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孤巷裡遇見你
有可能。有時候兩個人離婚了並不是因為沒有感情了,所以日後還是有相愛可能的。
2樓:娛樂曉得
夫妻即使離婚了,當兩個人不在一起的時候,遇到不順心的事情的時候,往往會想到對方的好,這樣還會增進兩個人的感情,所以日後相愛還是有可能的。
3樓:我是一個小蘑菇
當然有,但是在複合的時候一定要多加思量,畢竟當時選擇離婚肯定是因為過不下去了。如果再複合,這種情況可能還會再出現了。
4樓:江南風情
我認為日後還是有相愛的可能的,儘管現在離婚了,但是分開之後,可能會感覺到對方的好。
5樓:孫曉晶
能,前提是兩個人都成長了,但是我覺得離婚後再複合並且相愛的太少了。
6樓:歷史智囊君
我認為:夫妻離婚了,日後相愛的可能性微乎其微、甚至沒有,最多隻能是停留在過去的美好回憶裡。
過去的已經成了過去,不可能完美在現,任何事都是如此,最嬌貴的感情就更是如此。
雖然感情是虛幻的、摸不著、看不到的東西,但是卻時時能夠感受得到。
感情是發自內心的真實感受,不能騙自己,喜歡就是喜歡,厭煩就是厭煩,所有的感情都會通過面目表情展現在別人面前。
有愛的時候,是那種害怕失去、渴望時刻擁有、想時時相守的感覺。
沒有愛也騙不了自己,沒有愛也就沒有了感情,沒有感情的夫妻表現出來的是漠不關心、冷淡、沒有親熱的慾望、沒有激情,有時甚至是厭倦、想擺脫、想逃離的衝動。
人每時每刻都在變化,生存的環境也在發生變化,人的心情、心境、感情也在發生變化,所謂“時過境遷”,因為過去的一切都不可能再回頭、再重現,包括:時間、流逝的時光、奢侈的感情。
夫妻相愛是在特定的時間段、特定的環境裡、有愛的心情、面對能讓自己有愛的衝動的物件、萌生出愛的感情,那時的人是完整完美的,那時的感情也不摻雜任何雜質,是單純、純粹的感情,而這種感情會隨著年齡的增長、經歷、閱歷的增加有了巨大的變化。
如果年輕時的是愛情,結婚或者離婚後的則是被沖淡的感情,是愛情+現實的感情,這裡面愛的成分已經被稀釋了。
夫妻之所以相愛,因為夫妻雙方都是懵懂的男人和女人,有對愛情的憧憬,還有對未知的身體進行**的慾望,如果夫妻雙方有了夫妻之實,沒有了那份神祕感,夫妻雙方的吸引力也會慢慢的減弱減少,到最後吸引力蕩然無存,夫妻之間的感情也就會變得很淡,乃至感情最後徹底消失。
有的夫妻能夠彼此欣賞,彼此愛護,他們能把這份感情延續下去,雖然濃烈的激情會越來越少,可是,他們之間不能分開、不能割捨的感情卻越來越濃,這就是珍貴的親情。
夫妻到最後的感情,是無以名狀的不捨之情,是無法用語言描述的真摯的感情,這份感情已經超出了愛情,昇華為難以言表的血脈相連的骨肉親情,這份感情會一直延續到夫妻生命的盡頭。
夫妻離婚了,這份感情就告一段落,彼此都有自己的生活,自己的生活空間,自己的感情歸屬,也就是說、夫妻感情已經有了裂痕,不可能再回到從前沒有隔閡的時候,他們之間沒有了神祕、沒有了吸引、沒有了日日纏綿、沒有了激情,日後也不會再相愛。
通過以上分析可以知道,失去的已經永遠的失去,永遠也不可能再擁有,夫妻從離婚的那天開始,日後就沒有了相愛的可能。
7樓:花花就是我
其實如果對雙方還有感情的話,那麼是還有相愛的可能,很有可能會複合。
分手了,還有可能追回來嗎,分手了,還有可能追回來嗎?
分手一段時間以後,許多不快情緒被過濾掉,能想起的竟然都是些美好往事。當思念和依戀打敗了自尊心,兩人會選擇複合。可愛情本身不能解決任何問題,複合後發現對方還是之前的模樣,所有現實問題都沒得到改觀,該有的矛盾與隔閡一個都不曾少。依然有想愛的願望,卻也依然不具備解決問題的能力。當耐心用完,幻想消散,兩人最...
分手了還有可能複合嗎
還是有點可能,不過這要看看他之前對你的感情,關照是否還存在。否則根本不可能,不過,只要他回心轉意,將他的心從別人手裡奪回來。如果你是男的,就應該更努力工作,幹出一番大事業,如果你是女的,就應該想辦法讓自己變得更加漂亮,試試用東方寶。如果他已經死心踏地的跟著別人,那你只有最後一招了 跟別的女 男 人在...
離婚了,離婚證還有用嗎現在離婚還有離婚證嗎
婚姻登記條例 第二章 結婚登記 第四條 內地居民結婚,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結婚登記。中國公民同外國人在中國內地結婚的,內地居民同香港居民 澳門居民 臺灣居民 華僑在中國內地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內地居民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結婚登記。第五條 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