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淫魂奏
堅持自己的愛情,也要適當考慮父母
2樓:水oo狼
為什麼不坦白啊!要知道所有的父母都是希望兒女好!
3樓:匿名使用者
哎 怎麼啊 家裡的人不同意嗎?我暈了 都 高考結束的人了 可以談戀愛了
4樓:匿名使用者
好好找父母談談。。。最好能相互見個面。。讓你父母發現你gf的好。。這樣就會很容易解決的。。
5樓:百度使用者
最好是向父母坦白你們的事情,這樣瞞下去對誰都不好,更會傷了父母的心,可憐天下父母心,或許你現在還體會不到這句話的意思,只有等你為人父的時候,你才會懂得的。既然你那麼喜歡她,就把她帶回家讓父母看看吧,看你愛的人是如何去愛你父母的,如果她真心愛你,想和你在一起,我相信父母也會感覺到的。如果你們現在都還是學生,我想這些事情就先別做了,因為這樣的感情一般都不會有結果的。
怎樣處理原生家庭和愛情的關係
6樓:匿名使用者
有些事真的是不能自己,愛情很多時候都戰勝不了原生家庭。有些人事,看不清會糾結,看清了會心痛。人生如一粒塵埃,表面是自己做主宰,實際上卻被天地、人道主宰著。
很多人事的變遷,你無法左右,只能隨緣。要想活得快樂,要學會清醒地做事,糊塗地做人。本來就沒有完美,什麼都看清了,汙點也昭然了。
優點越多,汙點越顯得刺眼。活得太認真,所以很痛苦。
7樓:匿名使用者
想要儘量消除原生家庭帶給一個人的影響,首先需要學習,什麼才是正確的方式。比如在本文的案例中,爭吵在婚姻裡是錯誤的處理問題方式,而良好的溝通的才是正確的方式。然後,需要當事人學習如何正確的與伴侶進行良好的溝通。
當婚姻裡出現問題時,先轉移一下注意力,不要急於去發火或解決,而是先讓自己冷靜一下,想一想怎樣解決這個問題是最好的。當然,這樣的冷靜是雙方的,一方的冷靜作用不會太大。若是有一方不夠冷靜的情況下,另一方需要做到包容,不要急於和對方爭辯什麼,那樣只會引發更激烈的爭吵。
等到對方也冷靜下來時再談,才會有效果。而夫妻雙方的爭吵目的,無非是為了讓對方認同自己。一旦被認同目的達成,爭吵自然消失;反之,則爭吵不休。
當良好的習慣建立起來,持之以恆,堅持一段時間後,這個良好的習慣就被保留了下來,代替了舊有的不好的習慣而存在。
雖然說,婚姻中的適當爭吵也是一種夫妻間交流溝通的方式。但是一旦過了度,就會傷害到彼此的感情。特別是在爭吵時,人的理智會降到極低,往往會口不擇言。
更喜歡拿對方的缺點來說事,打擊對方,這樣對夫妻的情感影響至深,即使在爭吵結束,夫妻言歸於好後,暗傷卻依然在。
所以,好的婚姻首先是建立在良好的溝通之上的,信任,包容,理解,是婚姻穩固的三要素。每一個身處婚姻中的人,都需要學習如何更好的和伴侶溝通,以達成擁有一個幸福婚姻的願望。認識到原生家庭婚姻模式中的錯誤,就要時常告誡自己,不要去模仿和重複。
否則,不過是在複製父母婚姻裡的錯誤而已。
8樓:醫生有你才精彩
做子女的應在不影響自己小家的情況下盡孝道,做父母的在不影響自己生活的情況下可幫襯。將來當我的孩子長大以後,我也是會只做到這樣,並只要求孩子做到這點即可。
可現實是中國大部分家庭都做不到,父輩在物質上一味付出,情感上盲目控制;子女在物質上一味索取,情感上愚孝順從。
所以因為雙方原生家庭的矛盾導致小家分崩離析的情況太多了。
怎麼處理婚姻,愛情和家庭的關係
9樓:匿名使用者
婚姻是一種夫妻權利和義務關係的契約。無論是法律條文,還是夫妻協議,不管採取何種形式,一般都有明確的規定或默契,都表現為相應的行為基本規則。這些婚姻關係模式一旦確立,就由不得個人的任意,具有很大的約束性。
婚姻是得到社會認可的一種重要的地位,代表了一個人在某一婚姻體和某一社會階層中的夫妻名分和獨特身份,是成年人的主要標誌。在正常情況下,人們對法定的婚姻不但不會隱瞞,而且常常還會以各種方式不斷地公佈於眾,並希望得到他人的肯定和讚揚。 婚姻涉及到夫妻雙方的人身關係、財產關係、權力關係、親屬關係等方面,如果有了孩子,還包括親子關係。
同時,它還是人類社會兩種生產和再生產的基礎之一。因此非同小可,應當而且也必須相對穩定,不能如同兒戲。 一夫一妻婚姻體的成員是唯一的,具有不可替代性。
與其他人際關係相比,夫妻關係具有特殊的定型結構。人們一旦結婚,夫妻之間特有的各種關係,其權利和義務或者說角色,就是其他任何人都無法代表和替換的了。只有在離婚或喪偶,也就是一個特定的婚姻體解體之後,一個人才能與別的社會替補成員組建新的夫妻關係。
由上可見,一夫一妻是一種社會制度,它是客觀的東西,具有理性、規定性、公開性、穩定性、特別是唯一性等特點。 愛情是在男女交往過程中,由諸種因素合成所引發的一種心理活動狀態。應該承認,人的內心世界是極其複雜的。
因此,一個人在不同的時間和環境中對同一個異性,或在某時、某地對不同的異性,不同的異性在某時、某地對同一個異性的情愛(假如有的話)的感受,往往是不相同的,是多種多樣的,有時甚至會有極大的差別。其中,某些深層的感受,是理智所不能夠完全決定和解釋清楚的。 作為男女之間相互作用的一種特殊感受,愛情大體上表現為兩種典型的狀態:
浪漫的愛和伴侶之愛。浪漫的愛是人類最強烈的情感,它往往與吸引、迷戀、關心、親密、狂熱等因素在一起。伴侶之愛相對比較平和,常常與依賴、信任、陪伴、友誼、義務等因素在一起。
愛情,尤其浪漫的愛,作為異性之間相互作用的一種特殊感受,在特定的場景中,不會也不可能事先約定或規範。形象點講,它也許就像茫茫宇宙中的星雲,內涵繁紛,外延無限,變幻莫測,漂浮不定。 浪漫的愛很有可能是一種可遇不可求,易變不穩定,自然也就是不太持久、不怎麼可靠的感情。
生活的實踐告訴我們,無論是婚姻道德還是婚姻法律,都不可能使一些人的愛情凝固不變或靜止不動。其實,早在上個世紀就敏銳地看到了這一點,他在《家庭、私有制和國家的起源》一書中指出:「個人的永續性在各個不同的個人中間,尤其在男子中間,是很不相同的,如果感情確實已經消失或者已經被新的熱烈的愛情所排擠,那就會使離婚無論對於雙方或對於社會都成為幸事。
」 現代社會,一個人在婚姻生活中會有各種各樣的需求,其中,主觀感受的滿足最為重要,也最難實現。現代人精神世界的寬闊廣大,感情天地的豐富多采,都是我們的祖先所無法比擬的。特別是智商較高、潛力較大的人,一般都有著多層次、多方面的心理需求。
在一般情況下,這些心理需求,特別是異性互愛的需要,很大一部分是可以從理想的配偶那裡得到滿足的。但是,人無完人,即使是最親密、最合適的伴侶,也不可能是十全十美、無所不能的超人,也不會使自己的配偶全部滿意。另外,婚姻對個人的一生來說雖然至關重要,可它畢竟只是整個社會和個人生活的一部分,它的功能是有限度的,它不能完全主宰和代替兩人世界之外的一切。
再有,隨著社會變遷和現代化的程序,以人為本的思想日益深人人心,人的發展越來越個性化,性別角色越來越平等,婚姻生活週期不斷延長,生活條件不斷改善,人際交往範圍逐漸擴大,社會環境也日趨寬鬆。由於以上的以及其他未提及的種種原因,從現實出發,一部分現代人的某些愛情需要不但有可能、而且也可以在婚姻之外得以實現。因此.
在一寧的本客觀條件下,某一個人很可能同時與一個以上的異性相愛,某一些人一生中肯定會體驗到不止一次的真正的愛情,只不過其程度不會相同,內容和形式有所區別而已。 雖然婚姻與愛情具有上述一些相互對立的特點,但是,在現代一夫一妻制度下,愛情卻與不少婚姻緊緊相伴。它們之所以能夠相反相成,只能歸因於頻繁的男女交往,正是男女交往的過程,使婚姻與愛情這對對立的因素統一起來,彼此相互矛盾,相互制約,相互作用。
那麼,婚姻對愛情的作用何在?一言以蔽之,其作用十分有限。反之,愛情對婚姻究竟有什麼作用?
遺憾的是,到目前為止,從整體上把握愛情對婚姻的作用,恐怕還是做不到的。一個重要的原因就是,愛情是一種個人的感受,它們往往是無法或難以概括的。因此,在實際生活和科學研究中,不宜對此勉強相關。
具體地講,一場愛情對一樁婚姻的作用,歸納起來或許有3種可能:一是兩者相輔相成或相安無事,表現為愛情與婚姻相容;二是愛情或破壞婚姻或結束婚姻,表現為愛情與婚姻相斥;三是它們毫不相干或互不搭界,表現為愛情與婚姻脫節。 實事求是地說,無論從愛情和婚姻的本質,還是從兩性生活的實踐來看,愛情的外延要比婚姻大得多,愛情既可以存在於婚姻之中,又可以產生於婚姻之外;既可以完全滲透在婚姻之中,又可以統統揮灑在婚姻之外;既可以部分留守於婚姻之中,又可以部分遊離在婚姻之外;當然,它也既可以存在於現實之中,又可以產生於幻想之上。
所以,愛情與婚姻相容,既可能表現在婚內,又可能表現於婚外,更有可能表現為婚內加婚外;愛情與婚姻相斥,既可能表現為婚內加婚外,又可能表現於婚外,最有可能表現在婚內;愛情與婚姻脫節,不是表現在婚內,就是表現於婚外。
你對愛情,家庭,工作三者關係如何處理?能說說大概觀點嗎?
10樓:布魯布魯的家
愛情 是理想的結晶 是 偉大的情感【省略一千字
】事業 是現實的物質 是 最真實的保證【
回省略一千字答】
學業 是把(理想的結晶)通過 (現實的物質)來 表達 (對偉大感情)的 忠誠 的保證。
通俗來說 是把愛情通過物質的形式來實現 你對愛情的 忠誠,和對美好生活的嚮往。
婚姻 是把愛情 和事業 轉變成 家庭關係的 必要過程 。
青年人 任何處理這些問題 看年齡階段 和外部環境 來決定的, 沒有說 一定要放棄學業 要愛情,
也沒有 一定要放棄 愛情 要學業 或者 事業 你覺得我說的對嗎?
所以你說的問題 我給你 建議是學業最主要, 愛情看緣分,事業要抓住 , 婚姻不掉隊【省略一千字】
如何正確的談戀愛,和處理家庭關係。請專家告訴我。謝謝
11樓:愛情碰天神
一段感情的成功與否,
不是看是否還牽手,
而是由感情品質而定,
很多時候牽手不代表成功,
分手不代表失敗。
關鍵是看在這段感情中你是否完成了兩件重要的戀愛心理任務。
你是否更瞭解自己的需求,
你是否已學會疼愛別人。
愛的反面不應該是恨,
而應該是淡忘;
那為什麼有些人的愛會變成恨,
而不能成為淡忘呢,
那是因為他在愛裡面,
缺乏了自信
在戀愛中我們需要完成兩項重要的心理任務:
一、要更瞭解自己。
除自我認知概念外,
讓兩性戀愛中的自己更完整清晰地呈現出來。
二、培養我們愛人的能力。
從自小習慣被愛開始學會愛人。
看一個男人是不是好男人有三個基準:
負責、尊重和穩定。
負責意味著他能對自己所說過的話負責。
尊重則是指,他能夠尊重自己的另一半,
就是我們通常所說的,你和他之間建立的是「夥伴式關係」,
你們相處的方式是平等的。
正確對待和處理與子女的關係
父母子女是血緣最近的直系親屬。現代父母子女關係中,雙方表現出兩種截然相反的特性,這也是其矛盾易對立、關係難協調的癥結所在:一方面,是父母的無私。
為了孩子,父母什麼都可以付出,甚至包括生命。這種付出,是最真誠、最徹底、最無私的。另一方面,是子女(當然並不是所有子女)的自私。
現代家庭絕大多數是獨生子女,萬般寵愛於一身,無形中成為家庭核心。這樣的家庭環境,使得他們「自我、自利、自私」的意識和行為,自覺不自覺地被催生、強化乃至膨脹。那麼,如何正確處理父母與子女的關係呢?
第一,盡職的前提是稱職。為人父母是一種天賦責任,也是一種多重責任。其一,作為監護人,要擔當起撫養、監管的責任,需要有一定的經濟基礎和管理經驗,還需要付出很多的時間和精力。
其二,作為老師,而且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師,要擔當起傳道、授業、解惑的責任,需要一定的文化知識和科學的教育方法。其三,作為朋友,要擔當童伴、夥伴的責任,需要「在人格上把小孩當大人,在行事上把自己當小孩」。因而,做好父母需要一定資質,也是一門學問。
但我們很多父母,沒有經過培訓就上崗了,這也是孩子成長過程中出現這樣那樣問題的重要原因。因此,做父母也要學習,做到稱職,力爭優秀。
第二,要愛,但不要溺愛。愛,是父母的天性,但愛要有度,不可溺愛。溺愛,有兩種極端表現:
一種是「包乾到底」,什麼都不讓、不用孩子去做;一種是「撒手放羊」,什麼都任憑、由著孩子性子去做。第一種的結果是,過度的保護,帶來孩子的無能。我們身邊不乏這樣的例子,母親挺靈巧、女兒卻特笨拙,父親很精明、兒子卻顯愚魯。
第二種的結果是,過分的溺愛,帶來孩子的無情。正所謂,慣子即殺子。從古至今,從中到外,這樣的事例不計其數。
因此,避免孩子在溺愛的海洋中溺水的原則就是,要幫把手也要能放手,要能放手但不放任。
第三,撿起芝麻,更要抱緊西瓜。對子女的教育,應當堅持全面培養、全面發展,實現健康成長、**、成才。最近,法院宣判的「**才子」藥家鑫開車撞人又殺人案件,再一次向父母們敲響警鐘。
它告訴我們,在孩子的培養上,片面看重孩子的學業、智商,而忽視品性和情商,這是錯誤的,也是危險的。無數事實說明,身內之物比身外之物更重要,習慣比行為更重要,學會承受失敗比學會獲得成功更重要,學會團結協作比學會個人奮鬥更重要。
家庭關係我該怎麼處理,怎樣處理好家庭關係
不贊成樓主妹妹貿然出去。家裡人說你,是為你好,雖然方式不對,但你做小輩的應該理解包涵。至於你男朋友,如果他是真心愛你,應該會理解你的,也會理解你的長輩的,你這他的事可以慢慢和家裡人做工作的,現在這個時代,相信長輩也不會過多幹涉子女的個人的事的。至於你說的從小玩到大的朋友,我不知道是什麼樣的朋友,所以...
如何處理好家庭關係求解,怎樣處理好家庭關係
對於家庭關係的處理,我有一些建議 1 一分謙讓,家庭成員之間不要事事針尖對麥芒,多給對方說的機會,多為對方著想,避免發生不必要的衝突,親情無價。2 一分驚喜,製造戲劇化效果,往往很多矛盾在玩笑中灰飛煙滅。3 二分責任,承擔自己應盡的責任和義務,多為家庭做一點,少為自己考慮一些。4 二分溝通,很多矛盾...
如何與領導處理關係,怎樣和領導處理好關係?
不畏懼權利才能讓領導清楚你和他是平等的,不能總是畏懼,你一個勁往後退,他肯定往前進,其次還要和領導互補,他做不了的你能做,解決領導的痛點,這就讓領導覺得你特別有價值,並尊重你,把你當回事。1 忠誠。通常領導會把他的下屬當成自已的人,希望下屬忠誠地跟隨他 擁戴他 聽他指揮。領導最反感的事是下屬不與自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