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賠償中的營養費數額怎麼確定

2021-05-01 23:41:37 字數 3587 閱讀 1714

1樓:法妞問答律師**諮詢

營養費的賠償標準,也可以按照當地居民平均生活費標準的40%-60%的比例計算。營養費根據受害人傷殘情況參照醫療機構的意見確定。

2樓:加百列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二十四條 :

計算方式:

營養費賠償金額=根據醫療機構的建議酌情花費的數額。此外,營養費的賠償標準,也可以按照當地居民平均生活費標準的40%-60%的比例計算,不超過醫療費的20%。

常見的需要增加營養的情況:

(1)外傷或手術時出血較多者(一般要400毫升以上);

(2)年老體弱受傷較重者;

(3)、消化系統功能障礙者,如胃腸部分或全切除、肝臟破裂或部分切除、胰腺破裂或部分或全部切除等;

(4)其它原因致消化吸收功能障礙者;

(5)不能正常進食,需要鼻飼者,如休克、植物人、昏迷;

(6)較大面積燒傷者。

3樓:憨牛笨笨

營養費的賠償標準,可以按照當地居民平均生活費標準的百分之四十至百分之六十的比例計算,也可以按照不超過醫療費的20%計算。

司法解釋規定,營養費根據受害人傷殘情況參照醫療機構的意見確定。由此,對營養費的確定,一是受害人的傷殘情況,二是參考醫療機構的意見為依據。

如果醫囑上寫的是「合理飲食」,保險公司給不給營養費就要看法院的判決。

擴充套件資料

1、營養費是為了恢復健康而必須的費用,它應包括購買補品費,住院期間適當的湯水費等。

2、營養費根據受害人傷殘情況:傷情顯著輕微,不需住院**的,一般不賠償營養費。受害程度達輕傷以上者,賠償營養費,賠償期限從受害之日起到傷情基本痊癒之日止。

3、醫療機構的意見作為參考是《解釋》規定的前提條件,醫療機構的營養意見應當是以輔助**的需要為前提的,認為受害人確有補充營養食品作為輔助**的需要,並對需要的營養品的等級做出評估,在此基礎上確定具體的營養費。如果醫療機構沒有出具營養意見,可以推定為不需要輔助**的營養,不應對營養費進行賠償。

參考資料

4樓:鄭胖胖

回答如下:

營養費根據受害人傷殘情況:傷情顯著輕微,不需住院**的,一般不賠償營養費。受害程度達輕傷以上者,賠償營養費,賠償期限從受害之日起到傷情基本痊癒之日止。

下面是一些常見的需要增加營養的情況:

1.外傷或手術時出血較多者(一般要400毫升以上);

2.年老體弱受傷較重者;

3.消化系統功能障礙者,如胃腸部分或全切除、肝臟破裂或部分切除、胰腺破裂或部分或全部切除等;

4.其它原因致消化吸收功能障礙者;

5.不能正常進食,需要鼻飼者,如休克、植物人、昏迷;

6.較大面積燒傷者。

5樓:誰是曉曉明

上兩天我爸爸就是被車撞了,我們是一個四線城市,這裡的營養伙食補助費是100元,當然如果是比較大的一線城市或許會更高,我個人感覺去問一下當地的一些相關的部門,當然也可以去詢問一下當地有名的律師。

畢竟每一個地方補償的標準都是不同的,每一個保險公司都是補償不同的,所以說還是按實際規定去參考吧。

6樓:安聯服務

你好,具體的標準是沒有的,通過司法鑑定來確定期限,一般是伙食費用的2-3倍吧,如果交強險未到1萬元,則可以要求在交強險內先行賠付。

7樓:仲崇濤律師

1、「合理飲食」和「加強營養「是有有區別的;

2、營養費的前提是:一般情況下要求醫院出具「需要補充營養」的證明;

3、營養費額標準各地不一的,但區別不是很大的,江蘇省為12元一天;

4、不會的。

8樓:上海劉海勇律師

1、交通事故中營養期限需要通過三期鑑定來確定,按照三期鑑定的時間期限,根據當地的營養費標準主張賠償。

2、鑑定結果的時間長度,對方不給營養費是不合理的,如果還有其他專案的糾紛,可以一併起訴解決。

9樓:忘川律師

營養費以實際發生為準,平時沒有的

10樓:法律第一號

你好,上海百姓律師團律師解答如下:

首先解釋下合理飲食和加強營養的區別:

合理飲食包括禁止暴飲暴食,禁止熱量脂肪過高等,不僅僅是指加強營養。

加強營養師指,針對病情強化某一方面或者全方位增加食物的營養含量,重在提高食物質量。

所以,合理飲食保險公司是不會賠償你營養費的。

這點需要特別注意!

希望幫到你!

11樓:匿名使用者

你好,「合理飲食」與「加強營養」是有明顯區別的,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二十四條「營養費根據受害人傷殘情況參照醫療機構的意見確定」的規定,主張營養費需根據醫囑來確定,醫囑如果沒有明確需「加強營養」的,起訴至法院,很難得到法院的支援,營養費沒有具體的標準,只能由法院酌情判定或當事人協商確定。

縱橫法律網-廣東大觀律師事務所-楊騰造律師

12樓:匿名使用者

關於營養費問題,以廣東為例,一般要有醫囑載明,為「加強營養」字樣,法院判決一般為一個傷殘等級1000元左右,即十級傷殘1000元,九級2000元,以此類推。在者即便醫囑沒有記載,比如傷筋動骨,年齡因素等,結合受傷人員身體狀況,法院也會酌情判決,我們常見的是按前面所述判決的。當然,每地司法環境不同,也有地區按住院天數進行補助,標準不一。

2023年交通事故中的賠償費中的營養費是如何計算的?

13樓:匯法網

一、交通事故賠償中營養費如何確定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題目的詮釋》第二十四條規定,營養費根據受害人傷殘情況參照醫療機構的意見確定。

(1)營養費的認定需根據受害人傷殘情況來確定:傷情明顯輕微,不需住院**的,一樣平常不賠償營養費。受害程度達輕傷以上者,賠償營養費,賠償期限從受害之日起到傷情基本痊癒之日止。

(2)營養費的認定必須參照醫療機構的意見。醫療機構的意見,其內容應包括是否必要額外增長營養,必要增強營養的期限等。醫療機構的意見作為參考是《詮釋》規定的前提條件,醫療機構的營養意見應當是以輔助**的必要為前提的,假如醫療機構沒有出具營養意見,可以推定為不必要輔助**的營養,不應對營養費進行賠償。

(3)營養費的計算公式:營養費賠償金額=根據醫療機構的建議酌情花費的數額。

此外,營養費的賠償標準,也可以按照當地居民平均生活費標準的40%-60%的比例計算。

二、交通事故賠償中的營養費是什麼

營養費是受害人通過尋常飲食的攝人尚不能知足受損害身體的需求,而必要以尋常飲食以外的營養品作為對身體增補而付出的費用。

下面是一些常見的必要增長營養的情況:

(1)外傷或手術時出血較多者(一樣平常要400毫升以上);

(2)年老體弱受傷較重者;

(3)消化體系功能停滯者,如胃腸部分或悉數切除、肝臟破裂或部分切除、胰腺破裂或部分或悉數切除;

(4)其他緣故原由致消化吸取功能停滯者;

(5)不能正常進食,必要鼻飼者,如休克、植物人、暈厥;

(6)較大面積燒傷者。

14樓:匿名使用者

我們這邊是一天一百。

交通事故怎麼計算營養費,交通事故怎麼計算營養費?

根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二十四條 營養費根據受害人傷殘情況參照醫療機構的意見確定。交通事故案件賠償的原則是本著補償受害者的損失為原則,所以營養費應以實際花費為準,加強營養是指因傷通過正常的飲食調解不足以恢復身體健康,除藥物 外,需要通過營養品進行輔助。所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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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 交通事故處理賠償中的營養費該如何計算

關於通事故營養費的標準,根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二十四條規定,營養費根據受害人傷殘情況參照醫療機構的意見確定。2019年交通事故中的賠償費中的營養費是如何計算的?一 交通事故賠償中營養費如何確定 根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題目的詮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