不交或者書面申請緩、減、免交未獲批准而仍不預交的,本院將裁定按自動撤訴處理。

六、立案手續後,案件由法院排期**,當事人應服從法院的各項工作安排,並於結案後到財務室結算訴訟費用,多退少補。

擴充套件資料

侵佔他人土地違反的是《土地管理法》,如果情節嚴重的,還可能涉嫌觸犯《刑法》,要承擔刑事責任。

《土地管理法》第三百四十二條 違反上地管理法規,非法佔用耕地改作他用,數量較大,造成耕地大量毀壞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據處或者單處罰金。

第三百四十六條 單位犯本節第三百三十八條至第三百四十五條規定之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本節各該條的規定處罰。

第七十六條 未經批准或者採取欺騙手段騙取批准,非法佔用土地的,由縣級以上人民**土地行政主管部門責令退還非法佔用的土地,對違反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擅自將農用地改為建設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佔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築物和其他設施,恢復土地原狀,對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沒收在非法佔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築物和其他設施,可以並處罰款;對非法佔用土地單位的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超過批准的數量佔用土地,多佔的土地以非法佔用土地論處。

第七十八條 無權批准徵收、使用土地的單位或者個人非法批准佔用土地的,超越批准許可權非法批准佔用土地的,不按照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確定的用途批准用地的,或者違反法律規定的程式批准佔用、徵收土地的,其批准檔案無效,對非法批准徵收、使用土地的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刑法》第三百四十二條 違反上地管理法規,非法佔用耕地改作他用,數量較大,造成耕地大量毀壞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據處或者單處罰金。 第三百四十六條 單位犯本節第三百三十八條至第三百四十五條規定之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本節各該條的規定處罰。

5樓:皮蛋粯子粥

可以通過法院起訴。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規定:

第十三條    依法登記的土地的所有權和使用權受法律保護,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侵犯。

第十四條    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由本集體經濟組織的成員承包經營,從事種植業、林業、畜牧業、漁業生產。土地承包經營期限為三十年。發包方和承包方應當訂立承包合同,約定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承包經營土地的農民有保護和按照承包合同約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土地的義務。農民的土地承包經營權受法律保護。

第十六條    土地所有權和使用權爭議,由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由人民**處理。

侵佔他人土地,屬於違反哪些法律,農村土地被他人侵佔是違反了哪條規定

違反了 土地管理法 如果情節嚴重的,還可能涉嫌觸犯 刑法 要承擔刑事責任。土地管理法 第七十八條 無權批准徵收 使用土地的單位或者個人非法批准佔用土地的,超越批准許可權非法批准佔用土地的,不按照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確定的用途批准用地的,或者違反法律規定的程式批准佔用 徵收土地的,其批准檔案無效,對非法批...

關於被他人故意導致成輕傷,賠償的標準時什麼

根據 侵權責任法 第十六條侵害他人造 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 護理費 交通費等為 和 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殘疾生活輔助具費和殘疾賠償金。造成死亡的,還應當賠償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根據 民法通則 第119條及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

關於在廣東非法生育的問題,急

1 關於孩子上戶口的事 在人口普查期間,公安不過問超生罰款的事,只要有孩子的出生證明 有生父母的身份證和戶口本及結婚證等,就可以給孩子上戶口。但罰款的事不可能就此免除,上戶口後過一段時間,計生部門會找你們索要罰款的。如果不是在人口普查期間,不交計生罰款不能提供罰款收據的,一般不會給上戶口。2 建議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