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匿名使用者
你好,一般有以下內容:
特種裝置生產單位現場安全監督檢查專案
檢查許可證是否在有效期內
抽查特種裝置管理人員、檢測人員、工程技術人員、作業人員是否具有相應資格
抽查設計製造、安裝、重大維修檔案是否建立
抽查設計圖樣審批手續是否符合要求
抽查產品生產過程資料是否儲存完整,特種裝置出廠是否附有質量合格證明等相關檔案和資料,特種裝置安裝、改造、維修竣工後是否移交相關技術資料的檔案
抽查型式試驗、監督檢驗資料是否符合要求
最近一次評審提出的整改專案確認是否到位
抽查是否存在超出許可範圍和許可有效期製造的情況
檢查生產單位法定代表人、名稱、產權、生產場地等變更是否向及時向發證部門申報
特種裝置使用單位現場安全監督檢查專案
使用單位安全管理情況檢查專案
機構及制度:
是否設定安全管理機構或配備專兼職管理人員
是否按規定建立安全管理制度和崗位安全責任制度
是否制定事故應急措施、救援預案並有演練記錄
裝置檔案:
是否建立裝置檔案,是否齊全,保管是否良好
所抽查裝置是否在定期檢驗有效期內
所抽查的裝置是否按規定進行日常維護保養或者檢修並有記錄
人員檔案:
抽查安全管理人員和作業人員證件是否在有效期內
是否有特種裝置作業人員培訓記錄
鍋爐使用情況檢查專案
作業人員:在崗作業人員是否具有有效證件
使用登記及檢驗標誌:是否有使用登記證,是否在檢驗有效期內
安全附件及安全保護裝置:液位(面)計是否有最高、最低安全液位標記
安全閥是否有有效的校驗報告或標記
壓力錶是否有有效的檢定證書或標記
運**況:水位、壓力是否在允許範圍內
是否及時填寫執行記錄
水(介)質處理:是否有水(介)質化驗記錄,化驗頻次是否符合規定
壓力容器使用情況檢查專案
作業人員:在崗作業人員是否具有有效證件
使用登記及檢驗標誌:是否有使用登記證,是否在檢驗有效期內
安全附件和保護裝置:安全閥是否有有效的校驗報告或標記
壓力錶是否有有效的檢定證書或標記
年度檢查情況:是否按規定進行年度檢查(檢視該臺裝置的年度檢查報告)
壓力管道使用情況檢查專案
作業人員:在崗作業人員是否按規定具有有效證件
使用登記及檢驗標誌:是否有使用登記證,是否在檢驗有效期內
安全附件和保護裝置:安全閥是否有有效的校驗報告或標記
壓力錶是否有有效的檢定證書或標記
運**況:是否有執行、檢修和日常巡檢記錄
年度檢查:是否開展年度檢查
電梯使用情況檢查專案
作業人員:現場作業人員是否具有有效證件
使用登記及警示標記:是否有使用登記標誌,並按規定固定在電梯的顯著位置,是否在下次檢驗期限內
安全注意事項和警示標誌是否置於易於為乘客注意的顯著位置
安全裝置:電梯內設定的報警裝置是否可靠,聯絡是否暢通
抽查呼層、樓層等顯示訊號系統功能是否有效,指示是否正確(任選其中一臺、一個樓層)
門防夾保護裝置是否有效
自動扶梯和自動人行道入口處急停開關是否有效
限速器校驗報告是否在有效期內
維保情況:是否有有效的維保合同
是否有維保記錄,維保週期是否符合規定
起重機械使用情況檢查專案
作業人員:現場司機和指揮人員是否具有有效證件
使用登記及警示標誌:是否有使用登記證,是否有安全檢驗合格標誌並按規定固定在顯著位置,是否在檢驗有效期內
是否有必要的使用注意事項提示牌
安全裝置:執行警示鈴、緊急制動是否有效
維保狀況:抽查檢修記錄是否及時填寫
特種裝置安全監察指令書中責令整改期限有沒有具體規定的時間
特種裝置現場安全監督檢查規則 2015年 第二十五條,查封 扣押期限30天。但監察指令書適合這條嘛?指令書是責令限期整改,而不是查封扣押,比如責令限期特種裝置註冊登記 特種裝置安全監察指令書責令限期整改中的期限多少天?有無依據?特種裝置安全監察指令書的 下達的期限和 責令整改有相似之處,但是是不一樣...
《特種裝置安全法》與《特種裝置質量監督和安全監察規定特
失敗沒有明確規定法規,條例和法律是有效的。只是因為法律和上下理由的有效時間,通過執法明確規定了新的法律,法律的規定執行不依據的規定。特種裝置安全法 頒佈實施以後,特種裝置安全監察條例是否自行廢止?並沒有明確規定 特種裝置安全監察條 例 失效,因此 特種裝置安全監察條例 和 特種裝置安全法 都有效,新...
特種裝置安全工作應當堅持什麼原則
你好,請看 特種裝置安全法 說得很明確。第三條 特種裝置安全工作應當堅持安全第 一 預防為主 節能環保 綜合治理的原則。特種裝置安全工作應當堅持什麼原則考試 你好,請看 特種裝置安全法 說得很明確。第三條特種裝置安全工作應當堅持安全第 一 預防為主 節能環保 綜合治理的原則。你好,特種裝置安全法 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