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匿名使用者
仍構成犯罪的。
行為人預謀準備殺人,但因行為人主觀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對內方殺死,犯容罪沒有得逞的,在法律上屬於犯罪未遂,但其行為仍構成殺人罪,只是在量刑時可以比照既遂犯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刑法》
第二十三條 【犯罪未遂】已經著手實行犯罪,由於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
對於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2樓:匿名使用者
網友你好:bai
這是一個刑法理論du
問題。在犯罪
zhi構成中,dao存在犯罪形態問題:犯罪中止,犯內罪預備,犯罪未容遂,犯罪既遂等。而犯罪中止,犯罪預備,犯罪未遂又可總體稱為犯罪未完成形態。
這裡著重想與你**的是犯罪預備與犯罪既遂,未遂之間的區別。簡單的講,即判斷行為人是否著手實施犯罪行為;一旦著手,則排出犯罪預備的可能,只存在既遂還是未遂的問題。但判斷著手,一向是刑法理論中的一個難點。
或許有網友認為非常簡單,例如故意殺人,只要手起,則算著手;但這只是犯罪中比較容易判斷的一種犯罪行為。
由於你詢問的案件僅涉及故意殺人問題,故此不再;在你的案件裡,該某人已經涉嫌故意傷害或故意殺人(以行為人主觀為界)。
3樓:邊城留香
已經構成犯罪,犯罪構成要件的各要素均已經滿足。行為人已經著手實施犯罪行為,只是由於意志以外的因素未能得逞,屬於犯罪未遂。
4樓:匿名使用者
你可以報警。他這樣的應該是構成了刑事犯罪,起碼也是故意傷害吧
5樓:匿名使用者
這已經觸犯了刑法了!
只是有殺人的想法但未實施,算不算**未遂?
6樓:雅盛超
只是殺人的動機而已
沒有行為,沒有後果
不屬於犯罪,
刑法第二十二條 內【犯罪預備容】為了犯罪,準備工具、製造條件的,是犯罪預備。
對於預備犯,可以比照既遂犯從輕、減輕處罰或者免除處罰。
第二十三條 【犯罪未遂】已經著手實行犯罪,由於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
對於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7樓:堅錚律師事務所
故意bai殺人(未遂)罪,根據我國《du
刑法》第二百
zhi三十二條的規定,是dao
指故意的非法版剝奪他人生命的行為,由權於行為人的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行為。樓主的描述中應當加上導致被害人未死的原因.如果該原因,是行為人無法控制和**的,那麼就是未遂。
如果行為人主動放棄的,那叫中止。如果行為人主觀上是想傷害受害人的,那叫故意傷害。總之是否構成故意殺人罪,要從主觀和危害結果上綜合考慮。
8樓:匿名使用者
你那個只是有**動機,並沒有實施所以不算!**未遂是說想殺人並且實施,沒有殺成功,人逃跑了或者受傷了
9樓:翎羽瓊兒
實施了對方還活著才算吧
殺人和殺豬有什麼不同,殺人和殺豬有什麼區別
殺豬也要看是自己的這是別人的,如果是別人的沒經同意受權是要賠償的!殺人是要負刑事責任的!情節嚴重的是要判死刑的!請你不要以身試法!殺人要坐牢,殺豬就不用。殺人和殺豬有什麼區別 殺人的是豬,殺豬的還是人 恩,殺人是要犯法的,殺豬是會賺錢的 還有,殺人的沒良心,殺豬的有良心 殺豬是生活的需要。殺人是罪惡...
犯罪未遂和犯罪既遂兩者有何區別,犯罪未遂與犯罪既遂的區別是什麼
犯罪未遂,是指犯罪分子已經著手實行犯罪,由於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屬於犯罪的一種形態。犯罪未遂應當負刑事責任。犯罪未遂的危害性大於犯罪預備小於犯罪既遂。最主要的區別在於犯罪結果是否實現。已經著手實行犯罪,由於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犯罪既遂是指 實施終了...
家裡有wifi但沒聯網有個監控攝像頭帶wifi功能
能的,具體操作如下 一 終端及網路環境 1.手機終端 iphone 4 2.pc終端與手機終端必須在同一個wifi網路環境下二 iphone4 手機開啟wifi方法 1.進入主介面點設定 無線區域網進入後選擇。2.選擇與pc相同wifi接入點,wifi開啟完成。三 wifi 控平臺搭建 2.軟體會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