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恩諾93號
協議就相當於合同,一切都得按協議簽訂的走。都是有法律效應的。您可以和老闆協商。採納
2樓:打破油瓶就不扶
這個主要還是看你們簽訂的相關的協議了,相關協議是如何規定的了。
3樓:匿名使用者
你們協議是怎麼籤的?通常協議裡都會規定期限,而且會規定提前解約怎麼處理。如果沒有規定,那就無所謂,如果規定了,就按協議約定的辦,或者和老闆協商。
在保險公司買保險後如果保險公司倒閉了怎麼辦?
4樓:
其實,保險公司是很難倒閉的。那如果說真的倒閉了,根據我國保險法的規定,國家就會強制某個公司做接盤俠,已經購買的保險合同是不會受影響的。
5樓:猩猩財經
保險公司會倒閉嗎?你的保單會不會變成1張廢紙
6樓:大象保險
關於保險公司
破產,這個問題還需要補充一點基礎知識
保險公司可以破產嗎?可以。但是要有前提,其中最重要的就是要經過銀保監會的同意。
已經買了的保單,怎麼辦?
《保險法》第88條的規定:經營有人壽保險業務的保險公司被依法撤銷的或者被依法宣告破產的,其持有的人壽保險合同及準備金,必須轉移給其他經營有人壽保險業務的保險公司;不能同其他保險公司達成轉讓協議的,由保險監督管理機構指定經營有人壽保險業務的保險公司接受。
所以即使是保險公司破產了,保單也會被接手和管理。
做臨時工,老闆拖欠工資不給怎麼辦
7樓:法妞問答律師**諮詢
做臨時工,拿不到工資可以向勞動監察部門進行舉報,要求用人單位支付工資,並給予賠償。
8樓:娛汁醬
私人老闆拖欠工資不給怎麼處理
9樓:lzz往事隨風
首先要收集證據,也就是工資條。或者找同事證明。然後找老闆談,那還不給的話,就去勞動局,申請勞動仲裁。這樣就能得到你的工資了。如果還不給的話,只能去法院起訴了。
10樓:來自天鵝洞單純的蘆薈
這和事有些麻煩,因為臨時工一般都沒有勞務關係證據,所以勞動相關部門也不好處理。為了自身權利,可以在做事前儲存一些相關的證據,保括活動現場、領對和老闆身份資訊,一旦出現拖欠工資,可以組隊去找當地派出所解決,相信我會有用的,我自己就經歷過這種事
11樓:
先聊聊,保留證據,再去勞動局,一般臨時工是沒有合同的這就不太好辦了
12樓:聽不懂
新聞看了沒,老賴欠別人錢不還被通報,自家女兒高考分數超線不被名校錄取痛苦不已。用武力解決肯定在你能力的範圍之內,但要看威懾力有多強。萬一人家人多勢重你也還是吃大虧,用心理作用去逼迫對方是最好的,當然事先你要調查一切的可能性就當在學習一本技能。
13樓:
找勞動局。現在國家對於拖欠工資這一塊還是比較重視的。只要是有接到投訴,一般也都是會介入處理的。
但你哪怕是臨時工,最好也是能蒐集保留與用工方的一些勞動協議,或者是之前的工資卡,或是一些打卡記錄之類的證據。這樣當勞動局介入協商的時候也會比較容易處理。而如果不是單一事件,可以聯合其他工友一起投訴,人多勢眾嘛,更容易盡快出來結果。
14樓:
現在是法制社會 搞清楚是什麼原因老闆拖欠工資 如果是老闆原因 一是走勞動仲裁 二是走法律程式解決 好吧
15樓:
用人單位拖欠勞動者的工資,勞動者有3個途徑可以要求支付工資:
1、勞動者可以到當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勞動監察投訴;優點:方式簡單。缺點:各地執法力度可能不是很大;
2、可以到當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要求支付工資。如果未簽訂勞動合同,可以要求支付未簽訂勞動合同的雙倍工資。如果是以拖欠工資提出的解除勞動關係,還可以要求支付經濟補償金。
優點:除了工資外,還可以主張經濟補償、雙倍工資等,並且一般都可以最終解決;缺點:申請勞動仲裁就是打勞動官司,程式稍多,需要專業人士指導。
3、有欠條的,可以直接起訴到法院,要求支付欠條裡的工資數額。
16樓:匿名使用者
保留自己入職的手續及考勤記錄,去勞動局投訴,一般很快會得到處理。
17樓:含暉居士
可以找老闆聊聊,不行的話就去找勞動局,工商局和信訪部門。都是可以幫助你解決的
18樓:艾君
用人單位存在剋扣、拖欠工資的行為,建議到當地有管轄權的勞動監察大隊反映和投訴,催討被拖欠的工資。要求解決。勞動監察大隊就是處理此類糾紛的專門機構。
; 《勞動法》第五十條工資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給勞動者本人。不得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的工資。 《勞動保障監察條例》第十條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實施勞動保障監察,履行下列職責:
(一)宣傳勞動保障法律、法規和規章,督促用人單位貫徹執行; (二)檢查用人單位遵守勞動保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情況; (三)受理對違反勞動保障法律、法規或者規章的行為的舉報、投訴; (四)依法糾正和查處違反勞動保障法律、法規或者規章的行為。
19樓:河馬的春天來了
你應該聯合你的工友一起討要,不要自己去,自己一個人幾乎肯定會失敗
20樓:
先跟老闆溝通,溝通不了就找勞動局,我們是靠自己雙手掙錢,不偷不搶,有什麼權利不給錢
21樓:曄貓咪
可以去勞動局投訴,還可以向**求助
22樓:來自迎江寺雅人深致 的周泰
先找老闆協商,協商不成先當地的勞動局還有**哈!!!
23樓:建築與生活
收集好手頭資料去勞動局
24樓:追方行遠
溝通,多溝通,實在不行就辦他
25樓:
籤合同了嗎,如果沒簽就不好處理
26樓:馬斌
這個你可以找勞動局,現在這些事有人管了。
27樓:汲泰秋梵
貴大方果瓦工人工資得不到
在實體店買了一件衣服,現在不想要了,能退貨嗎?消費者如何維權?
28樓:匿名使用者
在實體店買了一件衣服,沒有質量問題的情況下退貨需要和賣家協商,經賣家同意後才可以退貨。有異議的可以請求消費者協會進行處理。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第二十四條經營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務不符合質量要求的,消費者可以依照國家規定、當事人約定退貨,或者要求經營者履行更換、修理等義務。
沒有國家規定和當事人約定的,消費者可以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內退貨;七日後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條件的,消費者可以及時退貨,不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條件的,可以要求經營者履行更換、修理等義務。依照前款規定進行退貨、更換、修理的,經營者應當承擔運輸等必要費用。
29樓:
這種不退的商家也真是無恥,今天算是領教了,花錢買教訓吧!
30樓:匿名使用者
站到服務人員的角度肯定不願意退,給你服務老半天,你試也試了,肯定滿意才會付款,現在無理由退貨,你憑什麼不尊重別人的勞動成果,那些說消費者協議無條件退貨的完全是站到說話不腰疼,出來打工就是為了掙錢的,維護你的無理取鬧,誰來維護勞動人民的權益
31樓:匿名使用者
只要你買的衣服沒有損壞且在一定的時間範圍內,都是可以退的。但是很多商家他們不會同意退貨,這時你要心平氣和地和他們商量,如果實在不行,你可以撥打12315消費者協會進行維權
32樓:匿名使用者
商場只要小票吊牌都在不影響銷售基本不要太久都可以退換,但是如果是路邊個人得小店基本都不退不換,除非質量問題,如果是不喜歡了後悔買了壓根不給換別說退了更不可能,我就遇到了,買之前不告訴你不退不換,我也沒問,結果那女的特缺德,不換,說了半個小時就是不換不退,我也沒打投訴**,打了也沒用,不是質量問題夠嗆,以後還是去商場買
33樓:匿名使用者
實體店看得到摸得著,你試來試去買下來的衣服,說不想要就要退貨,真把自己當上帝了,人家為你的服務不值錢嗎?消費者權益保**的退貨條款,都只針對電商,因為那是沒法看到實物
34樓:大明湖畔的你我
這個貌似不太能退,你可以打消費者維權**試試
35樓:夏琳雅
可以退的,只要親保證衣服沒有任何損壞,招牌和發票都儲存完好就行!
36樓:安康常在
很多店裡都是這樣啊。買容易,退難啊
37樓:匿名使用者
一般是如果有發票,無損害然後正價購買在幾日之內都可以退的。但是如果你在小店買的那就算了。不過為了這事鬧得不開心都不好吧。通過法律還是算了吧。換個也行吧
38樓:匿名使用者
不是質量問題,賣家有權只換不退,何況這是在你當時確認滿意後付款的。
離婚對誰的傷害最大?
39樓:媽媽不好惹
對於夫妻來說,因為結婚了有了共同的小家,所以在生活中是互相扶持的,而在工作上也是賺錢讓家庭變得越來越好。
這是因為,對於每一對夫妻來說,從步入婚姻的殿堂那天起,夫妻兩個就成了一個人,成為了一體,不管是在什麼方面,是困難還是喜樂都由兩個人一起分享一起攜手渡過。所以,這對於夫妻兩個人是一個不小的考驗。
或者是說,因為生活中的一些雞毛蒜皮的小事,而兩個人之間卻沒有一個去主動包容和開解對方的人,那麼這種情況時間長了,那麼兩個人就會因此而發生爭吵,有時候可能是爭論哪個明星長的好看都能爭的大吵起來,作為男人也就是丈夫沒有一點點包容心,也不夠答大度沒有作為男人的紳士風度,可能會因為一點點小事情而與老婆爭吵,然後摔東西。而作為妻子的也可能會像工作回來的丈夫抱怨,埋怨丈夫沒本事,嫌棄丈夫給自己帶不來好的更生活。
或者是結婚時候長了,在外面受到了新的**,而因為抵抗不住**出軌了,那麼像這種情況夫妻兩個人很可能就過不下去了,然後就會離婚了。
因為對於離婚的大人來說,因為已經成年了,有了的分辨能力也能夠很好的接受現實,但是對於孩子來說,因為孩子年齡小,那麼對於爸爸和媽媽還是都有依賴性,所以當夫妻兩人離婚了,那麼孩子就會因為家庭的支離破碎而失去一方的愛。
因為一個孩子不可能同時分為兩半,所以孩子會跟著夫妻雙方的一方,而不管是跟著哪一方,那麼都無法享受到來自爸爸和媽媽完整的愛,更別說離婚之後還會再婚的情況,這樣的話,對於孩子的傷害會更大,孩子因為父母離婚,不僅失去了爸爸或者是媽媽,在他們再婚後,可能會有來自繼母或者繼父的虐待。
所以,有很多夫妻很想離婚,但是為了給孩子一個完整的家和父母的愛,都在選擇堅持,堅持不離婚。
但是如果是那種沒有溫馨的家庭氛圍和父母的愛的話,那麼離婚對於孩子來說可能就是解脫,但是帶孩子的那一方,一定要給孩子雙份的愛,來彌補孩子受傷的幼小的心靈。
40樓:我是最牛金牛座
離婚後,傷害最大的就是孩子,請三思
41樓:
當然是對孩子的傷害最大。
1、被人嘲笑
一旦是離婚之後,孩子就會被周圍的小朋友們嘲笑,不是沒有爸爸,就是沒有媽媽。有時候還有可能會肆無忌憚的欺負孩子。孩子那個弱小的身板就要為家長的行為承擔惡果,你說這樣的孩子會過的好嗎?
還不是都被其他的孩子嘲笑是野孩子嗎?
2、被後爸媽欺負
在最應該享受父愛母愛的時候,卻被另外一個陌生的爸爸或媽媽來照顧,我覺得大部分後爸後媽對小孩都不會太好,覺得他是累贅,讓他去幹一些活,被欺負。
3、無家可歸
離婚後,有人認為女方離婚後帶著男孩不好找二婚,認為男方帶著小孩也不容易找二婚,說來說去,就是孩子沒人要。一般還是跟著老一輩的人,孩子也缺失了應有的童真。
42樓:微生活之談
作為自帶熱搜體質典範的楊冪,最近又招來了煩心事。因為最近楊冪劉愷威結婚紀念日無互動又被傳離婚了。原本劉愷威出軌一事,楊冪迴應出軌風波好不容易平息了,這一次楊冪不得不迴應經念日,她稱「我們有我們的方式,為什麼要告訴大家。
」這麼霸氣的迴應,誰還敢說這對恩愛夫妻離婚了嗎?
楊冪和劉愷威自從結婚3年時間,關於離婚、出軌的新聞已經在娛樂圈傳的鋪天蓋地,傳的就像每個月的月經貼一樣,儘管當事人次次迴應,甚至迴應到無耐的地步。特別是前不久,劉愷威出軌王鷗對劇本風波,更導致離婚風波再次發酵。對於此次出軌離婚風波,楊冪和劉愷威以及王鷗都一一出來迴應否認了,堵住酸民的嘴巴了。
楊冪和趙又廷主演的新劇《三生三世十里桃花》馬上就要開播了,因為最近楊冪劉愷威結婚紀念日無互動,便再傳出了離婚話題,而最近出席新劇《三生三世十里桃花》釋出會的楊冪難免被問到了這個問題,對此,楊冪否認,稱她和劉愷威每天都會有**聯絡,關於感情婚姻的事也沒必要告訴大家。
另外,楊冪還被問到忙工作陪伴家人方面的事情,她表示最對不起家人,希望以後的日子裡能夠有更多的時間陪伴家人。
楊冪是娛樂圈最拼藝人的典範,作為當紅藝人身份的她還是娛樂圈霸氣的明星老闆,繼2023年楊冪開始創立了自己的工作室後,她便十分霸氣地為工作室開始獨當一面,在市場競爭中脫穎而出,簽約了迪麗熱巴、黃夢瑩、李溪芮、張彬彬、高偉光、張雲龍等顏值與潛力並存的年輕藝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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