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辜精
跟他們說按市價來算,而且小孩長大也要有房子,愛買不買不買拉到
2樓:石榴花仙人掌
都是你的啊,不買以後兩個娃張大咋辦
3樓:佴曉筠
只有一個辦法就是把南方戶口遷到你那裡去。否則只能通過當地的派出所諮詢了。
4樓:
說句實話,主要是佔便宜去的,否則怎麼不買別人家的?
她家要入贅,因我家買了房子,分了
5樓:來自汀溪水庫善於表達的北極星
這也沒什麼
你們那代人
基本上都是獨生子女
就為這而分手
真的挺遺憾的
6樓:匿名使用者
介紹給我,我不介意倒插門
7樓:蘇寧電囂
嗯,得確麻煩。發生這樣的事情。能找到老婆就不入吧!
我和老公辛苦賺的錢買了房子 我女兒找了物件結了婚 可是 我想讓我女婿入贅我家 我女兒不同意 我就 40
8樓:匿名使用者
你女兒嫁人不是你岳母嫁人,你想拿房子換人,就是一種自以為是,你丈夫有你這樣的女人也是悲哀,任誰跟你也不會幸福,因為你不知道尊重別人,自然也沒資格得到尊重
9樓:方方正正
你想招女婿入住自己的家,這個想法沒有錯。
問題是你不應該女婿剛進家門你就把自己的房產權交出去了,本來這個房產你可以用來制衡女婿們的,她們若是對你們夫妻孝順,待你們不錯,到了晚年再把房產轉移到她們的名下,也不晚呀。
俗話說,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無。
這樣也把女兒也傷害了。
10樓:匿名使用者
和幸福比起來,再辛苦賺的錢都不值一提。
可能你覺得我站著說話不腰疼。
其實你仔細思考一下賺錢的意義就懂了。
陪你女兒一輩子的是你女婿。
他們肯定要過自己的生活,所以我們暫且不討論女婿的品行,至少在相信他的那段時間裡,女兒是幸福的。
事實既然已經發生,懊惱,自責,後悔都是無用功。
作為母親,誠然你有反省的職責,但更多的還是要安慰女兒啊。
錢,都是人賺的。
11樓:love那樣年華
你的思想太落後了,什麼年代了,還要上門女婿。女兒住的離你近點不就可以了。
閨女如果夠孝順你,不用你說,她不會離你太遠,更不會把你仍在那裡不管不問。
你的房產在你的女兒名下,不是更保險麼,為啥要更名到一個跟你沒有血緣關係的人身上,親生的都未必孝順,更何況是一個外人。
12樓:匿名使用者
怪你不懂法。入贅不入贅不受法律保護。但是你把房產證改到他名下了,人家作為自然人,就享受法律保護的一切權益。
13樓:奇趣的視界
你有沒有錯且不說,主要的是你的問題沒有表達清楚。
是你女婿把你家所有財產都卷跑了,還是和你女兒一起?若是前者,倒是可以報警了;若是後者,你該如何處理呢?
招贅是你要求的,如今的結果貌似像引狼入室,那你說你有沒有錯?作為父母,應該替女兒在婚姻上把好最後一道關,這是你們把關的結果?
若是女兒和女婿一起做的這件事,說真的,你也沒必要多糾結,想一想,你們百年後這些難道不是一樣歸他們所有?就當是提前預付了吧!如果不是,那就報警處理吧,也能拿的回來。
14樓:匿名使用者
樓主的境遇確實令人同情,只能說這是前世造的孽。
如果樓主說的情況屬實,不妨蒐集證據,起訴女兒、女婿以及房產登記部門,或許還有機會追回房產。 情況有些複雜,建議樓主尋找法律界人士的幫助,或者是聘請律師。
15樓:21世紀第一聖人
第一,「跑了和尚跑不了廟」,人可以跑,但不可能頂著房子一齊跑。所以,老姐姐,您不用為房屋擔心。
第二,孩子**啦,有她自己的生活,作為父母,該放手就要放手,不能讓孩子一直生活父母「保護"下。父母過度的「呵護」反而讓孩子感覺有壓力,讓他們不自在,可能還會產生逆反心理。
明白上面兩條道理,心態就會放平和,一家人就可以和睦相處,日子也會幸福起來。
16樓:來自天鐘山有內涵的雨天
你的教育出了問題,其實現在的社會,入不入贅沒有什麼意義,只要孩子們真心對你好,你也沒必要逼著讓他入贅,女兒從小被你寵壞了吧?凡事自作主張,自私自利不考慮你的感受,不入贅不一起生活都不是問題,問題是憑什麼把你的財產都落到女婿名下?你女兒為了愛要拋棄你了,你養了一個白眼狼,或許你女兒也被騙了,有一天也許會明白你的苦心
17樓:麻辣的心情
。對他們來說,你管的太多太寬了。 他們追求自由的生活 沒有哪個子女是真正恨父母的,也許是你的一些行為讓他們反感了。
這就是上門女婿,這還算是好的,當年何必走這步,我隨母姓,但是我爸就不是上門女婿
18樓:匿名使用者
作為女人,如果找了一個為了錢可以入贅我家的人,估計我眼光也是夠差的了,把錢看的比尊嚴更重的人我看不起,另外生不帶來死不帶去的東西,能用來當籌碼,換的不是女兒的幸福。想開些,誰娶誰不重要,重要的是女兒幸福。對女兒好、對你好比什麼都強。
19樓:
那你就跟你的女婿講,你如果入贅我家的話,那你就要做我的僕人,不然你休想入贅,也許這樣會嚇跑呢
20樓:浮雲飄過默默
代溝問題。老一輩的人講究傳宗接代要有自己姓氏,現在年輕人覺得無所謂。其實也不用入贅,生兩個孩子,一個孩子隨媽姓,一個孩子隨爸姓就可以了。
想住一起就住一起,不想住一起就讓他們單住,可以幫他們帶一個孩子。他們負擔就會輕點。
21樓:匿名使用者
你什麼也沒做錯,就是管的太多了。兒女自有兒女福,你就放手讓他們去過他們的日子。
22樓:君易軒
入不入贅有什麼用呀,女兒還是你的,孫子還是你的血緣,只是一個姓,生命的延續而已
23樓:頤養御食養老
有點沒想開,孩子的幸福不是在父母保護下,是有困難想到你。房產證過戶不用本人到場嗎?你的教育也是存在問題的。
自己好好想想。是你女婿下套還是你女兒自願。這個問題你考慮過嗎?
24樓:
不存在卷跑這一說,你可以直接報警並起訴該男,婚前財產、婚後財產,這分割都是有個說法的,沒你想的那麼簡單,他最多拿走一半,你用法律**來維護自己的利益吧。
25樓:匿名使用者
你啊 和女兒 女婿住在一起 都不方便 你不知道嗎
和老公結婚11年,先住的老公家老房拆遷,後分的房子,目前戶口有倆孩子和老公,如果要新增我的戶口,分
26樓:
添不添你的戶口都一樣,只要分到的房子房產證是你愛人的名字即可。
小孩戶口放媽媽那拆遷能分房子,爸爸一定要入贅的嗎
27樓:匿名使用者
跟他們說按市價來算,而且小孩長大也要有房子,愛買不買不買拉到
我有套折遷房還有兩個小孩可小孩不願意跟我我能分一半房子嗎
28樓:笑談古和今
孩子的撫養權問題,跟財產分割沒有太大的關係。所以這套拆遷房,如果屬於夫妻共有財產。你就可以得到其中的一半。孩子不跟你,交給法院去裁決。
我是入贅到女方家的,我家還有個大哥。我的戶口一直是在家裡的,現在還在。我能享受到安置房嗎?
29樓:匿名使用者
現在有戶主(父親)簽字能享受到一套安置房?
根據你所述,你父親要先答應先平分再給你簽字是吧。跟誰平分?跟你的哥哥平分?
請問大家我有權利不分嗎?
你有充足的權利不平分。法律規定,父母一方在或者拆遷後,住房面積如果超過了120平米。你就可能沒有分的父母或者你哥哥無權分的你父母的房子。
真不知道你父母的房子是否超過了120平米。
你先答應你父母平分,但是不要籤任何字據。等你得到安置房(不對,這種安置房**也不是便宜的很。或者是租賃房),你再不跟你哥哥平分就是了。
30樓:我爸是李雲龍
估計規定是一戶一宅,按現有規定你父母與你哥嫂應該在同一個戶中,如真是這樣的話,那你父母與你哥嫂只有一個新房,而你們兄弟兩人都已成家,應該可以分戶,按現有規定是你一個人也符合有一個新房的分配標準,所以你父母與你哥嫂不平,希望與你分享,我估計是這樣。你們當地的政策要戶主簽字,估計也是為此而設。
31樓:匿名使用者
你簽字後,不要不就行了,真是麻煩
我是嫁到杭州的,我們不和打算離婚.我老公家房子拆遷了,分了4套房子,戶主是他爸爸.離婚後能分到房子嗎?
32樓:滕中
歸誰都有可能,但是房子你分不到的
33樓:
那如果戶主是你老公的話,你能分到房子的
家裡拆遷五套房子,父母只留給哥哥嫂子,我是爭還是不爭,我還沒結婚…… 40
34樓:萌主說球
別爭,還給你的時候自然會給,不給你你就自己掙一套出來,做人要有骨氣
35樓:匿名使用者
怎麼也得爭一套作為棲身的窩吧
常年外地打工家裡拆遷。分了一套房給我家。不小心房產證上名字寫了爸爸名字。怎樣做能改成我的名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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