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判監督程式的意義

2021-03-04 00:22:03 字數 720 閱讀 8793

1樓:匿名使用者

什麼是審判監督程式?其意義是什麼?

答:審判監督程式是指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對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的裁定,發現在認定事實或者適用法律上確有錯誤時,依法提出並由人民法院對案件重新進行審判的一種訴訟程式。審判監督程式的意義是通過審判監督程式,可依法糾正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錯誤判決、裁定,有利於保證國家法律的統一,正確實施,準確有效地懲罰犯罪分子,充分體現和貫徹實事求是、有錯必糾的方針政策;有利於加強最高人民法院對地方各級人民法院,上級人民法院對下級人民法院以及人民檢察院對人民法院審判工作的監督,及時發現審判中存在的問題,改進審判工作方法和作風,提高審判人員的素質;通過審判監督程式,可以充分發揮人民群眾對審判工作的監督作用 。

331、審判監督和審判監督程式有什麼區別?

答:審判監督是指對人民法院審判工作的監督,監督的主體可以由國家權力機關、人民檢察院、新聞**等,人民法院體系內還可以有上級人民法院對下級人民法院審判工作的監督;監督的形式可以有第二審人民法院對第一審人民法院的監督,負責死刑複核的人民法院對下級人民法院的監督以及依照審判監督程式對下級人民法院的監督等。審判監督程式是對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和裁定,在發現確有錯誤的,對案件進行重新審判所應遵循的程式,它是有關的人民法院和人民檢察院實行審判監督的法定形式。

2樓:百度使用者

是法院與檢察院對已生效判決的監督審查

是審判機關接受司法監督的體現

也是國家對當事人權利的特別救濟

哪些機關有權提起審判監督程式刑事

有權提起審復判監督程式的機關是 制 1 各級法院審判委員會。各級法院院長髮現本院已生效的判決 裁定在認定事實和適用法律上確有錯誤的,必須提交審判委員會處理。2 最高法院和上級法院。最高法院對各級法院已生效的判決 裁定,上級法院對下級法院已生效的判決 裁定,如果發現確有錯誤,有權提審或指令下級法院再審...

審判程式公正包含的基本原則有那些

1,標準化原則 適時性原則,關鍵點原則,靈活性原則。2,標準性原則 目標推行程序的管理控制是通過人來實現的,即使是最好的領導者和管理人員也不可避免地要受自身個性及 經驗等主觀因素的影響,因而管理中由於人的主觀因素造成的偏差是不可避免的,有時是難以發現和糾正的。但是這僅僅是問題的一個方面。另一方面是人...

化學方程式表示的意義是,化學方程式表示的意義是1 ( )2 ( )

2h2 o2 點燃 2h2o 4 32 36化學方程式表示的意義是 1 質 反應物 生成物 反應條件,例如 氫氣和氧氣在點燃的條件下生成水 2 量 1 各物質之間的質量比 氫氣 氧氣 水三種物質的質量比為4 32 36 2 各物質的微粒個數比,氫分子 氧分子 水分子三種微粒個數比為2 1 2 化學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