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房拆遷後原拆原遷,新房房產證是父親的名字,其他叔父已公證棄權,還能把這套房叫祖宅嗎

2021-06-27 12:22:49 字數 2660 閱讀 8818

1樓:皆有可能

因為拆遷協議屬於合同性質,雙方簽定協議後,就能按協議內容覆行合同。取得拆遷後的房產證後,當事人可以按實際情況進行變更。

拆遷協議主體名稱不能更名,否則就變成另一個協議了。協議書兩人或幾人之間、兩方或多方當事人之間在辦理為了拆遷確定各自的權利和義務而訂立的各自遵守的條文。如果變更當事人原來的協議就無效了,只能重新簽訂協議。

拆遷補償安置協議是拆遷人與被拆遷人、房屋承租人為明確房屋拆遷補償安置中的權利義務關係而訂立的協議,是約定拆遷當事人之間民事權利義務的合同,它適用《民法通則》和《合同法》。

擴充套件資料

父親的房子拆遷寫上其它成員的情況擴充套件:

農村宅基地住房建造,以戶為單位向當地土地管理部門提出申請,該住房建設申請書上除填寫戶主姓名外,還會寫上該戶其他家庭人員的姓名。

遇到農村宅基地住房拆遷時,拆遷單位與被拆遷人家庭簽訂一份集體土地住房拆遷補償安置協議,由戶主代表全家在該拆遷安置協議上簽字,該拆遷安置協議上也會寫上該戶家庭其他人員的姓名,即該戶家庭所有「同住人」的姓名及相應的身份證資料。

拆遷安置戶家庭拿到拆遷安置房且具備辦理房產證條件後,家庭人員可以協商對這些安置房如何辦理房產證,在辦理的房產證上寫上誰的姓名。如家庭人員中有人願意放棄安置房產權的,放棄產權人則必須帶本人身份證及戶口簿等資料,到房地產登記中心填寫一份放棄安置房權利的宣告。

通常沒有矛盾的家庭,年紀大的老人會主動放棄安置房的產權,將自己的產權份額辦到晚輩名下,否則以後一旦成為遺產也是挺麻煩的,需要花費很大的精力、財力辦理房產繼承手續。

所以,農村宅基地住房拆遷時,如果子女與父母是同一戶宅基地住房的家庭人員,父母可以通過放棄安置房產權的方式,將屬於自己的安置房產權份額直接轉到子女的名下。

如果子女與父母不是同一戶宅基地住房的家庭人員,父母不能將自己的安置房產權直接寫上子女的名字,要等父母拿到拆遷安置房的房產證後,再通過買賣、贈送、繼承的方式將安置房產權過戶到子女的名下,這樣要多支付一筆相應的房產過戶稅費。

2樓:珠三角金融大樹

新房產證是誰的就是誰的,不管你歷史上是皇帝還是誰,法律上只認現在房產證主人,至於這套房叫什麼這個你們喜歡叫什麼就叫什麼

房屋拆遷與房屋拆除法律含義上的定義及區別

3樓:小律師助理

從文字上理解,拆遷著重在一個遷上。拆除著重在一個除上。

法律意義上:房屋拆遷是合法的房屋進行安置補償;房屋拆遷是非法房屋的推倒。

簡單一點說吧,房屋拆遷是由於國家(或者開發商)在該土地上要重新建造房屋或用於公用事業,而對該土地上的合法居民(或企業)給予補償,並且這些房屋都是有房產登記,並且有房地局的備案。

而房屋拆除的房屋,都是沒有房地局登記,擅自在國有土地上建造(暫時不考慮集體土地)房屋,沒有經過登記。而國家有權力將這些違法建築推倒,房屋的使用人(因為是非法所有,這裡不能稱為所有人,暫稱使用人)不能得到任何形式上的補償或賠償。

分家房產的拆遷補償問題,求助法律達人 20

4樓:匿名使用者

你和你兄弟約定:父母過世後那間房子以1000元的**賣給你對方!這個在法律上屬於有條件的合同,因為條件還不具備,所以你簽訂的合同還沒生效!

所以那間房子的補償款屬於你的!當然,你如果從維繫家庭和睦的角度,可以考慮適當給予對方一點補償!

5樓:匿名使用者

拆遷補償應該以房產證上的名字為準,是誰的名字就補償給誰。

你們的約定是有效的,但是隻在你們兄弟內部有效,不具有對外的對抗效力。

關於你們約定的1000元轉讓的問題,因為附了一定的條件,條件未成就時不發生效力,所以現在還沒有轉移給你的兄弟。也就是此條可以忽略不計。

6樓:匿名使用者

應該得到這個拆遷款(且前提是你母親同意)。因為當初約定屬附期限生效,期限未到所以未成效。

拆遷指標房產是應該如何分配,法律中哪條有相關規定。

7樓:佘向前

如果你是二兒子,提供如下諮詢意見:

1你母親過世後,對房屋沒有遺囑,那麼按照繼承法,應該以法定繼承方式處理遺產。

2建議你們三姊妹協商處理,協商不成,建議將房屋按照市價評估後確定分割價值。

3由於該拆遷房由你(二兒子)投資購買,那麼在成本價內的財產首先應該析產出來交給你,溢價部分,由你們三姊妹繼承,當然誰做的貢獻多,贍養母親多,適當要多分。如果你的姐姐(或妹妹)放棄繼承或將自己所繼承份額贈送給你,另當考慮具體情況。

希望對你有所幫助。

8樓:趙律師辦公室

1、房屋拆遷安置的原意是安置需要房屋居住的被拆遷人,故母親的指標是為了安置母親居住的實際需求。在此指標下購買的房屋應當是以母親的名義購買,而不應該是二兒子,回遷房也應當在母親名下。相應地,房屋屬於母親個人所有,母親去世後,應當作為遺產由繼承人繼承。

關於出資問題,如果購買房屋的資金是二兒子所出,應當作為母親的借款,償還給二兒子。

2、關於購買時間,不知道是在母親去世後購買,還是母親去世前購買,應當對房屋的所有權產生影響。

9樓:匿名使用者

二兒子通過這個指標自己購買了一套一居回遷房,也就是說該房產的所有人是二兒子,那麼,他人就無權要求分割。

10樓:匿名使用者

屬於母親遺產,由子女共同繼承!

至於二兒子出的資金,可以作為借款要求歸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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