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我在法院裡殺了正在判刑的人要做幾年牢

2021-03-03 23:27:54 字數 1154 閱讀 5098

1樓:匿名使用者

常規死刑,包括死緩,有從輕情節的無期或十年以上有期。

2樓:k魔修

故意殺人,死刑,無期,十年以上有期。

如果一個人因為殺人罪進了監獄,幾十年後出來發現那個人沒死,又把那個人殺了,是不是要再坐牢。

3樓:匿名使用者

根據我國法律規定,故意殺人罪有故意殺人既遂和故意殺人未遂的結果,但都要承擔相應的刑事責任。如果屬於冤枉或錯案,可進行申訴解決並要求國家賠償。但出獄後再行殺人,可根據具體情節經過人民法院判決。

1、《刑事訴訟法》第二百四十一條 當事人及其法定**人、近親屬,對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可以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檢察院提出申訴,但是不能停止判決、裁定的執行。

第二百四十二條 當事人及其法定**人、近親屬的申訴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應當重新審判:

(一)有新的證據證明原判決、裁定認定的事實確有錯誤,可能影響定罪量刑的;

(二)據以定罪量刑的證據不確實、不充分、依法應當予以排除,或者證明案件事實的主要證據之間存在矛盾的;

(三)原判決、裁定適用法律確有錯誤的;

(四)違反法律規定的訴訟程式,可能影響公正審判的;

(五)審判人員在審理該案件的時候,有****,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為的。

2、《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條規定:故意殺人的,處死刑、無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二十三條的規定,已經著手實行犯罪,由於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對於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4樓:

連死體是誰都不知道,怎麼判刑的。公檢法 有責任啊。

不過若真如你所說,則誣陷者可能構成誣告***。而該人仍然構成故意殺人罪。接下來有意思了。

首先,國家要給予你一定的賠償,然後,還要對他進行判刑,但是考慮到特殊情況,可能對其從輕處罰。

5樓:鄭州孟律師

剝奪他人生命指的是自然人生命。即便該人在法院上宣告死亡。宣告死亡本質是為了處理該自然人的財產及身份關係的,並不是說登出了戶口就不保障他的生命權了。。

6樓:匿名使用者

有點複雜,理性一點的話,就不應該讓坐了。就相當於殺了個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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