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會計網
一般來說,應按照權責發生制確認,即分期確認。服務當期多少費用就記多少,其它先做預收。比如三年的話,可以按照年限確認,分三期確認,也可以按每月來確認。
2樓:甘肅萬通汽車學校
按照權責發生制,應該分期確認。
橋樑養護年限,例如3年檢查一次,這個期限到底是依據什麼確定的?是根據經驗還是有理論研究做支援!謝謝
3樓:匿名使用者
大橋的管理與養護,都是有理論研究做支援的。
現在都在搞全壽命,說通俗點就是,從橋樑開始建設到拆除,在這整個的過程中,保證橋樑安全的前提下費用最少,也是個優化的問題。
不過,經濟上的東西很難說的準,所以也還是有經驗成分在裡面的。
4樓:馬巨集跟著你
理論和經驗都有吧。。現在的規範編寫都是參照以前的大體輪廓。。肯定有理論研究,但是經驗也佔了很大的成分。尤其是這種不是計算資料的規定,經驗很重要,前提是正確的經驗
事業單位五年服務期限怎麼考公務員嗎
1 事業編制有的不籤合同,這種隨時可以走 即使簽了合同,也可以交了違約金再走 如果領導開明 違約金都不用交。2 如果考上公務員 肯定能走 但是最好考之前就和領導打個招呼,不然對領導有點不尊重 3 你不必辭職 事業編考公務員的一抓一大把 放心吧 先看書 考上再說 事業單位五年服務期限怎麼要想考公務員,...
跟學校填了合同,上面寫了最低服務期限五年和違約金5萬元,3年內不能調離崗位,實習期一年,不能辭職
只要你當時在合同上簽字時沒有受到脅迫和欺騙等情況,合同就會受到法律保護的。你現在單方面違約的話是要按照合同約定的金額賠付違約金的,起訴到法院都是你輸,你最好還是和學校協商解決把損失降到最低點。勞動合同法規定,用人單位為勞動者提供專項培訓費用,對其進行專業技術培訓的,可以與該勞動者訂立協議,約定服務期...
組織要清退服務期限沒有滿的遴選人員,都已經在試用期了,會被辭退回原單位嗎
一 遴選規定 各部門根據考察情況和職位要求,按照幹部管理許可權,集體討論決定擬任職人員,並分別在遴選選調專題 和擬任職人員原單位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對沒有問題或反映問題不影響任用的,各部門按照有關規定辦理調動和任職手續 對反映有嚴重問題並查有實據的,取消遴選或選調資格。考生自願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