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
1、沒簽勞動合同,你書面提出離職後可以立即走人,除要求單位支付你工資、押金外,還可主張經濟補償金、從第二個月起支付雙倍工資(最多11個月)、補繳社保等;從你離職開始算,勞動仲裁時效為一年!
2、協商不成可以申請勞動仲裁,關鍵就是需要你和用人單位有勞動關係的證據。比如有公司名稱的工裝、工作證或工作牌(最好蓋有公章)、工資卡、工資條、考勤記錄、社會保險繳納記錄、同事證言(離職在職的都可以)、錄音錄影或者其它有你名字和公章的檔案等(其中有公章的工作證、社會保險繳費記錄、有你名字和公章的檔案,有一個足以證明勞動關係)
2樓:
解除勞動合同是勞動者的權利,你只要提前30天通知了老闆就事實上解除了關係,單位不可能禁錮你的人身自由,也必須支付你實際工作的報酬,如果不支付可以通過勞動監察或者勞動仲裁維權。
3樓:匿名使用者
勞動仲裁,儘量和諧解決,實在不行打官司,弱勢群體就是很容易被欺負啊,要學會保護自己
我沒有籤合同,我要辭職,老闆娘不讓我走,老闆娘不給工資怎麼辦
4樓:匿名使用者
1.你的公司是有營業執照、登記了法人的公司嗎?
2.你在這個公司上班滿一個月了嗎?
如果以上的答案都為「是」,請攜帶可以你這個月的考勤記錄去當地勞動仲裁機構投訴,這段時間的工資可以要求雙倍支付。
1.你有書面的辭職申請,或有人證明你已經提出離職了嗎?
2.有證明老闆娘壓了你170元的證據嗎?
如果以上的答案都是「是」,在勞動仲裁機構認可你們的事實勞動關係後,老闆娘必須受理你的辭職,並退還你的170元。
鑑於你目前的情況比較緊急,我建議你可以帶著有關證明材料先去勞動仲裁機構立案,待**之後等結果。立完案之後,你就可以不用去上班了。
5樓:問法網姜律師
單位扣押你的工資,你可以向勞動監察部門投訴,也可以提起勞動仲裁,沒有簽訂勞動合同,還可以主張雙倍工資。
6樓:匿名使用者
1、提前一個月向老闆書面提出辭職(無論老闆接不接受),鑑於你的情況,最好有人在場!同時你要儲存好你上班的證據(例如:工資條、工號牌、入職通知單等)必要時可以向當地勞動仲裁部門申請仲裁;
2、你是有員工假期的,你可以請假回去,先辦你的事情,回來再與老闆理論;
7樓:偉峰愛靜曉
問清楚老闆倒底是什麼原因不讓你走?然後再想辦法說服老闆!實在不行的,也可以考慮請假!
那天跟老闆娘說我不做了。之後問老闆娘說工資算好了沒有,燒好了我來拿,老闆娘說。讓我找老闆。她啥意思
你已進入黑名單,她不想處理,或許她缺人,想讓老闆留你,她又不會失信!所以你要重新對老闆說一下,寫下辭職信,按規定一個月後就可以走了!或者直接說 老闆娘答應你,算好工資就可以了!就是故意刁難你,讓你覺得麻煩而放棄拿工資,你可以去找老闆拿,然後老闆可能又會推脫說叫你找老闆娘結算,再互相推脫到你厭煩累了不...
我都跟老闆娘說我不做了,之後我問老闆娘說工資算好了沒有算好了我來拿,之後老闆娘說讓我跟老闆說
為了拿到工資,只能最後一次跟他們交涉了,他們確實有可能會稍微為難一下你,不會讓你特別便利地拿到應得的工資,不過一般人也不會太過分,你就忍一忍,拿到就算了。工資是自己的勞動所得,不管是老闆給還是老闆娘給,都應理直氣壯地拿著。工資的事,肯定來是老自板說了算,老闆娘只是起參考作用!你當初進公司,肯定是與老...
我在奶茶店上班,老闆娘總是說我,我辭職了,現在又想回去上班,該不該回去
我覺得既然那個老闆娘老是說你,批評你,你要看看是否是你做的不好,自己的錯誤別人批評也是正常的。那就可以回去道個歉,繼續工作。如果是歧視你,故意針對你,那就別回去了。我在奶茶店上班,老闆娘總是說我,我辭職了,現在又想回去上班,該不該回去?不該回去,因為奶茶店有很多,你可以到別的奶茶店去打工,不要再回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