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活見鬼侃活事兒
供給的懸殊、網文作者的弱小以及法規條文的漏洞,都給了閱文集團「吃人」條約耀武耀威的巨大空間。
我國的網文寫作群體巨大、讀者巨大,甚至有些網文還被譯成各種文字,出版到國外。這種純腦力輸出的工作,有時只要一臺電腦一個人便能完成,因此生產力驚人,因此不久的將來,怕網文也會成為我國文學最年輕的「成員」了。
真正瞭解這些網文作者,就會感受到一種自嘲為「碼字工」的心酸。明明是親手「養大」的作品,卻不停被平臺壓榨讀者打賞、在合約中消無聲息的被侵奪所有的版權。誰不想反抗?
可是又有什麼力量能與之抗衡呢?
排除大神級別作者,那些混跡中等水準的大部分作者,每天光是更新就要花去大部分時間,還有空餘去請律師仔細研讀合約條款;再者,就因為網文平臺稀少,競爭力強悍,能拿到一份合約都已經感天動地,還有何質疑可言。這般遭遇,可真叫一個卑微了得!
合約內容的從頭到尾,甲乙雙方的地位不平等,字字句句霸道,就連作者本人的行為都要被控制,合約既然是公開文書,為什麼要求其保密?真的希望我國版權法規完善的那天,讓這些吃人血肉、喝人骨髓的甲方能得到應有的懲罰,給卑微的網文作者一個生存的空間。
2樓:甜栗子果果
還是行業壟斷的問題吧,畢竟網文大大那麼多,想要熬出頭很難,好不容易出了頭簽了合同的,肯定不會輕易放棄的,所以資本家才敢大膽剝削。
3樓:氨芬烷胺先生
當然是背後的利息以及龐大的資金鍊了。只要動動手動動眼的事,隨便洗個稿再轉手,錢就嘩啦啦的來了。這樣不吃操作又利潤大的事誰不是樂在其中。
與閱文簽了合同以後,所有版權都不是作者的了嗎
4樓:山人不姓山
不知道該怎麼說,畢竟不是法律專業。但我能明白你的意思。全版權歸閱文**,就是說你的任何版權比如出版紙質書有聲書改編影視,都必須它說了算。
你要是不經過它同意自己搞,就是侵權。如果它同意了,你搞這些,也要分利潤給它。而且,如果作者死亡,著作權就徹底歸閱文了。
作者的書它還會賣,但是作者的家人完全不能繼承著作權帶來的利潤!所以閱文的寫手一定要好好活著!尤其是寫了書以後,絕對不能白給閱文賺錢!
5樓:玉孤懷
只要簽約了,版權除了署名權是你的外,其他一切版權都是對方的。而且,你沒有許可權參與版權的買賣。
6樓:匿名使用者
閱文集團非常有遠見,能坐上網文界龍頭老大的位置不是靠運氣。
現在收費模式下看似能給作者牟利,長期如此,到處都是套路文、槍手文,中國的網文只能走下坡路。
至於新合同,看似坑人,但是在提高全勤,激勵寫手提高自己寫作水平的前提下,必然會讓網文引來更好的春天。
不少作者看起來被坑,但是實際上他們忘記了,如果沒有閱文的平臺,他們寫的東西一個字都賣不出去。
喝水不忘挖井人,一心掉在錢眼裡的作者們,該好好反思一下你們的良心了。
7樓:匿名使用者
這個不知道,但一般作品版權全是作者的,籤這個合同是否正規不好說,合同裡有改變版權的條款嗎
閱文集團最受歡迎的網路作家是誰?
8樓:黑崎攔
我比較喜歡「我喜歡吃西紅柿」主要是因為看了他寫的《盤龍》,帶我踏上了夢幻的故事,迷的不行。
9樓:雙i秋
葉非夜啊
我女神億萬星辰不及你
--愛你的葉綠素
10樓:上野快
蘿蔔白菜各有所愛,最歡迎的網路作家還是得看個人喜好~
11樓:廣瀨輩
閱文集團旗下的作者有很多啊,白金作者像耳根、貓膩、我吃西紅柿這些都是很受歡迎的。我個人比較喜歡我吃西紅柿,因為《盤龍》是我看的第一部玄幻**,那時候我迷他迷的不行。不過我現在最喜歡風輕揚,因為《凌天戰尊》太好看了,有很多閃光點,故事情節環環相扣,跌宕起伏,許多細小情節都刻畫的細緻入微,語言凝練,通俗易懂,看了一章還想看下一章,這本書是我最近幾年讀過的最好的玄幻網文之一了,所以現在我心裡最受歡迎的網路作家肯定非風輕揚莫屬了。
不過像閱文這種大集團,旗下的優秀作者還是很多的,為了滿足大家的喜好,每個作家都形成了自己的風格。比如閱文集團的白金作家像耳根、貓膩、我吃西紅柿這些都很受歡迎,不過每個人心裡應該都有自己覺得最受歡迎的網路作家,一向不太出名的作家的很多作品也是有很多地方可圈可點的。
閱文集團網路小說家的待遇怎麼樣,閱文集團的大神作家在專職寫作前都是做什麼的?
的.它不是千金的財富,不是受人注目的地位,而是為人,為別人著想的奉獻,是付版出權,這就是我要的幸福.一份有自己聲音的幸福 作家朵拉有一句至理名言 第一個孩子都是一滴有自己聲音的水.因而引發了我,我覺得每一份幸福也正如那一滴有自己聲音的水,你可以選擇其滴落的方式,但它的聲音你別無選擇.人打一落地,便是...