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託加工物資收回後連續生產和直接銷售的消費稅怎麼算

2021-04-29 19:29:19 字數 7072 閱讀 2145

1樓:匿名使用者

應納消費稅額=組成計稅**×消費稅稅率

組成計稅**=(材料成本+加工費)÷回(1-消費稅稅率)若委託答加工存貨收回後,用於連續生產,消費稅可以抵扣:

借:應交稅費——應交消費稅

貸:銀行存款

若委託加工存貨收回後,用於直接銷售,消費稅計入成本:

借:委託加工物資

貸:銀行存款

那為什麼委託加工物資收回後,直接用於銷售的。應將消費稅計入成本。用於消費就不用交稅了嗎?

2樓:陳舊民

1、委託加工物資用於銷售的,消費稅計入成本:

收回後繼續加工應稅消費品才不計入成本

因為委託他人加工,是由受託方繳納消費稅的,委託方是代收代繳。又由於消費稅只徵收一道環節,不重複徵收,所以如果直接銷售,在加工時就繳納,銷售時不再繳納。

如果繼續加工應稅消費品,那麼再銷售時這個消費品是要單獨繳納消費稅的,等於一個東西交2次稅了,所以在加工環節繳納的消費稅可以抵扣

成本應為委託加工原料+加工費等

銷售收入出現增值要交增值稅

具體來說,應該是這樣的:委託加工應稅消費品收回後用於直接銷售的不需再交消費稅,收回後用於連續生產應稅消費品並銷售的,需繳納消費稅,但可扣除委託加工已納消費稅。

2、委託加工物資收回後用於繼續生產應稅消費品,消費稅不計入收回委託加工物資成本:

因為消費稅是價內稅,如果把委託加工的應稅消費品按含稅價(含消費稅)作為材料繼續生產應稅消費品,待完工產品作為最終的消費品銷售時候,還會徵收一遍消費稅。這就形成了委託加工物資這部分重複徵稅。

3樓:我才是無名小將

委託加工物資收回後,直接用於銷售的,應將消費稅計入成本。這是因為消費稅已經交給加工企業了,物資收回後不繼續加工消費品,消費稅是單一環節納稅,這個消費稅已交過了不能再重複交稅。

4樓:

委託加工物資收回後,直接用於銷售的應將消費稅計入成本。收回後繼續加工的計入應交稅金--應交消費稅的借方。以後銷售時避免重複繳納消費稅

委託加工物資收回後連續生產和直接銷售的消費稅怎麼算

5樓:匿名使用者

應納消費稅額=組成計稅**×消費稅稅率

組成計稅**=(材料成本

+加工費)÷(1-消費稅稅率)

若委託加工存貨收回後,用於連續生產,消費稅可以抵扣:

借:應交稅費——應交消費稅

貸:銀行存款

若委託加工存貨收回後,用於直接銷售,消費稅計入成本:

借:委託加工物資

貸:銀行存款

6樓:匿名使用者

用途稅收政策對賬務處理的影響委託方將委託加工產品收回後直接用於銷售的直接**:不再繳納消費稅將受託方代收代繳的消費稅計入委託加工的應稅消費品成本借:委託加工物資等  貸:

應付賬款、銀行存款等以高於受託方的計稅****的:繳納消費稅;可扣除受託方已代收代繳的消費稅 受託方代收代繳的消費稅記入「應交稅費——應交消費稅」科目的借方,待最終應稅消費品繳納消費稅時予以抵扣 委託加工產品收回後用於連續生產產品已納稅款按規定準予抵扣的將受託方代收代繳的消費稅記入「應交稅費——應交消費稅」科目的借方,待最終應稅消費品繳納消費稅時予以抵扣不予扣除的將受託方代收代繳的消費稅計入委託加工的應稅消費品成本

直接銷售比較複雜,舉個例子:

新興摩托車廠委託江南橡膠廠加工摩托車輪胎500套,新興摩托車廠提供橡膠5000公斤,單位成本為12元,江南橡膠廠加工一套輪胎耗料10公斤,收取加工費10元,代墊輔料10元,則新興摩托車廠委託加工摩托車輪胎應納消費稅=500×[(10×12+10+10)÷(1-3%)]×3%=2164.95(元),應納增值稅=(10+10)×500×17%=1700(元)。

新興摩托車廠收回輪胎後直接對外銷售(售價不高於受託方的計稅**),企業應如何進行賬務處理?

解析(1)發出原材料時

借:委託加工物資  60000

貸:原材料——橡膠  60000

(2)支付加工費、增值稅

借:委託加工物資            10000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1700貸:銀行存款               11700(3)支付代收代繳的消費稅

借:委託加工物資    2164.95

貸:銀行存款       2164.95

解析(4)收回入庫後

借:原材料——輪胎   72164.95

貸:委託加工物資     72164.95(成本=60000+10000+2164.95=72164.95)(5)對外銷售時

除了作收入的賬務處理外,同時結轉成本

借:其他業務成本     72164.95貸:原材料——輪胎    72164.95若以高於受託方計稅**的****

(1)發出原材料、(2)支付加工費與增值稅的賬務處理相同(3)繳納委託加工輪胎的消費稅

借:應交稅費-應交消費稅 2164.95

貸:銀行存款         2164.95(4)收回的輪胎以不含稅價20萬元售出

借:銀行存款    234000

貸:其他業務收入       200000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 34000

(5)計提產品銷售的消費稅

借:營業稅金及附加      6000

貸:應交稅費-應交消費稅     6000(6)繳納實際應納的消費稅

借:應交稅費-應交消費稅 3835.05

貸:銀行存款       3835.05

(6000-2164.95=3835.05)

委託加工物資收回後用於連續生產應稅消費品的,消費稅為什麼不能計入成本

7樓:亦木靜汐

因為增值稅價外稅,進項稅可以抵扣,如果放到成本里去,既增大成本又不能抵扣,兩方面都不利。如果收回的物資繼續加工,消費稅可抵扣,如果委託加工物資收回後出接**,消費稅不可抵扣,這說明消費稅只交一次,不重複交納。

8樓:金華天一李經理

分析如下

1、由於消費稅可抵扣,所以消費稅不能計入成本。

2、委託加工物資收回後用於繼續生產應稅消費品,消費稅不計入收回委託加工物資成本:因為消費稅是價內稅,如果把委託加工的應稅消費品按含稅價(含消費稅)作為材料繼續生產應稅消費品,待完工產品作為最終的消費品銷售時候,還會徵收一遍消費稅。

這就形成了委託加工物資這部分重複徵稅。

擴充套件資料消費稅的特點

1、消費稅徵稅專案具有選擇性。消費稅以稅法規定的特定產品為徵稅物件。即國家可以根據巨集觀產業政策和消費政策的要求,有目的地、有重點地選擇一些消費品徵收消費稅,以適當地限制某些特殊消費品的消費需求,故可稱為消費稅稅收調節具有特殊性;

2、按不同的產品設計不同的稅率,同一產品同等納稅;

3、消費稅是價內稅,是**的組成部分;

4、消費稅實行從價定率和從量定額以及從價從量複合計徵三種方法徵稅;

實行從價定率辦法計算的應納稅額=銷售額x適用稅率實行從量定額辦法計算的應納稅額=銷售數量x單位稅額5、消費稅徵收環節具有單一性;

6、消費稅稅收負擔轉嫁性 最終都轉嫁到消費者身上。

9樓:匿名使用者

菜鳥來回答啦,回答不對請多包涵。

委託方將加工收回的應稅消費品,用於連續生產應稅消費品的,所納稅款准予按規定抵扣。既然這部分稅款可以抵扣,無須計入成本。

10樓:夜摹降臨察

委託加工物資收回後用於連續生產應稅消費品的,受託方代收代繳的消費稅應記入「應交稅費—應交消費稅」的借方,准予扣除。

委託加工物資收回後,用於連續生產的,委託方應將交納的消費稅計入委託加工物資的成本

11樓:匿名使用者

這個說法錯誤的。

委託加工物資收回後,用於連續生產的,交納的消費稅可以抵扣,即借:應交稅費——應交消費稅

貸:銀行存款等

但是委託加工物資收回後,直接對外銷售的,交納的消費稅應該計入成本,即借:委託加工物資

貸:銀行存款等

12樓:匿名使用者

1、不正確

記入應交稅費-應交消費稅,等再加工時抵扣。

13樓:匿名使用者

收回後直接**的委託加工物資會計核算

關於含消費稅的委託加工物資收回後,對外直接銷售的,銷售時增值稅如何計算?

14樓:龍泉

1、含消費稅的委託加工物資收回後,對外直接銷售時,計算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進項稅額

2、會計處理:根據稅法的規定,委託加工應稅消費品收回後直接用於銷售的,在銷售時不在徵收消費稅。

因此,根據企業會計制度的規定,委託方相關會計處理:

( 1)發出委託加工物資

借:委託加工物資

貸:原材料

(2)支付加工費

借:委託加工物資

借: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貸:銀行存款

(3)支付受託方代收代交的消費稅

借:委託加工物資

貸:銀行存款

(4)收回委託加工物資

借:庫存商品

貸:委託加工物資

(5)銷售時

借:銀行存款 等

貸:主營業務收入

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6)結轉銷售成本

借:主營業務成本

貸:庫存商品

15樓:匿名使用者

不需要扣,委託加工物資收回後,對外直接銷售的,消費稅額是計入委託加工物資成本的。借:委託加工物資 貸:應交稅費---應交消費稅

16樓:孫正波

不需要,增值稅的計稅基礎始終是含消費稅的售價。。。

問一下關於消費稅的問題,委託加工應稅消費品收回後用於繼續加工和直接銷售的會計分錄怎麼做,謝謝

17樓:匿名使用者

繼續加工用應交稅費來核算,在以後環節中可抵扣借:應交稅費-應交消費稅

貸:銀行存款/應付帳款

直接銷售的要將消費稅計入委託加工物資成本中借 委託加工物資

貸 銀行存款/應付帳款

18樓:匿名使用者

繼續加工

借 應交稅金-應交消費稅

貸 銀行存款(或其他科目)

直接銷售

借 委託加工物資

貸 銀行存款(或其他科目)

19樓:匿名使用者

委託加工物資收回加工後**應稅消費品會計核算

委託加工物資收回後繼續加工,繼續加工完成後的,會計分錄和消費稅的處理?

20樓:墨汁諾

繼續加工時候消費稅是可以抵扣的,不計入成本借:應交稅金-消費稅(待抵扣) 3000

直接貸:銀行存款 3000

加工後**,你說的這個銷售價我看做是不含稅價(增值稅和消費稅稅基都是含消費稅而不含增值稅)

銷售時候

借:主營業務稅金及附加 22000*20%貸:應交稅金-消費稅 22000*20%

應交稅金-消費稅 這個科目的貸方餘額就是要交的消費稅3000抵扣了。

21樓:

需要交納消費稅的委託加工物資,收回後直接用於銷售的,應將受託方代收代繳的消費稅計入委託加工物資成本中:

借:委託加工物資

貸:應付賬款(銀行存款、、等等)

委託加工物資,收回後用於連續生產的,可以抵扣消費稅,但是為什麼借方登記「應交稅費——應交消費稅」? 5

22樓:匿名使用者

我收回後連續生產,生產完工後再銷售的,的確是要交消費稅。但別人代收代繳的那部份可以用來抵扣呀。

例如,委託別人加工消費品,收回的時候被別人代扣代繳了消費稅100元;我繼續加工成商品,然後銷售,銷售的時候自己要交500元的消費稅。這個時候,我被別人代扣代繳的那部份消費稅可以抵扣我要交的這部份,即是說我只要交『500-100=400元』就行了。

那我們做分錄的時候,先說說我銷售的時候:

借:銀行存款

貸:主營業務收入

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銷項)

借:營業稅金及附加

貸:應交稅金——應交消費稅

借:主營業務成本

貸:庫存商品

但我被別人代扣代繳了的那部份不用交呀,所以要做個分錄,減少消費稅【在委託加工的時候就做這個分錄】,

借:應交稅金——應交消費稅

貸:銀行存款

『應交稅金——應交消費稅』這個科目,一借一貨,相互抵消了一部份,這樣就少繳了消費稅了。

你自己編的那個例子

『還有比如一個例題:企業委託a加工一批物資,材料成本10000元,運費2000元,支付加工費4000元,收回後直接銷售/連續生產應稅消費品,增值稅稅率17%,假定消費稅稅率30%』

運費我就剔除了吧,又要計算7%增值稅什麼的,麻煩,假設沒有運費。

你發出加工材料的時候

借:委託加工物資 10000

貸:原材料 10000

你加付加工費的時候

借:委託加工物資 4000

貸:銀行存款

你收回加工物資的時候【如果直接銷售】

首先要被代收代繳消費稅

借:委託加工物資 6000【(10000+4000)/(1-30%)*30%】

貸:銀行存款 6000

你收到對方開給你的加工費專用發票

借: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進項) 680 【4000*17%】

貸:銀行存款 680

你收回商品

借:庫存商品 20000【10000+4000+6000】

貸:委託加工物資 20000

你收回加工物資的時候【如果連續加工】

首先要被代收代繳消費稅

借:應交稅金——應交消費稅 6000【(10000+4000)/(1-30%)*30%】

貸:銀行存款 6000

你收到對方開給你的加工費專用發票

借: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進項) 680 【4000*17%】

貸:銀行存款 680

你收回商品

借:庫存商品 14000【10000+4000】

貸:委託加工物資 14000

我想做委託加工物資收回後直接對外銷售的,作為委託方支付消費稅

收回後直接銷售,委託方代收代繳消費稅計入委託加工物資成本。借 委託加工物資 貸 應付帳款 銀行存款等。參考2014東奧初級會計實務 1 計提稅金借 委託加工物資 貸 應交稅金 應交消費稅2 繳稅時 借 應交稅金 應交消費稅 貸 銀行存款3 收回委託加工後物資入庫借 庫存商品 貸 委託加工物資.委託加...

關於含消費稅的委託加工物資收回後,對外直接銷售的,銷售時增值

1 含消費稅的委託加工物資收回後,對外直接銷售時,計算應交增值稅 銷項稅額 進項稅額 2 會計處理 根據稅法的規定,委託加工應稅消費品收回後直接用於銷售的,在銷售時不在徵收消費稅。因此,根據企業會計制度的規定,委託方相關會計處理 1 發出委託加工物資 借 委託加工物資 貸 原材料 2 支付加工費 借...

要求 分別作出A公司收回的委託加工物資用於繼續生產應稅消費品和直接對外銷售的會計處理

公司委託b公司代為bai加du工一批應稅消費品。a公司發zhi出原材料的成本為15 000元,dao發生加工費用3 000元,由版 權b公司代收代繳的消費稅稅額為1 200。材料已經加工完並驗收入庫。兩個公司均為一般納稅人,適用增值稅稅率為17 有關款項的收付已經銀行辦妥。1 發出材料 借 委託加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