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匿名使用者
出了事故首先是報警、向保險公司報案,換別的車送醫。事故車不能挪。
行人在車輛臨近時(緊急剎車無法避免事故的情況),急穿馬路誘發事故的,行人要負主要責任,甚至全部責任。但是證據很重要,沒有證據就只能定機動車負全責,至少主責。
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76條,首先是在交強險限額內(10000元以下)賠付,不足部分機動車一方按事故責任比例賠付。機動車無責的,只賠10%。
既然事故已經出了,不用急著賠錢。當然對方家屬、甚至交警會給你施壓。但是你要知道法律並無規定**期間必須哪方墊付。
你要明白啥叫人道主義,把搶救費付了那是人道主義。可接著事故責任還沒定,就沒完沒了往外掏錢就不是人道主義了,那叫沒主意。
既然事故責任未定,那就誰也不知道醫藥費該誰出。那怎麼非得開車的出呢,難道開車的一定有錢,傷病家屬一定沒錢。
誰也沒說不賠是不是,等責任定了該賠多少,一分不少。沒定責任之前,病人家屬怎麼就不能墊付了呢,明明有錢棄自己親人不顧,難道就人道主義了。
責任還沒定,你開車的幹嘛慌忙賠人錢,還私下談什麼條件。你以為現在多往外掏點,等會定責任能少定點,車啊,本啊能早點拿出來。別做夢了。
很多案例都是,開車的墊得錢越多,病越看不完。
至少,讓他們跟你去交警那籤調解書的時候,再賠錢。
實在難纏的話,讓他們去法院起訴你吧。再凶的人上法院總得講理吧。順便讓他們把保險公司一塊起訴,列為第二被告。這樣法院會直接判保險公司賠錢,省得你再去辦理賠。
最後,法律規定**終結後才能賠償。否則不能調解,也不能起訴,因為訴訟標的仍無法確定。
2樓:
暈 你沒報警嗎 看看責任認定書 然後才能決定.......否則很難講清楚的
3樓:陽光下的劍魂
這得看交警部門的事故認定書了,但他家人也應該承擔照看不周的責任。
交通事故責任劃分和賠償比例是怎麼算的
確定交通事故當事人的責任應當全面分析當事人的行為與事故發生的因果關係 當事人的道路通行權利和義務等因素,權衡當事人的行為在事故中所起作用的大小及過錯的嚴重程度,綜合評判。按主責和次責來算。何為主責,何為次責,根據交通法規來判定。這個很難回答你,首先責任的劃分是交警部門的責任,還有你說的賠付問題要看你...
交通事故一人一半責任,怎麼賠償,交通事故一人一半的責任怎麼辦
對於現在你這種情 bai況還是 55責 這樣對你du有利。一般事zhi故認定書dao上雙方都簽字了,不會內再給你改責任了吧。容 起訴你你也別怕,說白了他就是想訛錢,這事還是看你想快點解決就給他點錢解決,不想解決就跟他脫著手機一關等傳票。說白了這事還是你沒經驗。撞人跟撞車不一樣的。吃一線長一智 祝你好...
人要怎麼樣才算懂事了啊 要怎麼才算長大了啊
從年齡來說,18歲就應該算懂事了。從心理髮展來說,25歲樹立了自己的人生觀 價值觀才算長大了。每個人的情況不一樣,要對照這樣的標準。懂事,就是懂人情事故 長大,就是獨立生活的能力,並且能讓家人過上幸福的生活。記得好幾年前我也一直這麼問大人,我什麼時候才能長大,一天一天的過去,從一個黃毛y頭長大成一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