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
是否屬於侵佔財產罪要看佔為己有的財產數額來進行判定的。
侵犯財產罪的一類,是指以非法佔有為目的,將他人的交給自己保管的財物、遺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佔為己有,數額較大,拒不交還的行為。現規範簡稱為侵佔罪。
罪在客觀方面表現為將他人的交由自己代為保管的財物、遺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佔為己有,數額較大,拒不交還的行為。
1、要有通過正當、善意、合法的手段,持有他人財物的行為。這是構成本罪的重要前提,也是本罪區別於其他犯罪的重要特徵。如果不是通過正當、善意、合法的手段持有該財物即持有該財物就具有非法性,則不可能構成本罪。
合法持有,其形式多種多樣,如接受他人的饋贈,通過合法交易等,但本罪的合法持有,根據刑法的規定,僅包括以下三種情況:
(1)代為保管,既包括受他人委託,代為收藏、管理其財物,如寄存、委託暫時照看,又包括未受委託因無因管理而代為保管他人的財物;既包括依照有關規定而由其託管的財物,如無行為能力的未成年人、精神病人的財物依法應由其監護人代為保管,又包括依照某種契約如借貸、租賃、委託、寄託、運送、合夥、抵押等而持有代為保管,但因職務或工作上的關係代為保管本單位的財物的,不屬於本罪的代為保管。行為人如果將財物非法佔有的不是構成本罪,而是構成**罪或職務侵佔罪。
(2)拾撿他人的遺忘物。
(3)發掘得到他人的埋藏物,但這種發掘得到不能屬於非法。其一般應出於善意偶然得到,如果其本身非法,如盜掘他人埋在墳墓中的財物,或明知他人將某物埋下而故意盜掘得到,就不是構成本罪,這時構成犯罪,也應以盜竊罪論處。
2、必須是將他人的財物非法佔為己有,拒不交還的行為。所謂佔為己有,是指應當將他人交為自己保管的財物、遺忘物或者埋藏物當成自己的財物,以所有人自居,擅自加以處分、使用和收益。有的是將財物**、贈與他人,有的是出租、消費、充抵債務、設定抵押加以使用,但不能包括故意毀壞這種處分。
具有後者這種行為,應以故意毀壞財物罪治罪科刑。所謂拒不交還,是指依法、依約而當將他人的財物退回而拒不退回,如財物所有人明確提出交還並舉有證據證明屬及所有,行為人仍視而不見,明確表示不予舊還;或者雖然表示歸還,但事後又擅自處分致使實際無法交還;或者採用諸如謊稱財物被盜、丟失等欺騙手段而拒不歸還;或者攜帶財物逃離他鄉而拒不歸還;或者已經非法處分而拒不追回或者賠償的等等,當然,行為人如果最終還是交出或者退還了財物,或者是在他人明確提出主張交還前處理了財物事後已作了或答應賠償的,甚至是在他人提出主張後還擅自處分財物但又作了賠償的,等等,就不應以本罪論處。
2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你的私人財產別人佔用,你可以依法向法院起訴,要求退出。
法院判決後,申請強制執行。
如果構成違法或者犯罪,你可以向公安機關報案,要求立案查處或者偵查。
自己的財產被別人佔有了,該怎麼辦?
3樓:中國法制出版社
現實問題
喬某與段某為同寢室的同學,一天,喬某發現段某在使用自己的手提電腦,於是要求段某返還,但是段某不予理睬,雙方因此發生了爭執。那麼,法律對此是如何規定的呢?
律師解答
根據《物權法》的規定,無權佔有不動產或者動產的,權利人可以請求返還原物。所以,喬某有權利要求段某返還自己的手提電腦。
法條連結
《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
第三十四條 無權佔有不動產或者動產的,權利人可以請求返還原物。
我自己的財產被別人霸佔了我該怎麼辦
4樓:一個小小鳥
最簡單的就是報警啊!警察的職責就是保護公民的人身和合法財產權不受非法侵犯。
快遞被別人拿走了,怎麼辦,我的快遞放在代收地被人拿走了,怎麼辦?
我之前也遇到過這種情況 找快遞公司啊!只要沒有你簽收,你就可以找快遞公司。這個有明確規定的。不管你同意不同意。他都沒有證據吧。再說了,這個東西交接,應該有手續的。給門衛,傳達室或者前臺,都應該有人簽收的,米有人簽收。他說的什麼都沒有用。如果這樣快遞也沒有責任,那下次,是不是有n多快遞員,自己看到好東...
離婚了我的財產怎麼分,離婚我應該怎麼分配財產
1,房子是你婚前買的,是你的婚前個財產,婚後也沒有還貸款,因此女方無權分。2 你太太房子婚後有還貸款,你可以要求婚後還貸款及其增值部分。3,門面是你婚前財產的轉化,但若還了貸款,你太太可以要求婚後還貸款及其增值部分。4,其他財產的分配原則如下 婚姻存續期間取得的財產均屬夫妻共同財產,夫妻共同財產和債...
我的錢包遺忘在銀行裡被人拿走了怎麼辦
首先銀行應該積極配合找你丟失的錢包要想盡一切辦法,包括這個人的資料資訊等專等這是銀行的責任,第二這個屬人拿走你的錢包理應交給銀行他沒有就已經觸犯法律,所以報案報110什麼不是偷的這叫非法佔有他人財產,在公共場所有不是在大路上檢的,還有錄象說個不是偷的就完了,超市裡的東西可多了我隨便拿個說我不是偷的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