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灼眼的夏娜
不算,, 侵犯肖像權的首要樤件,, 必須褆以獲取盈利唯目的,, 才算侵犯肖像權,, 例:,,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一百條規定: 公民享有肖像權,未經本人同意,不得以營利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
製作明星周邊產品算不算侵犯肖像權?
2樓:蔡小葵天蠍座呀
按法律來講這個是侵權的 但是明星本身就需要跟粉絲互贏互利 跟站子商量好或者自己決定好 盈利用於你偶像本人 這個肖像權就無足輕重了 如果是盈利自留的話會被粉絲譴責但是明星公關團隊不會告你
3樓:我不塵埃
從法律上來講算是侵權
但是話又說回來這也是歌迷支援偶像的一種方式無可厚非
只要不是詆譭偶像或者是拿來作他用一般來說不用太擔心
4樓:西子虎
如果未經他人同意,擅自將他人肖像用作商業經營用途,顯然侵犯肖像權。對方有權要求你停止使用並賠償。
另外:不因為人家也這麼作,你的行為就合法了。告訴你,人家也是違法的。
浙江王律師
5樓:戀童癖燕子
看你製作的周邊用途了,如果是自我娛樂欣賞,沒有關係;如果用來賣,開始經營,那麼你就等著被告吧
6樓:匿名使用者
不用來營利或惡意使用就不算侵權。
我以明星的**作為頭像,如我這個,算不算侵權,用明星頭像會不會有事,在哪種情況下會有事(這個重要)
7樓:彭健律師
我國《民法通則》第一百條規定,「公民享有肖像權,未經本人同意,不得以營利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由此可見,構成侵犯公民肖像權的行為,通常應具備兩個要件:一是未經本人同意;二是以營利為目的。
常見的侵犯公民肖像權的行為,主要是未經本人同意、以營利為目的使用他人肖像做商業廣告、商品裝潢、書刊封面及印刷掛曆等。對於侵犯肖像權行為,受害人可自力制止,例如請求交出所拍膠捲,除去公開陳列肖像等,也可以依法請求加害人停止侵害、排除妨礙、消除影響或賠償損失等。賠償損失請求權,不以財產損害為要件。
主要是您看您用明星**的用途。
用明星的**做頭像侵權麼
8樓:知識青年
不算侵權。用別人的**當頭像並未營利。
我國《民法通則》第一百條規定,「公民享有肖像權,未經本人同意,不得以營利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由此可見,構成侵犯公民肖像權的行為,通常應具備兩個要件:一是未經本人同意;二是以營利為目的。
擴充套件資料《網際網路使用者賬號管理規定》
第五條 網際網路資訊服務提供者應當按照「後臺實名、前臺自願」的原則,要求網際網路資訊服務使用者通過真實身份資訊認證後註冊賬號。
網際網路資訊服務使用者註冊賬號時,應當與網際網路資訊服務提供者簽訂協議,承諾遵守法律法規、社會主義制度、國家利益、公民合法權益、公共秩序、社會道德風尚和資訊真實性等七條底線。
9樓:劉大來律師
如果以營利為目的,或因此而獲利,就構成侵權,但用在qq上應該沒有問題。
10樓:同校生
在論壇、qq頭像或類似的一些軟體的頭像,不侵權的。
我國《民法通則》第一百條規定,「公民享有肖像權,未經本人同意,不得以贏利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由此可見,構成侵犯公民肖像權的行為,通常應具備兩個要件:一是未經本人同意;二是以贏利為目的。
常見的侵犯公民肖像權的行為,主要是未經本人同意、以贏利為目的使用他人肖像做商業廣告、商品裝潢、書刊封面及印刷掛曆等。對於侵犯肖像權行為,受害人可自力制止,例如請求交出所拍膠捲,除去公開陳列肖像等,也可以依法請求加害人停止侵害、排除妨礙、消除影響或賠償損失等。賠償損失請求權,不以財產損害為要件。
11樓:匿名使用者
不適用於商業用途,就不違法
12樓:匿名使用者
這個,好像不能說是侵權吧,不然的話我可是得進去了,我到處的頭像都是kobe的
13樓:beyond之駒
肯定的拉..按理說是犯法的..但現在的人就很都巴不得你搞那...恨不的脫了拿去做頭像..為另外出名啊...對他們有副關係的他們知道肯定告你..現在的社會很現實
14樓:匿名使用者
不是隻是引用了他們的形象
15樓:唉唉忘了忘記
如果不是用於商業用途,就不是
16樓:丫頭愛兜兜
可以,但是不能做商業用途。。。
用別人(比如名人)的圖當頭像算不算侵犯肖像權?
17樓:匿名使用者
算 但是你不做很過分的事 沒人追究
用別人的**做頭像 算侵犯肖像權嗎?(**是我在網上搜到的)
18樓:匿名使用者
用別人的**做頭像,只要是正常使用,沒有營利為目的的話,應該不構成侵犯肖像權的行為。如果未經肖像權人許可,以營利為目的,或者不以營利為目的而使用他人肖像的,給肖像權人造成實際損害的,使用人構成侵權(肖像權)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一百條規定:公民享有肖像權,未經本人同意,不得以營利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
「營利為目的」必須同時具備兩個條件:
一是未經本人同意,而使用他人的肖像;
二是是以營利為目的的行為,侵犯了他人的肖像權,即使用者在主觀上,希望通過對他人的肖像的使用,獲得經濟利益。但是,所謂的「營利」並不是我們通常理解上的要有營利實事,只要有營利的主觀意圖,有客觀營利的行為,無論行為人是否實現營利目的,都構成「營利」實事。
以任何形式侵害了他人的肖像權(名譽權、榮譽權),要承擔法律責任,即被侵害人有權要求侵權人停止侵害、恢復名譽、消除影響、賠禮道歉、賠償損失。
19樓:匿名使用者
希望給您提供專業的法律回答:
嚴格來說,算是侵犯肖像權。
理由:侵犯肖像權是指在沒有阻卻違法事由的情況下,未經肖像權人同意,擅自使用他人肖像的行為。這種不當使用區分為以營利為目的和非以營利為目的非法使用。
也就是說只有阻卻違法事由的使用才是合法使用,如新聞報道或警察局追捕犯人釋出的追緝令。
希望您能採納 律師事務所 實習生
20樓:匿名使用者
我覺得沒問題,因為你第一不是拿人家的頭像來盈利,另一個,你是在網上找的,那麼資訊肯定是本人傳播到網上的,而網路上面的很多資訊本來就是可以共享的,也就是說要想她的**不被人來拿用,那就不要傳上來嘛……
呵呵……
21樓:咖菲女皇
也算!法律規定,用別人的肖像給自己裝飾頭像等就算侵犯肖像權,想搞頭象用自己的吧。
畫明星的**算不算侵犯肖像權??最好有法律依據
22樓:匿名使用者
不算侵犯肖像權,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一百條規定:公民享有肖像權,未經本人同意,不得以營利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一百二十條規定:公民的姓名權、肖像權、名譽權、榮譽權受到侵害的,有權要求停止侵害,恢復名譽,消除影響,賠禮道歉,並可以要求賠償損失。
不以營利為目的的不是侵犯肖像權
23樓:匿名使用者
只要是非商業用途不謀利就可以
人在無聊的時候能做些什麼能讓自己不無聊
沒有絕對不無聊,請問你平時喜歡做什麼,就做些自己喜歡做的事。聽歌吧,特別是一些改編的歌 在一個人無聊的沒事幹的時候 要乾點什麼才能讓自己不無聊呢 認為不會無聊的事 跟同學一起玩 睡覺 看書等等 就是要去找朋友玩的呀 想幹啥就幹啥,捨棄自己 一個人想其他事情,回憶以前的事 一個人很無聊的時候能做的事情...
人無聊的時候該做些什麼,一個人無聊的時候該做些什麼?
怎麼樣才不會那麼 bai無聊?因du為你無所事 zhi事,所以才會有時間來想太多dao。每個人都 專會無聊的屬,多或少罷了。當一個人開始逃避,放棄自己的追求,因為一些挫折而覺得灰心。每天只是隨意的過,無所事事,成天玩耍久了也覺得沒意思。無聊很正常,但天天把無聊掛在嘴邊說明自己的生活有問題。所以要擺脫...
無聊的暑假我該做些什麼我高考完,一下子無聊了。給點辦法
旅遊啊,或者打工,不過天氣那麼熱,你要好好考慮了,在家裡宅著也很舒服,祝好運 高三時候最想做的是什麼 現在補回來就好了正好機會 出去旅遊 和同學狂歡 或是準備大學生活 都可以 切忌什麼事兒都要適度 去旅遊吧,順便放鬆心情。做暑期工吧 賺點錢和經驗 哈哈哈!這樣呀!可以先玩玩,或者你也還可以做一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