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謝絕offer後又重新去該公司應聘,合適嗎

2021-03-10 12:44:57 字數 1020 閱讀 5983

1樓:匿名使用者

首先來,從公司角度出發,源你找到去b公司的理由了麼,當然順帶著之前放棄b公司的理由也是要想清楚的,這些問題是敏感而很有可能會被問到的。避免抱怨a公司,你說到有客觀原因,這應當是極好了。 其次,b公司當時面試應該是見過領導了,直線領導是否有變化,之前對你的印象如何。

如果再次見到,如何交流,這些都是有隨機性的,b公司的hr叫你去試一試,很有可能她們對領導的隨機態度抱著嘗試的態度,hr希望完成他們的招聘目標,所以還是很希望你能去嘗試,如果領導這關你能再次通過,對於hr來說,是很歡喜的。 總結下,如果自己也有興趣,還是可以去應聘,想好自己選擇的理由,做好再次見到原來面試領導的準備。

2樓:匿名使用者

我是hr,對復於此我表制

示並不反感。作為hr,我們只想招對人。現在的人才選擇面太廣,沒辦法要求人一定要看中自己的單位。

說句心裡話,我更傾向與招此類人,因為起碼我覺得他是在外面摸爬滾打後,經過認真考慮後又選擇了我們單位。當然,如果你不是這樣的想法,是海量投遞的話,你就不用去面試了——一旦在二次求職的理由和原因上敘述有半點差池,你的印象會跌至谷底。

3樓:淡藍色泡泡泡沫

應該去,不能再次錯過機會。如果問到有關原先放棄b的問題還是要如實回答,不然反而會讓b公司對你產生偏見。還有一定要相信自己,兩次給你offer,肯定是重視你的能力的。

4樓:匿名使用者

呵,這要看來公司的性質和經營理

自唸了,就b公司來看,第一,兩次搜到你的簡歷給你打**,說明你的條件確實符合對方的要求;二來,既然人家都再次邀請你去面試了,想不出來不去的理由給,呵呵!

另外你選擇主動坦誠告知對方半年前的情況,對方都仍然希望你去,我想這種機會不會時常都有的,只是自己在選擇這家單位的時候千萬不要覺得自己心裡過不去就ok了,一切順其自然嘛!

祝:順利!

5樓:我知道讓你知道

去啊,為什麼不去,用人單位再次選用你說明你對他們是很有培養價值的,如果你喜歡你的求職崗位就去試試啊,想太多了幹嘛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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