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摩﹀兲輪の愛戚
古漢語中,「行」「
走」「趨」「步」四個詞,均與行走有關,但意義不盡相同。
「趨」,《釋名》:「疾行曰趨」意即小步快行。「趨」是恭敬的表示,晚輩見到尊長、臣子朝見君王一定要「趨」,以表敬意。
觸龍朝見趙太后,「入而徐趨」,「趨」是行朝見禮。「徐趨」是因觸龍「病足」,雖「趨」,但比常人動作表現得緩慢。
「走」,甲骨文上像人甩開手腳,下像足之形。從字形看,人兩手擺動的幅度很大,像跑起來的樣子。因此,古漢語中「走」的本義即「跑」。
「葉公見之,棄而還走」,「兩兔傍地走,安能辨我是雄雌」中的「走」都是「跑」的意思。「不得疾走」,是觸龍說自己跑不動了。
「奔」,急走,跑。
「行」,甲骨文像四通八達的道路形。道路是供人行走的,所以「行」引申為「行走」。《桃花源記》中有「緣溪行」,就是「沿著溪邊走。
」「恃輦而行」表明「行」是泛指行走,坐車輦也可說「行」。
「步」,甲骨文由兩隻腳的象形符號重迭而成,表示兩腳一前一後走路的意思。本義是「兩舉足也」,即兩步為步。用作動詞,表示散步。
《釋名》:「徐行曰步。」成語「亦步亦趨」即源於此。
乃自強步「,即觸龍強打精神散步。
2樓:施小莫
我們老師教我們這樣記 步就是慢走, 行就是走,趨就是顛兒上走,就是事情稍微有點急你過去就顛兒過去,走就是小跑了。
「步、行、趨、走」一組字初字(剛開始的意思)的關係和區別。 迅速啊!!!!!!!!! 20
3樓:傾墨落雨
古代的達官貴人行則有車,但是人的兩腳總不能永遠不沾地,於是關於走路古人又留下了許多規矩。這是君王貴族們「禮」的一部分。雖然歷代百姓未必照規定的那一套去走路,但文獻中卻時時可以看到與之相合的記載。
對這些規矩有個粗略的瞭解,對我們閱讀古籍無疑是有用的。
古人對走路的動作分辨得很細。例如《釋名》說:「兩腳進曰行。
徐行曰步。疾行曰趨。疾趨曰走。
奔,變也,有急變奔赴之也。」與今天的話對照,如果古代單說「行」,就是走;如果「行」跟「步」相對而言,行就是正常速度的走,步就是慢走。安步當車、漫步、踱步等詞語中的步字還是古義。
古代的「走」相當於現在的跑。《釋名》以「變」釋奔,是用聲音相近的字詞相訓,意在說明奔這個詞**於變,對這一點我們姑置無論,而它說「有急變奔赴之也」倒是描繪出了奔的特點:拼命地跑。
有了緊急情況時跑的速度是要比平時快得多的。劉熙只能這樣來說明,中國古代沒有百米賽跑。這是著眼於走路的不同速度所作的解釋,很好理解。
《爾雅》有另一番解釋,是從走路的地點方面說的,卻不大好理解,可是如果搞清楚了,不但對於步、行、走、奔可以區分清楚,還可以知道些古人的禮俗。《爾雅》說:「室中謂之時,堂上謂之行,堂下謂之步,門外謂之趨,中庭謂之走,大路謂之奔。
」下面作些簡要說明。
「時」是峙(chí,遲)的借字,峙與躊、踟同,即後來常說的踟躕、躊躇,是徘徊、來回走動的意思。室內狹窄,在室中「走路」的特點是不能「一往而不復」,要想持續地走下去,只能在短距離內不斷往復。我們知道,大凡人走路急促時步子就比較小,舒緩時步子比較大。
堂上的長度、面積都不大,走路時步子應該小一些;堂上既近於室,又是行禮之所,走路的速度也不應太快。堂下的地方較大,走路可以邁大步,速度也可以加快一些。「堂上謂之行」是說在堂上要像正常行路那樣步子不大不小;「堂下謂之步」也是說每步的距離:
在堂下可以邁出像漫步那樣較大的步子。這是以通常表示速度的步、行說明邁步距離的大小。「堂下」也就是庭,為什麼《爾雅》又說「中庭(即庭中)謂之走」呢?
堂是一般的宅院都有的建築,這裡的中庭指的是宮廷之庭。《爾雅》並不是說在朝庭上一定要跑,而是說只有在朝中之庭那樣開闊的地方才有「走」的條件。「大路謂之奔」也是同樣的道理。
《釋名》和《爾雅》的解釋初看起來有點矛盾(堂上行、堂下步,堂上比堂下快),但若結合起來看,二者還是一致的,而且只有溝通二者我們才能對步、行、走等有全面的認識。
古人對行路動作的規定主要是在不同的時間地點應有不同的走法。《禮記·曲禮上》:「堂上接武,堂下布武,室中不翔。
」武是足跡,接武即向前邁的一隻腳應該在緊挨著另一隻腳處落地,腳印一個「接」一個。布即散佈、分佈,布武即足跡不相連線。翔的本義是飛翔,在這裡是比喻的說法,意思是在室內走路時雙臂的擺動要小,不要像鳥飛那樣揮動,也就是不要大搖大擺。
顯然,這些規定其實是跟《爾雅》、《釋名》一致的,也是跟室內、堂上、堂下的空間狀況相適應的。
《曲禮》還說:「帷薄之外不趨,堂上不趨,執玉不趨。」堂上地方小,不能也不必趨;執玉而趨容易脫手,把玉摔壞;帷薄之外看不到裡面的人,不見則不施禮,也無須趨。
《韓詩外傳》卷四:「晏子聘魯,上堂則趨,授玉則跪。子貢怪之……晏子對曰:
『夫上堂之禮,君行一,臣行二。今君行疾,臣敢不趨乎?今君之授幣也卑(矮),臣敢不跪乎?
』」子貢之怪,即因堂上不該趨而晏子趨,所據是正禮;晏子也有道理,是權變。《史記·汲鄭列傳》:「上(漢武帝)嘗坐武帳中,黯前奏事,上不冠,望見黯,避帳中,使人可(同意)其奏。
」以帳相隔,則雙方不著面,可以免禮,武帝不冠既無所謂,依理推測汲黯也就可以不趨。
《曲禮》明確規定「三不趨」,也就等於告訴人們:在其他地方都可以趨或必須趨。例如《曲禮》說:
「遭先生於道,趨而進;」「先生與之言則對,不與之言則趨而退。」趨進、趨退,是對「先生」的尊敬。《論語·微子》:
「楚狂接輿歌而過孔子……孔子下,欲與之言,趨而闢(避)之,不得與之言。」接輿趨,並非是「先生不與之言」,而是相反;而「趨」避(即退)也包括對對方的尊重,並非單單是為了快點躲開。又《鄉黨》:
「趨進,翼如也(恭敬的樣子)。」
在他人面前趨,是恭敬的表示。在儒家的經典上沒有詳細開列有關趨的條例,我們從古代文史作品中可以看出,其總的原則是在尊者面前要趨,特別是在君王的面前,趨更是不可少的。例如,《戰國策·趙策》:
「左師觸龍言願見太后,太后盛氣而胥(等候)之。(觸龍)人而徐趨,至而自謝:『老臣病足,曾不能疾走,不得見久矣,竊自恕。
』」臣見君,人門就要趨,因為一入門即是庭中。但觸龍卻是徐趨,按說這是不合要求的,因此他要宣告「病足」,說明自己趨而不疾是有緣由的。作出趨的樣子而又緩慢,觸龍就解決了「禮」與「病」之間的矛盾,開口勸趙太后讓長安君出質的話題也就有了。
一一必須結合古人對趨的要求才能看出觸龍「徐趨」中的「學問」。即使在戰場上趨的禮節也是不可少的。《左傳·成公十六年》:
「卻至三遇楚子之卒,見楚子,必下,免冑而趨風。」晉楚交戰,郤至見到敵國國君還要致敬,這是符合春秋時代的慣例的。他致敬的方式一共三個:
下車、免冑(已見第一編)、趨。趨風者,疾趨如風。這和觸龍的「徐趨」恰成對比,又過快了。
但在激烈交鋒的戰場上還要考慮到安全問題,也只能如此。
對方即使不是國君,也並非尊貴年長者,只要是值得尊重的,也要趨。《論語·子罕》:「子見齊衰者(穿喪服的)、冕衣裳者(穿禮服的)與瞽者,見之,雖少(年輕),必作(站起來),過之,必趨。
」《史記·萬石君列傳》:「慶(石慶)及諸子弟人里門,趨至家。」這是因為裡中還有鄰居、同族人,自己地位高,對他們也要表示敬重。
又:「萬石君徙居陵裡(長安里名)。內史慶醉歸,人外門不下車,萬石君聞之,不食……萬石君讓(責備)曰:
『內史,貴人!人閭里,裡中長老皆走匿,而內史坐車中自如,固當!』」依萬石君的意思,石慶不但要下車,而且應該「趨至家」。
在官場中,下級見上司當然要趨。《後漢書·儒林傳》:「[孫堪]嘗為縣令,謁府,趨步遲緩,門亭長(府的守門人)譴堪御史,堪便解印綬去,不之官。
」趨得緩慢了都要受譴,不趨自然更是不允許的了。但要求最為嚴格的還是臣在君前。觸龍病足(不管是真是假)也還要趨,即可見一斑。
首次明文規定臣見君趨大約是在漢初叔孫通為劉邦制定的朝儀。《史記·叔孫通列傳》:「儀:
先平明(天亮之前),謁者治禮,引以次人殿門,廷中陳車騎步卒衛宮,設兵張旗志(幟)。傳言:『趨!
』殿下郎中俠(夾)陛,陛數百人。功臣、列侯、諸將軍、軍吏以次陳西方,東鄉;文官丞相以下陳東方,西鄉。」此後的封建王朝基本上沿襲了這個規矩。
如果誰被批准免去這一禮節,那就是獨沐皇恩、特殊的榮耀了。例如蕭何就是歷史上第一個被賜以履劍上殿、入朝不趨的。當時還有一個周繅,並沒有什麼軍功,只是因為有一次哭著勸劉邦不要親自出徵,「上(劉邦)以為『愛我」,於是「賜人殿門不趨,殺人不死(不抵命)」。
見到長者尊者往前緊走幾步,這本是發自內心的尊敬,而一經封建統治者的利用,便成了形式,成了他們進行統治的工具了。更有甚者,《漢書·賈誼傳》上說:「過闕則下,過廟則趨,孝子之道也。
」敬人擴充套件到該人所居和死後受祭之地,也是人為製造威嚴的手法。依此看來,萬石君過宮門闕「必下車趨」,也是有經典依據的。
在封建社會中對於行路還有許多規定,例如「行不中道,立不中門」,「人臨(進門憑弔死者)不翔」(並見《曲禮》)等等,因為跟閱讀一般古籍的關係不大,就無需介紹了。
古人的「行,步,趨,走,奔」哪個更快
4樓:匿名使用者
由慢到快依次是:步、行、趨、走、奔。
「步」,古代也叫做「行」。《說文》:「步,行也。
」《尚書·召誥》說:「王朝步自周,則至於豐。」說的是周成王早晨從當時西周的都城鎬京步行出發,到了豐邑。
舊說豐邑有周文王廟,距鎬京二十五里,成王到那裡去是要將營建洛邑的事祭告文王在天之靈。
「行」,則相當於現代漢語中的「走」,是指普通速度的走路而言。它的速度比「走」和「趨」都慢,但也是人們最經常採取的一種速度。
「趨」,在古代漢語中是快行的意思,它的速度比「行」或「步」快,而比「走」慢介於二者之間,所以《釋名·釋姿容》說:「徐行曰步,疾行曰趨,疾趨曰走。」但在不同的語境下,同一「趨」字又會有兩種不同的意味,一種是表示對人的尊敬與禮貌;另一種則含有鄙夷、不屑的意味。
「走」,在古代漢語中是奔跑的意思,不同於現代漢語中是指通常速度的走路。《孟子 ·梁惠王上》說到兩軍交戰,一方失敗,「棄甲曳兵而走」。這裡的「走」就是跑的意思,指逃跑。
釋義:扔掉鎧甲拖著兵器逃跑。
「奔」又可以叫做「走」,二字同義,故《爾雅·釋言》和《說文天部》都說:「奔,走也。」《國語·晉語》說「見王必下奔」,「奔」也就是「走」。
擴充套件資料
《釋名·釋姿容》「兩足進曰行。徐行曰步。疾行曰趨。疾趨曰走。奔,變也,有急變,奔赴之也」。
《說文》「行,人之步趨也」,甲骨文作甲四五七,為十字交叉大路之形,讀háng表示「道路、行列」,破讀xínɡ表示「行走、行動」。
因是用道路形來表示在路上行走,故「行」為行走的統稱,「兩足進曰行」,只要兩隻腳板往前邁進的都是「行」。
《說文》「步,行也」,甲骨文作甲三八八,是左右腳板各往前邁一下,是自然的不慌不忙的徐徐邁步,故有「散步、漫步、穩步、逐步」等詞,即「徐行曰步」。
然後是「趨」比「步」快,「走」比「趨」快,「奔」比「走」快。
《說文》沒有「跑」字,《廣韻》「跑,足跑地也」,是走獸用腳刨地,《西京雜記》卷四「滕公駕至東都門,馬鳴,局不肯前,以足跑地久之」。今杭州的「虎跑泉」相傳是老虎刨出來的。直到唐代以後,「跑」才用於奔跑義,唐馬戴《邊將》詩「紅韁跑駿馬,金鏃掣秋鷹」即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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